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酒后虐打7岁继女 襄城县一男子被判刑两年
七岁孩童,本是无忧无虑、天真烂漫的开心果,但王某(七岁)却被继父虐打得遍体鳞伤。近日,襄城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故意伤害案件,被告人闫某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2017年8月1日凌晨,被告人闫某因怀疑其继女王某对其不亲,在酒后采取打耳光、跺脚、扭胳膊、摔打等手段对王某进行加害致其轻伤一级,后主动拨打“120”协助救治。案发后,王某母亲对闫某表示谅解。开庭过程中,被告人闫某对其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襄城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闫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闫某犯罪以后积极协助救治被害人,并取得谅解,且当庭自愿认罪,酌定从轻处罚。闫某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酌定对其从重处罚。辩护人辩称闫某当庭自愿认罪、取得了被害人谅解、请求对其从轻处罚理由正当,予以采纳。依照我国《刑法》有关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记者韩争强 通讯员姚晓芹/任双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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