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11月21日湖北举行“放心消费”新闻发布会
11月21日,湖北举行省政府政策文件解读走深走实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五场,聚焦的主题是:“放心消费”。请湖北省市场监管局二级巡视员王道佑,湖北省广播电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谢铭,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秘书长陈方军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主持人张修富:
各位记者朋友:
上午好!欢迎参加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今天是省政府政策文件解读走深走实系列新闻发布会的第五场。
为贯彻落实2019年湖北省《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开展放心消费在湖北活动,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让消费者能消费、愿消费、敢消费”的部署,省市场监管局等28个部门联合部署印发了《关于开展“放心消费在湖北”活动 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的实施意见》。今天,特请省市场监管局二级巡视员王道佑同志,省广播电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谢铭同志,省消费者委员会秘书长陈方军同志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朋友的提问。
下面,首先请省市场监管局王道佑同志综合解读《实施意见》。
湖北省市场监管局二级巡视员王道佑:
为贯彻落实2019年湖北省《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开展‘放心消费在湖北’活动,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让消费者能消费、愿消费、敢消费”的部署,2019年8月上旬,省市场监管局等28个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放心消费在湖北”活动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一、制发《实施意见》的背景
(一)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保障和改善民生。新时代是以人民为中心的时代,每个人都是消费者,放心消费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直接体现。开展放心消费在湖北活动,就是要树立消费者至上理念,把维护消费者权益放在市场监管的核心位置,动员和发动全社会的力量参与消费者权益保护,逐步形成政府主导,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消费者参与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服务湖北高质量发展。
(二)贯彻实施《湖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引导诚信经营。2018年1月18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于5月1日起施行的《湖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贯彻实施该条例,既需要面向经营者的宣传教育、监督管理,更需要常态化的活动载体和激励惩戒机制来引导、倒逼和推动经营者自律。制定《实施意见》,把落实经营者义务和社会责任作为一条主线贯穿“放心消费在湖北”活动的始终,引导、督促经营者作出并履行“食药无伪劣、商品无假冒、服务无欺诈、投诉无障碍”承诺,依法诚信经营,是推动《条例》相关规定实施的必要举措。
(三)坚持问题导向,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从近年来消费者投诉举报数据分析来看,消费者关注度高、反映突出的问题主要集中在食品药品安全、假冒伪劣商品、虚假违法广告和虚假误导宣传、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消费者合法合理要求等违法行为,集中在“衣食住行游购娱”等人民群众日常消费相关的重点行业和领域。制定《实施意见》,就是要凝聚这些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主管(监管)部门合力,推动经营者参与创建,公开并履行对外承诺,自觉尊重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分五个部分,分别为:指导思想、主要目标、主要措施、重点行业和领域创建、工作要求。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明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坚持问题导向、落实经营者责任、推进社会共治、加强协同联动”的原则,突出重点,完善消费维权体制机制,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放心消费在湖北”活动,推动开展多层面、广覆盖的示范创建。
