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李克强总理正式签署了《国务院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52号文件),52号文件有一些新的制度设计和创新。文件中首次明确了扶持小微企业的各种政策适用于个体工商户。 记者 周雁 通讯员 沈炜 扶持政策明确适用个体户 据悉,文件中首次明确了扶持小微企业的各种政策适用于个体工商户。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个体工商户是一种自然人的状态,个体工商户不是企业,虽然是从事经营活动,也在工商局登记,但是是自然人的状态,并不是企业。所以划型标准里面划的是企业,但是最后一条说个体工商户的划型或者大小的界定是参照执行,因为有的个体工商户的规模也较大。 此前,这些支持、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中没有明确地说是否包括个体工商户,各地、各个部门在执行的过程中也不统一,这次文件中就对此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也便于政策在各地和各部门有一个统一的贯彻落实。 个私经济稳步发展 国家工商总局12月8日下午发布《2014年11月全国市场主体发展报告》。报告显示,截至2014年11月底,全国个体私营经济从业人员实有2.46亿人,比2013年底增加2754.12万人,增长12.60%。新增个体私营经济从业人员持续快速增长,成为解决就业的主渠道。 我市活跃的个体私营经济今年也有稳步的发展,上半年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6月底,全市累计实有内资企业204990户,注册资本(金)9930.84亿元;其中私营企业187644户,注册资本(金)6523.36亿元。累计实有个体工商户378822户,资金数额231.74亿元。 ■相关新闻 解决民企发展瓶颈 关键要突破融资难 长期关注民营企业发展的国务院参事室特邀研究员、中华民营企业联合会会长保育钧认为,在经济增长面临下行压力的背景之下,拉动经济发展的三驾马车中,消费增长乏力,出口低迷,而投资方面,中央财政投资有限、地方政府财政负债累累,最终只能靠民营企业投资拉动。 但是,保育钧表示,要解决民营企业发展瓶颈,关键还要突破融资难问题。目前的金融信贷很不适应民企发展,民营企业势单力薄,需要融资,需要金融创新。而金融创新绝不能光靠融机构。 宁波市民营个体协会秘书长王广庭日前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融资难、融资贵、税费高等问题正是新近出台的《国务院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要解决的问题之一。 《国务院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包括十条具体内容,其中三条涉及小微企业融资问题。 《意见》规定政府要为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提供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支持和小额贷款的支持;国家要着力发展政府支持的担保机构,并且要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融资担保的财政支持力度,政府支持的担保机构要加大对小微企业担保的额度,比例要有所提高,要综合运用多种方式为他们提供综合性的融资担保服务。 其中,第七条除了明确了大银行、小型银行等各类金融机构扶持小微企业的一些政策措施外,还明确提出要大力推进符合条件的民间资本投资设立中小银行。 伴随国内资本市场日趋成熟,实业家涉足投资成为中国金融市场发展到一定程度后的必然现象,昔日创业者正在进军投资业。 在政策领域,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允许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新兴民营金融机构、互联网金融机构进入传统金融业已是“箭在弦上”之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