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记者梳理公开报道发现,文物拓印对操作有专业性要求,否则会对文物造成污染或损害。2014年9月,江苏南京栖霞区甘家巷附近有两处“国宝级”南朝石刻遭非法拓印,墨汁渗入碑石造成永久性污染。据南京市公安局栖霞分局栖霞派出所披露,10月17日晚,嫌犯被警方抓获,处以拘留7天罚款500元的处罚。而文物部门为清洗受污石刻则花费数万元。
我国《文物复制拓印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复制、拓印文物,应当依法履行审批手续。同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文物管理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也规定了对文物损坏入刑的多种情形。
裁判文书网公布一则判决书显示,2014年9月3日凌晨,郑某等人到达山东邹城市峄山风景区的白云宫,使用硅胶和分离剂等工具将《种桃诗》和《二十四景》石碑翻刻拓印刻模两件,在拓印过程中致碑文严重受损,致该文物无法修复。
据了解,《种桃诗》和《二十四景》石碑系峄山摩崖石刻群的重要代表。峄山摩崖石刻群于1992年列入山东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于2006年被列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最后,法院判决郑某犯故意损毁文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采写:南都记者 毛淑杰
编辑:张亚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