第二部分“主要目标”。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四大主要目标:一是经营者诚信守法意识普遍提高。二是消费品和服务质量明显提升。三是消费维权更加便捷高效。四是创建活动覆盖面不断扩大。通过此次创建活动,不断提升经营者诚信度、消费环境安全度和消费者满意度,把湖北打造成为中部地区乃至全国消费环境最优省份之一。到2021年,放心消费创建示范点覆盖省内重点、热点消费领域和行业10个以上。
第三部分“主要措施”。通过建立责任清晰的主体责任机制、自我管理的行业自律机制、多方参与的社会监督机制和高效便捷的政府监管机制,优化消费环境,提升消费维权效能。提出了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社会监督、推进监管执法、优化消费维权等四个方面、一系列具体措施。
第四部分“重点行业和领域创建”。聚焦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消费密切相关的食品药品、农产品和农资、日用消费品零售、建材及装修服务、公共服务、汽车销售及维修服务、交通运输、旅游服务、电子商务和电视购物、快递物流、旅游文化、教育培训、居民生活服务、信息消费、金融等14个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放心消费在湖北”主题创建活动,以点带面,拓展创建覆盖面。分别明确了创建要求和组织推进创建活动的责任单位。这些行业和领域都是与消费者日常生活密切相关、消费者投诉相对集中的行业和领域。
第五部分“工作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要求全省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将其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政府为民办实事和重点工作考核的范畴。二是加强协同共创。推动构建政府领导、部门联动、经营者自律、社会监督等相结合的放心消费创建格局。依托联席会议平台,由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联合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有关监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相关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牵头开展相应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创建工作。三是加强创建统筹。做到经营主体和行业条线创建结合,“自创”与“联创”并重;单个商户和街区扩面创建结合,“点创”与“众创”并重;点线面示范和城市共建结合,“重点创建”与“全面创建”并重,开展多层面示范创建,逐步扩大覆盖面,逐年深化创建。四是加强宣传引导。扩大宣传声势,形成全社会知晓、关心、支持、参与创建工作的良好氛围。五是加强督查督办。及时协调解决创建活动中遇到的问题,制定量化考核标准,及时评估创建效果。
三、主要亮点
(一)突出主题“放心消费在湖北”,引导经营者作出并履行“四无承诺”。《实施意见》围绕“放心消费在湖北”主题,坚持问题导向,引导经营者作出并履行“食药无伪劣、商品无假冒、服务无欺诈、投诉无障碍”承诺,推动在全省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针对消费者反映最突出、对消费环境最不满意的“食品药品安全”、“假冒伪劣商品”、“服务消费欺诈”和“投诉维权难”等四大难点、痛点问题,实施“靶向式”治理。以提升经营者诚信度、消费环境安全度和消费者满意度为主要目标,以落实经营者法定义务、促进消费维权社会共治为主要着力点。
(二)增加三个重点行业和领域的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结合了湖北产业和消费特点,我省在整合总局12个行业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基础上,新增加建材及装修服务业、汽车销售及维修服务以及居民生活服务三大重点行业作为我省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的内容。如《实施意见》中要求开展建材及装修服务业放心消费创建,以建材生产企业、批发市场、大型建材家具卖场为重点,引导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建材产品质量监管;开展汽车销售及维修服务行业放心消费创建,指导汽车销售及维修经营主体公开汽车配件价格、维修项目及收费标准,监督汽车“三包”政策落实,依法打击强制消费者购买、使用配套产品(相关服务)及价格垄断等违法行为。
