原标题:长春市停、复热手续办理期限延长至10月10日!
由于《长春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为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今年为执行“9月20日前办理停、复热手续”条款的第一年,由于居民对条例的调整不清晰,导致部分居民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停、复热手续。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各供热企业对具备办理停、复热条件的居民将办理期限延长至10月10日,现紧急通知已向各供热企业下发,没来得及办理的热用户可以到热企办理停、复热手续。
原标题:长春市停、复热手续办理期限延长至10月10日!
由于《长春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为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今年为执行“9月20日前办理停、复热手续”条款的第一年,由于居民对条例的调整不清晰,导致部分居民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停、复热手续。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各供热企业对具备办理停、复热条件的居民将办理期限延长至10月10日,现紧急通知已向各供热企业下发,没来得及办理的热用户可以到热企办理停、复热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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