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茉楠
欧盟近期陆续出台一系列新工业政策,重点是改革过时的欧洲竞争法,加大在创新方面的投资力度,制定能更好保护本土技术的新机制,全面强化国家资本的杠杆作用,限制技术外流等措施,这将对全球投资者赴欧盟投资产生显著影响。
在“逆全球化”潮流涌动,贸易保护主义、限制外国投资、政府对国内经济的激进干预调子越来越高的时候,出于在国际竞争力格局及新产业革命中被边缘化担忧,欧盟正通过“看得见的手”推动工业政策重大转向。继今年2月德国出台《2030年国家工业战略》这个标志性文件后,6月,欧盟委员会正式公布被外界称为“欧洲版五年计划”的《战略规划2019-2024》,这也是继德法签署《德法共同产业政策宣言》之后,首次将产业政策列为四大重点之一。8月,欧盟高级别专家组——“工业2030圆桌会议”向欧委会提交了最终版的《欧盟2030工业展望报告》。欧盟称自己为“夹缝中的欧洲人”,认为随着全球市场竞争行为上升至国家竞争行为,欧盟需要加强国家干预,强化其在产业发展中的主导力。
欧盟近期陆续出台的一系列新工业政策,重点是改革过时的欧洲竞争法,加大在创新方面的投资力度,制定能更好保护本土技术的新机制,全面强化国家资本的杠杆作用,国家干预助力“欧洲冠军”企业、德法联手捍卫欧洲“技术主权”等。如此密集的出台产业促进政策,在欧盟历史上十分少见,这也代表了欧盟政府在支持工业与高科技发展上的新趋势,意味着“政府角色”的重要转变,“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将被重新定义。在加强公共基金支持科技创新力度,强调在数字时代加强战略自主权的总基调下,产业政策的国家干预色彩趋于加强。
据近期欧盟官员起草的一项长达173页 的关于成立 “欧洲未来基金”的计划,拟由欧盟成员国提供1000亿美元资金,在欧洲落后其全球竞争对手的战略性领域投资。据悉,这份“雄心勃勃”的蓝图是欧盟官员向欧盟委员会新任主席冯德莱恩展示的诸多值得考虑的提议之一,将致力于对“在欧盟具有战略性意义的重要领域的企业”长期股权投资,投资重点放在培养欧盟战略性领域,强化欧盟战略价值链的领导地位。
而欧盟委员会官方智库欧洲政治战略中心7月发布的《反思数字时代的战略自主权》报告,则竭力呼吁重视自主创新,加强科技研发,确保关键基础设施不受制于人。报告提出,要增强欧洲的战略自主权,就要根据数字时代特点通盘考虑如何保护欧洲利益;就要格外重视关键基础设施(如5G设备)的隐患;就要建设强大的科技主管部门以增强自主研发能力;就要加强国际合作,在制定国际准则中体现欧洲的价值观和利益考量。《德国2030国家产业战略》中也首次将产业问题提高到了“工业和技术主权”的高度。
欧盟认为,未来的参考市场不是国内或区域内市场,而是订单规模为几十亿至上百亿欧元的全球市场。没有规模就无法参与这样体量的市场竞标,就无法与对手竞争。因此,产业政策不是要不要的问题,而是如何掌握正确的方法和合适的度,在“有形之手”与“无形之手”间寻求新的平衡。
真是此一时彼一时。回想上世纪80年代,欧洲政经界对政府扶持企业运营的做法颇有微词,认为产业政策实乃“陈旧、过时、国家主义的一部分”。但德国的经济模式主要依托产业,产业竞争优势的丢失意味着德国国力的衰退。所以,近期法德朝野在关涉本国乃至欧洲产业计划的辩论中,赞同“动用政府力量”、“让政府入股战略性企业”的呼声越来越大。从欧盟产业政策走向看,国家力量对工业的干预,或将成为一种重要工具重新被祭起。尽管欧盟强调依然致力于自由、开放的国际市场原则,希望降低全球关税和壁垒,然而欧盟同时也强调加强国家工业基础,不仅符合国家利益,而且是一项具有国家重要性的优先任务。强劲的工业处于可持续和包容经济增长的核心位置,经济必须适应未来所有重要领域的全球竞争,尤其是关键技术和基础创新方面。为此,只有整合欧盟资金、能力及专长才能取得成功。
在国际贸易摩擦升级、英国“脱欧”等内外冲击之下,德法“发动机”关系升级,其背后有着提升欧洲工业领跑者地位的深谋远虑。为商讨共同促使欧盟改变僵化框架、推动新欧洲工业计划,法德依据《德国国家产业战略2030》及《新工业法国》的规划,签署并共同发布了《德法共同产业政策宣言》,进一步强化了“欧洲双擎”的共同立场。包括加大投资创新、重新审视欧洲监管框架、给予重点行业以财政补贴、改革欧盟反垄断法案以促进垄断性欧洲冠军企业的诞生,甚至由政府牵头组建垄断性企业,完善欧洲行业技术保护等,这也被称为欧洲“最有雄心”的产业政策。其战略目标是:到2030年,将欧盟工业产值的国内生产总值占比提高至20%;推动欧盟抢占智能制造新高地;继续完善欧盟竞争规则,扶持本土企业与外国对手展开竞争。
欧盟是世界上反垄断法规最为严格的地区之一,然而目前欧盟正准备修改《反垄断条例》,以便利大型企业之间的并购,希望能在国际竞争中出现与竞争对手规模匹配的企业。用“垄断”应对“竞争”的战略导向愈加清晰。
为了削减他国对欧盟高科技领域和战略性行业的直接投资,欧盟把相关产业政策纳入纳入欧盟外资审查立法框架。这一“高科技+战略性”的组合,加之更加泛化的审查因素、更加多元的参与主体以及更加细密的程序机制,更好地保护关键技术不被海外企业收购以及限制技术外流等措施,将对全球投资者赴欧盟投资产生显著影响。随之而来的,将是“公平竞争”环境的进一步恶化。
(作者系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美欧所首席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