(三)细化对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监管举措。在开展居民生活服务行业消费创建活动中,提出“强化对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监管”。要求按照《消保条例》要求,实行发卡备案管理,规范发卡、续卡、转卡、退卡行为。加强生活服务业市场监管,着力对消费者投诉集中的行业进行监督管理,开展消费欺诈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推动居民生活服务行业健康发展。
四、取得成效
一是以“行业主推”为模式,大力开展文旅、通信、电子商务领域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我省已发文部署旅游行业放心消费创建活动,通信行业放心消费创建活动通知正在会签中,已按计划指导电子商务行业建立维权绿色通道,积极发展ODR企业。探索以行业主推为模式,力争用两年时间,稳步推进,达到放心消费创建示范点覆盖省内重点、热点消费领域和行业10个以上。
二是以“放心消费”为抓手,进一步丰富联席会议制度机制。 我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拟定于年底召开,根据机构改革具体情况,调整部门职能,修订联席会议工作规则。新拟定了《湖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情况通报制度》,按照《实施意见》的责任分工,将实行成员单位联防、联调、联动、联治、联创机制,及时通报群众关注度高、影响范围广、性质恶劣、需联动处理的消费维权问题,要求相关成员单位实行回告制度。我们将利用联席会议制度发挥好牵头作用和综合监管优势,积极协调行业监管部门齐抓共管。
三是开展全省消费环境评价工作。10月下旬,我省已全面启动全省消费环境评价项目,这在全国的消保工作中走在前列。我们联合相关机构共同完善指标体系,采取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消费环境评价,客观、公正反映各地放心消费创建成效,为消费环境建设提供反向约束,倒逼供给端沿着消费升级的需求来调整产业结构、促进产品升级,构建需求和供给两端共同发力的双驱动格局。力争在明年“3.15”前,完成全省城市消费环境评价报告,并公开评价信息。
今年以来,我省消保机构组织放心消费创建活动186次,建设消费维权服务站1196家,开展消费教育活动引导260次,处理消费者投诉数量23913个,建立实施赔偿先付制度电商平台、大型商超189个。形成消费者投诉渠道更畅通,消费纠纷化解更便捷。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张修富:
下面,请省广播电视局谢铭同志介绍相关情况。
湖北省广播电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谢铭:
各位领导、各位来宾,新闻媒体界的同事们、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很高兴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首先,我谨代表省广播电视局向长期关心支持广播电视工作的新闻单位、记者朋友们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
电视购物作为一种无店铺销售形态,是现代营销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被称为“零售业的第三次革命”。开展电视购物领域“放心消费在湖北”创建活动,对规范广电制播行为、规范交易秩序、推动视听消费升级、打造良好消费环境、促进广电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局在收到省政府关于参加 “放心消费在湖北”新闻发布会的邀请函后,高度重视,聚焦聚力,深化调研,守正创新,按照“坚持问题导向、落实经营责任、加强协同联动”的原则,推动电视购物频道开展了放心消费创建整改活动。下面通报一下我省电视购物频道开办、运营、管理和监督的有关情况:
一、我省电视购物频道开办运营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经广电总局批准我省共开办两个专业化的电视购物频道,分别是湖北广播电视台美嘉购物频道、武汉市广播电视台广通购物频道。
(一)湖北广播电视台美嘉购物频道。美嘉购物开办于2008年,隶属湖北省广播电视台,是国家广电总局批准的省级专业电视购物频道。目前,美嘉购物在电视渠道和“央广购物”合作开发市场。由央广购物频道(“ 央广购物”是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旗下的购物频道)提供商品和节目,美嘉购物频道负责播出。自开播以来始终坚持以顾客为中心,一直致力于保护消费者权益、营造安全放心的购物环境,在商品采购、节目制作、客户服务等方面建立了一整套完善的运营体系。
(二)武汉市广播电视台广通购物频道。广通购物频道,隶属于武汉广播电视台,是国家广电总局批准的拥有省级覆盖资质的专业电视购物频道。频道于2006年3月15日正式开播,24小时播出电视购物类节目。目前,广通购物频道主要采取引进优购物商品、转播优购物频道相关节目等方式来开展电视渠道的运营(优购物频道是2008年9月经国家广电总局批准成立的可覆盖全国范围的专业电视购物频道)。广通购物频道全天24小时播出商品及消费类节目,每个月有一百多款商品节目在这个平台播出。
二、我省电视购物频道的管理和监督
