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离婚冷静期’,能够促使当事人不在矛盾冲突的顶峰期去做离婚这个重大的决定,在他们登记离婚请求以后,还有时间回过头去再想一想,对于冲动型离婚的人而言应该是有帮助的。”她说。
据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数据,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的全国离婚纠纷一审审结案件显示,婚后2年至7年为婚姻破裂的高发期。全国离婚纠纷一审审结案件中,73.4%的案件原告的性别为女性,年龄相差0至3岁的夫妻最多。
近十多年来,我国的离婚率也在持续攀升。民政部公布的数据显示,从2003年起,我国离婚率连续15年上涨,由1987年的0.55‰上升为2017年的3.2‰。
山东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刘加良表示,目前我国协议离婚所需的时间非常短,对离婚设置的条件过于宽松,只要当事人双方带齐相关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可能当场就能拿到离婚证。
近年来,我国由于离婚带来的社会问题越来越多,在未成年人犯罪当中,因为父母离婚而没有得到很好照顾的被告人占了很大的比例。
“离婚冷静期”写进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也是首次进入到国家立法层面,但在一些地方早已开始对“离婚冷静期”的探索。
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在全国法院开展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创新改革试点工作,此后多地法院陆续开始“离婚冷静期”的试点。2017年3月,四川省资阳市安岳县人民法院发出该省首封“离婚冷静期”通知书;4个月后,陕西省丹凤县人民法院庾岭法庭发出该省首份“离婚冷静期”通知书。
2018年7月,广东高院发布《广东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程序指引》,首次提出“离婚冷静期”的完整规定,将“离婚冷静期”区分为情绪约束冷静期和情感修复冷静期,并规定了不同的启动条件、设置期限和运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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