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童建明在部长通道接受采访。 本社记者汤瑜摄影
本网讯(记者汤瑜)3月12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召开全体会议,会后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童建明走上“部长通道”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要加强对未成年人司法规律的探索,推动建立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处遇、临界预防等制度,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呵护祖国花朵健康成长。
他表示,孩子的伤是全社会的痛。我国有3亿多未成年人,所以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工作,关乎亿万家庭的幸福。过去一年,检察机关把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工作摆到了更加突出的位置。去年10月,最高检从一起向最高法提起抗诉获得改判的强奸猥亵儿童案中,分析这些年办理未成年案件存在的问题,向教育部发出了一份检察建议,建议教育部加强对学校安全的管理,加强预防性侵儿童和中小学生的工作,这在最高检历史上还是第一次,就是由最高检直接向国家部委发送检察建议,这是第一次。
“教育部对最高检的检察建议高度重视,组成了专门研究小组来落实对青少年的保护。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也上下联动,正在落实预防性侵害未成年人的教育保护制度,落实校园性侵强制报告、女童宿舍封闭管理等制度。”童建明说。
此外,检察机关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加强校园普法工作。全国四级检察院,有1796名检察长担任了中小学的法治副校长,最高检首席大检察官张军检察长担任了北京二中法治副校长。
针对低龄未成年人保护过度、惩戒不足的问题,童建明表示,要理性看待。罪错未成年人,是社会的危害者,同时也是不良环境的受害者。未成年人心智不健全,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国家秉持的是“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也就是说,对罪错未成年人要实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他们“严管又厚爱,宽容不纵容”。
他说,未成年人司法工作有一个很大的特点,就是专业化和社会化要紧密结合,这是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中应该树立的一个司法理念。去年,最高检成立了专门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第九检察厅,将利用新设的部门,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加强对未成年人司法规律的探索,推动建立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处遇、临界预防等制度,同时要动员社会各个方面的力量,形成保护未成年人的合力,用法治的阳光雨露,共同呵护祖国花朵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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