近年来,省广播电视局严格按照《广播电视管理条例》《湖北省广播电视条例》《广播电台电视台审批管理办法》《广电总局关于电视购物频道建设和管理的意见》等法规规章要求,严格履行电视购物频道审批程序,强化对购物频道的日常管理和实时监测,引导购物频道坚持正确导向,规范经营,加强行业自律,提升服务质量,为广大电视观众提供优质的电视购物体验,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电视购物消费环境。具体做法是:
(一)严格履行审批程序
1、严格遵循开办电视购物频道应具备的条件。符合《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和《广播电台电视台审批管理办法》的规定。频道定位要清晰,开办实力要强,在人才、资金、设备等各方面达到法定要求。
2.严格实施变更许可和审核备案。播出机构调整、合办、新增购物频道和变更购物频道覆盖范围等,必须按照《广播电台电视台审批管理办法》和《广电总局关于电视购物频道建设和管理的意见》要求,向所在地同级广电部门提出申请,逐级上报,经广电总局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播出机构开办专门购物时段,须与购物频道及其购物企业签订合作协议,经当地同级广电行政部门、省级广电行政部门逐级审核同意后,报广电总局备案。
3、严禁擅自开办电视购物频道和播出电视购物节目。未经广电总局批准,任何机构不得开办电视购物频道,不得调整现有电视频道节目设置范围变相开办电视购物频道,不得扩大覆盖范围。
(二)健全节目和商品审查机制
1、严格掌控电视购物的经营主导权。近年来,为寻求在商品供应渠道上的突破和新领域新渠道的销售出口,美嘉购物和广通购物积极寻找新商品、新合作伙伴,探索新的合作形式,始终牢牢掌控电视购物的经营主导权,社会合作机构可以一定程度地参与经营和管理,但不得介入频道编播业务。
2、严把审查流程关。美嘉购物和广通购物频道严格依照《广告法》及广电总局的要求,在节目制作播出环节上,严格遵守节目三审制度和重播重审制度的要求,从节目导向和广告法律法规等多方面审查把关,确保购物节目导向正确、内容健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体现良好的文化品位和格调。
3、严把商品质量关。美嘉购物在商品采购和节目制作环节,通过严格专业的资质审核,多维度、分品类细化资质要求;商品样品检测、大货抽检与专业检测机构合作,定期对特殊商品进行检测,来确保商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广通购物在商品引进上建立了一整套严格的筛选程序,从产品供应商的资质审核到商审会的集体决议,从商品试用体验到商品入库检验,以及销售中商品抽检等多个环节严把商品质量关。
(三)完善消费者权益保障机制
为切实保障广大电视购物消费者权益,我们督促购物频道压实主体责任,强化诚信守法意识,落实好法定义务。美嘉购物在客户服务环节,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湖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重点实施三方面监管措施:一是实行“首问责任制”。积极受理顾客的服务诉求,不推诿、不拖延。二是制定完善 “四个保障”政策(全年无休始终服务保障、“无忧验货”保障、十五天无理由退货保障、三十天无理由换货保障),同时对金额在2000元以内的订单,进行现金先行退款。三是建立“绿色通道”极速受理。落实先行赔付服务保障、价格保护、质量保证金、电子发票等措施。
广通购物在严格执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础上,作出了更高标准的承诺,如退换期限内的客户的无理由退换货,要求百分百按照客户意愿办理;时限外的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积极进行维修和调换,确保不影响客户使用;对涉及到厂家售后等做时限监控,超时未处理或者未处理完毕的,给予标准处罚;成立专门的客服中心,全年值班处理所有客诉咨询以及售后问题;设立专门的客户满意度回访小组,对有过投诉经历的客户进行回访调查,主动寻找公司流程不足和尚待完善方面,积极优化,改善流程和环节。
下一步,我局将协同省市场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好《湖北省市场监管局等28个部门关于开展“放心消费在湖北”活动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的实施意见》,持续密切关注电视购物频道运营发展情况,继续加强行业指导和日常监管,加强行业自律,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在全省营造安全放心的电视购物消费环境。最后,再次感谢大家对电视购物频道的关注和支持!预祝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圆满成功!谢谢!
张修富:
下面,请省消费者委员会陈方军同志介绍相关情况。
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秘书长陈方军:
各位领导,各位同仁,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大家上午好!
以“放心消费在湖北”为主题的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正在全省展开,按照省市场监管局等28个部门《关于开展“放心消费在湖北”活动,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要求,省消费者委员会积极行动,围绕主题,加强消费教育引导,主动应对消费热点,全力破解消费痛点,积极打通消费堵点,依法履职、努力让全省6千万消费者放心消费。
