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传得沸沸扬扬的“王思聪被限制高消费”一事,终于告一段落。
12月24日下午,王思聪在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的三个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均已撤回,该院对其发布的三条限制消费令也已撤销。
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相关三个案件于2019年10月23日立案,3条限制消费令于11月21日正式发布,限制上海熊猫互娱文化有限公司和王思聪不得实施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执行申请人分别为沈阳市睿凡传媒有限公司、西安北国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和成都柿子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而12月24日上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在官方微博表示,嘉兴璟字悌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12月23日向法院提交解除查封、冻结、限制消费措施的申请。北京二中院将对该案作结案处理,并陆续解除对被执行人王思聪采取的执行措施。
据悉,该案双方当事人于12月2日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目前,涉案的1.5亿债务已履行5000万,剩余1亿元尚未到执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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