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24日,民法典各分编草案递交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分组决议。有委员提议,家庭婚姻编草案中涉及到的“离婚冷静期”适用应当设立甄别机制,造成热议。有业内人士表达,现实中的婚姻登记机关缺乏调查与鉴别证据的能力,“离婚冷静期”不适合设置排除性规定。
最新提交决议的草案沿用了一审稿中关于“离婚冷静期”的要求。草案第1077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生效日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销离婚登记申请。前述要求期间届满后三十日内的,彼此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作撤销离婚登记申请。
据报导,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会李钺锋提议,理应对离婚冷静期的要求给予健全,在草案1077条后增加一款做为第三款:存有下列情况的,可不设定冷静期:重婚或是与别人同居生活;实施家暴或是凌虐、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食毒品等不良习惯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两地分居满2年。
经新闻媒体后,“离婚冷静期”制度再度引发网友热议。有网民觉得,这一要求能够降低冲动离婚的产生,有利于维护家庭平稳,许多人觉得该条款可能会干涉婚姻自由,不利确保当事人权利,也许多人在探讨是否该开设甄别机制,设置排除性要求。
厦大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促进会副会长蒋月对新闻表达,如今造成当事人离婚的缘故是各种各样的,当事人都较为年轻,在碰到婚后生活矛盾时,可能会由于解决经验不丰富,乃至由于欲望离婚。
“如果有‘离婚冷静期’,能够促使当事人不在矛盾冲突的顶峰期去做离婚这个重大的决定,在他们登记离婚请求以后,还有时间回过头去再想一想,对于冲动型离婚的人而言应该是有帮助的。”她说。
据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数据,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的全国离婚纠纷一审审结案件显示,婚后2年至7年为婚姻破裂的高发期。全国离婚纠纷一审审结案件中,73.4%的案件原告的性别为女性,年龄相差0至3岁的夫妻最多。
近十多年来,我国的离婚率也在持续攀升。民政部公布的数据显示,从2003年起,我国离婚率连续15年上涨,由1987年的0.55‰上升为2017年的3.2‰。
山东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刘加良对记者表示,目前我国协议离婚所需的时间非常短,对离婚设置的条件过于宽松,只要当事人双方带齐相关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可能当场就能拿到离婚证。近年来,我国由于离婚带来的社会问题越来越多,在未成年人犯罪当中,因为父母离婚而没有得到很好照顾的被告人占了很大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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