一、已开展的重点工作
省消委配合相关厅局,围绕“放心消在湖北”这一主题,主要做了以下重点工作:
(一)举行“3·15”纪念活动,增强消费者维权力。
一是深入名优企业开展消费体察活动。省消委组织消费维权志愿者、义务监督员、新闻媒体到多家企业开展“放心消费在湖北”消费体察活动。走进生产一线,目睹产品生产,体察产品质量,了解服务措施,召开座谈会,提出意见建议。
二是召开消费维权新闻通报会。宣讲“放心消费在湖北”消费维权主题、通报“全省消委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分析报告”、省市场监管局发布了“2018年度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三是快速处置央视“3·15”晚会曝光问题。征对“315”晚会曝光的问题,省消委按照省市场监管局统一部署,第一时间积极行动,要求全省各级消费者组织密切关注事态发展,积极妥善受理和调处消费者诉求,并通过网络、电视、电台、报纸等媒介向全省消费者发布相关消费警示。
(二)加强消费教育引导,增强消费者幸福感。
一是及时发布消费警示提示。根据消费投诉情况,结合消费热点、节假日、双11等,及时向社会发布消费警示(提示)发布全省消委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分析报告。
二是联合开办《消费者学院》栏目。省消委与湖北广播电视台生活广播联合开办《消费者学院》栏目,瞄准消费热点和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及服务,省消委工作人员及律师团成员走进直播间,与消费者互动,为听众解疑释惑,提供精准的消费信息,帮助百姓知情消费、理性消费、科学消费,该节目得到广大消费者的点赞。
三是创建湖北省省级消费教育基地。为巩固并不断扩大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成果,进一步丰富消费教育形式,发动更多社会力量和资源参与消费教育工作,省消委在全省大型企业、特色旅游景区、商场超市、社区、学校、特色产业的行业协会创建“湖北省消费教育基地”活动。
(三)及时处置消费舆情,增强消费者安全感。
一是有效应对“奔驰车”事件。“奔驰女车主哭诉维权”的视频在网络上流传后,迅速引发舆论广泛关注。省消委积极履行社会监督职能,及时采取“四大举措”进行应对,通过省消委微信公众号、网站等自媒体发布“热点回应”,在全省开展专项约谈劝谕活动,推进解决汽车消费维权痛点、堵点;召开“共同培育我省汽车消费新环境”座谈会,研究探讨应对措施和行业自律办法,出台了《关于规范我省汽车销售经营行为的五点意见》,强化经营者守法意识和服务意识;发布类似案件处理指导建议,指导各地合理合法合规及时有效解决汽车消费纠纷。
二是妥善处置“3D眼镜”事件。2019年5月,“看3D电影得自掏腰包买眼镜”的新闻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省消委主动作为,采取消费调查锁证、投诉约谈提醒、问题劝谕督改、公益诉讼兜底四步骤,推动各大影院立整立改。9月6日,省消委召开全省电影业观影消费维权工作新闻通报会,与省电影发行放映协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影院向消费者提供3D眼镜观影的服务规范》。仅三个月的时间,基本上杜绝了此类问题在全省的蔓延和再生,整个过程得到了社会的普遍认同和广大消费者的点赞。
(四)开展约谈劝谕,增强消费者获得感。
2019年1-6月,通信行业消费投诉急增,为督促通信企业合法合规经营,省消委秘书处会同法律专家和消费者代表一起走进湖北电信、湖北移动、湖北联通三大通信公司,就消费者投诉的热点问题开展约谈劝谕。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和完善自律制度,推进法制建设,积极参与协同共治,营造公平、公正、诚信、和谐的通信消费环境,整治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二、下步即将开展的工作
按照放心消费在湖北的整体安排,省消委将与相关厅局紧密配合,做好以下重点工作:
(一)加强消费教育机制建设
一是扎实开展消费维权年主题宣传。通过会议、网络、报刊、电台等媒介和方式,持续宣传放心消费在湖北活动,提高知晓率。
二是隆重举行“3˙15”纪念活动。召开湖北省2020年“3˙15”纪念活动新闻通报会;组织消费维权志愿者、新闻媒体开展消费体察;举办“3˙15”宣传咨询服务或电视晚会;开设新闻宣传专栏等形式,扩大活动影响,提高活动实效。
三是发挥消费教育基地作用。加强调研指导,提高消费教育基地建设标准;建立考核制度,实施消费教育基地奖惩淘汰;多形式开展消费教育,充分发挥消费教育作用,实现让广大消费者掌握相关消费知识、增强消费技能,理性消费,又宣传湖北品牌,达到双赢效果,促进湖北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加强社会监督机制建设
一是大力参与有关部门、行业的立法立标。积极参与中消协法律、法规、规章、强制性标准的制定和修改的联动工作,就消费维权重大问题组织研讨,代表消费者提出意见和建议,形成维权理论支撑,从法律源头上防范消费纠纷的发生。
