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周刊—经济网讯 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11月21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对上海熊猫互娱文化有限公司发布3条限制消费令,限制上海熊猫互娱文化有限公司和王思聪不得实施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执行申请人分别为沈阳市睿凡传媒有限公司、成都柿子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西安北国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此前,据经济网报道,王思聪名下财产已被查封,再被限制消费。11月22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北京市二中院”)召开执行主题新闻通报会。据悉,王思聪于11月4日被北京市二中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1.5亿余元。11月19日,法院向王思聪下达限制消费令。此外,法院还依法向被执行人王思聪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并对其名下财产进行调查。
北京市二中院新闻办介绍,截至目前,因王思聪未按执行通知书要求履行还款义务,故该院已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并查封王思聪名下的房产、车辆、银行存款等财产。(编辑:崔晓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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