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消息,昨日“京法网事”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嘉兴璟字悌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申请执行珺娱(湖州)文化发展中心、王思聪仲裁纠纷一案,该案已经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和解解决。同样在昨天,从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获悉,王思聪在该院的三个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均已撤回,该院对其发布的三条限制消费令也已撤销。
根据法院的介绍,嘉兴璟字悌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与珺娱(湖州)文化发展中心、王思聪仲裁纠纷一案,双方已经在12月2日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珺娱文化发展中心、王思聪已履行了和解协议约定的第一笔款项 5000 万元。
法院还表示,由于在此前冻结被执行人存款、房产、车辆,以及被执行人按时申报财产、积极与申请执行人协商,同时申请人未向二中院申请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出境措施等因素,故二中院未对王思聪采取限制出境措施及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措施。
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 11 月 4 日,王思聪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151437840.0,约1. 5 亿。根据王思聪旗下的普思投资声明称,这是由于是熊猫TV直播平台倒闭而引发的投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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