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思聪取消限制消费是怎么回事?12月24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在官方微博表示,嘉兴璟字悌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申请执行珺娱(湖州)文化发展中心、王思聪仲裁纠纷一案,已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达成和解协议,二中院将对该案做结案处理。申请执行人已于2019年12月23日向北京二中院提交解除查封、冻结、限制消费限制的申请,二中院将对该案作结案处理,并陆续解除对被执行人王思聪采取的执行措施。 红星新闻报道称,被执行人珺娱(湖州)文化发展中心王思聪已履行了和解协议约定的第一笔款项5000万元。涉案共1.5亿已履行5000万,目前,和解协议约定的剩余款项支付期限尚未届满。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11月19日,王思聪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发布限制消费令。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11月04日立案执行申请人嘉兴璟字悌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申请执行王思聪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一案,因王思聪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因此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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