二是加强对重点行业消费维权约谈劝谕。促进行业依法诚信经营,及时化解重大消费风险,进一步增强投诉工作的有效性,保障消费者放心消费。
(三)加强专业维权机制建设
一是加快消费投诉线上和解公示平台机制建设。搭建消费者与经营者线上和解平台,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降低企业解决纠纷成本、降低基层工作人员工作成本,让消费者投诉不出门、企业解决纠纷不出店、投诉和解不见面,构建便捷高效的投诉受理渠道,提升消费者满意度。
二是成立汽车消费调解专家委员会。进一步探索建立家用汽车消费纠纷社会协同共治机制,推动解决家用汽车销售陷阱识别难、三包责任履行难、合同违约兑现难、质量问题鉴定难等侵权痛点,营造安全放心的汽车消费环境并普及消费教育知识。
三是着力建设行业消费维权工作站。继续办好已建立的通信、家电、家用汽车、电影等11大行业维权工作站、专业委员会的工作经验,加快建设空气净化行业等新的消费维权站,满足广大消费者对各行业消费知识需求,规范行业的经营行为,引导行业参与消费维权社会共治。
(四)加强法律援助机制建设
一是充分发挥支持诉讼的职责,切实做好法律援助工作。通过支持权益受到侵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解决一些重大、典型的消费纠纷,对相关企业的类似行为产生震慑作用,以规范企业自身行为。让消费者遇到类似的问题时敢于、善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以点带面通过典型案例推动相关消费纠纷的顺利解决。
二是积极履行公益诉讼职责。加强与司法机关的沟通交流,稳步推动湖北省公益诉讼实践,不断提升公益诉讼实际效果和社会影响。
(五)加强新闻宣传效能建设
加强放心消费在湖北,消费维权宣传力度,围绕创建主题,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载体,扩大宣传声势,开展“寻找最美消费维权人物”活动,发挥放心消费创建示范点的引领作用,形成全社会知晓、关心、支持、参与创建的良好氛围。
汇报完毕,谢谢大家!
张修富:
下面进入媒体提问环节。欢迎各位记者朋友提问,请提问前先介绍一下自己所在的媒体名称。
新华社记者:
刚才发言人提到,省市场监管局已部署开展了旅游行业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能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情况吗?
刘文:
好的。2017年初,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原省旅游委,在我省A级以上旅游景区、特色旅游街区、旅行社、星级旅游饭店、旅游购物店、星级农家乐等旅游及相关经营单位,开展了以“商品无假冒、服务无欺诈、投诉无障碍”为主题的放心消费创建活动,重点引导和强化旅游行业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聚焦热点问题,打击旅游服务领域消费侵权行为,营造安全放心的旅游消费环境。通过两年的努力,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目前,在省内主要旅游景区已建立消费维权服务站239家,其中,4A级以上景区实现了全覆盖,一年来,通过旅游行业消费维权服务站直接化解消费纠纷630余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9万元。
湖北之声记者:
请问发言人“放心消费在湖北”活动中,市场监管部门在优化消费维权方面,主要有哪些具体措施?
王道佑:
市场监管部门在优化消费维权方面主要有四项具体措施。一是畅通维权渠道,及时受理、依法办理消费者投诉举报。结合这次机构改革,我们把原工商12315、原质检12365、原物价12358、原食药12331、原知识产权12330等五条投诉举报热线,统一整合到12315平台,实现一号对外,一个平台办理,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化维权,极大地方便消费者投诉举报。11月14日下午,我们刚刚举行了12315新的平台上线启动仪式。目前,我们依托全国12315互联网投诉举报平台,搭建完成了省、市、县和市场监管所四级联动的12315行政执法平台。二是延伸维权网络,源头化解消费纠纷。通过开展12315维权服务站进商场、超市、市场、企业和景区等“五进”活动,指导和督促市场主体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第一责任的义务,及时源头上化解消费纠纷。三是建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通过建立行政调解与司法诉讼相衔接的诉调对接机制、行政调解协议书进行司法确认、投诉转案件等多种方式,积极促进消费纠纷解决。四是完善激励惩戒机制,通过开展消费投诉信息公示、消费侵权行政处罚案件公示等工作,强化社会舆论监督,推进消费维权社会共治,促进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
张修富:
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和三位嘉宾的解答。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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