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北省老龄工作和老龄事业发展情况”新闻发布会
3月27日,省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湖北省老龄工作和老龄事业发展情况”新闻发布会。请省老龄办主任、党组书记尹本武,省老龄办副主任、党组成员彭文洁介绍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湖北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处长张修富:
各位记者朋友,上午好!
欢迎大家出席省政府新闻办今天举行的“湖北省老龄工作和老龄事业发展情况”新闻发布会。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口老龄化对人类社会产生的影响是深刻持久的,满足数量庞大的老年群众多方面需求、妥善解决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社会问题,事关国家发展全局,事关百姓福祉,需要我们下大气力来应对。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推进医养结合,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2017年以来,省委省政府不断加大及时应对、科学应对、综合应对人口老龄化力度,不断增进老年人福祉。很高兴,今天请来了省老龄办主任、党组书记尹本武同志,省老龄办副主任、党组成员彭文洁同志,请他们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朋友提问。
下面,请省老龄办尹本武主任介绍湖北省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情况。
湖北省老龄办主任、党组书记尹本武:
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湖北老龄工作和老龄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2017年以来,全省上下深入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的指示精神,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相结合,坚持应对人口老龄化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坚持满足老年人需求和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相结合,坚持以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文化自信,塑造荆楚文化,立足湖北实际,着眼两个“一百年”,践行新发展理念,加大改革创新力度,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取得新成绩,及时应对、科学应对、综合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逐步形成。
一、湖北省人口老龄化现状
截至2017年底,全省常住人口5902万,其中60岁及以上人口1107.85万,占总人口的18.77%;65岁及以上人口715.64万,占总人口的12.12%;80岁及以上人口129.05万;90岁及以上人口11.72万;100岁及以上2091人,全省年龄最大的114岁。
从近几年的人口数据来看,虽然湖北省人口老龄化程度逐年加重,但全省人均期望寿命从75.6岁增长到76.5岁,人口老龄化呈现高龄化态势,这表明老年人经济收入和医疗卫生水平逐年提高。
二、积极推动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应对人口老龄化工作成效显著
(一)老龄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新修订的《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从2017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实施办法》通过“四梁八柱”全方位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四梁指: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八柱指:家庭赡养、养老保障、养老服务、社会优待、宜居环境、老年教育、老年文化、法律责任。为做好实施办法的贯彻实施工作,省人大常委会制定印发了贯彻实施工作方案,将其中的重要法律条款分解到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省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 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湖北省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实施意见》等10多个涉老文件,推动老龄事业和产业政策体系逐步完善。
(二)养老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全省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1378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3万人。其中参保退休人员471.07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3.17万人,月人均养老金2610元,比上年增加166元/人/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728.09万人,月人均养老金109元,比上年增加近20元/人/月。全省低保对象中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有60.8万人,比上一年减少1.5万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成效显著。城市低保平均标准为每人每月563.6元,较上年提高了15.5%。农村低保平均标准为每人每年4706.4元,较上年提高了22.9%。农村特困对象标准为每人每年8806元,较上年提高了16.56%。80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实现全覆盖,共有129.05万高龄老人享受惠民政策,年发放津贴8.38亿元,较上年增加0.91亿元。52.8万老年人享受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3.08万老年人享受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1.52万企业退休职工享受计划生育一次性奖励金,0.25万老年人享受城镇独生子女年老父母计划生育一次性奖励。
(三)养老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2017年末,全省各类养老机构达到1935家,养老床位总数34万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达到32张,新增各类养老床位1.1万张。其中城市养老机构157家,养老床位3.4万张;农村福利院1201家,养老床位13.05万张;民办养老机构568家,床位9.69万张,较上年增加养老机构16家,增加床位0.29万张。全省全年新建城市社区服务站189个,农村社区服务站(中心)985个。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分别达到3294个和11176个,覆盖率分别提升到75%和46%。省财政增加预算资金5000万元,全面建立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缓解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人养老难题。
(四)老年医疗保障能力进一步加强。全省老年医院115个,开设老年病科的二级以上医院91个,康复医疗机构25个。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为47.17%,老年人家庭的家庭医生签约率达69.02%。
(五)医疗和养老进一步融合。全省医养结合机构354个,床位19496张,其中纳入医保定点的医养结合204个。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养老机构214个,其中公办公营133个,公办民营3个,民办民营78个。
(六)老年文体活动进一步丰富。各级各类老年体育协会、团队近2100个,参会老年人达300万人次。全省高校离退休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20560人
(七)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进一步加快。2017年,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36个项目,投资资金1.5亿元,安排省级配套投资1800万元。省级财政和福彩公益金共安排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对下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3.03亿元。省级已设立了6亿规模的政府引导基金,基金总规模39.25亿元,实际到资6.84亿元,已投资省内养老项目8个,投资金额3.27亿元。省发改委将卫生服务、养老服务等7个专项、300多个项目纳入国家“十三五”规划,其中100多个项目已启动实施。省民政厅启动建设湖北省医养康复中心建设示范,总投资规模8亿元,总床位1000张。湖北省银行业金融机构共计向养老服务机构发放贷款9.33亿元。国家开发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采用专项基金方式为各地养老服务产业提供融资支持1.96亿元。成功签约养老PPP项目6个,社会投资规模近60亿元。咸宁市引入社会资本数十亿元投资创办各类托老中心、老年人护理院、老年公寓、康复医院等医养结合机构10余家,其中江南里医养小镇总投资40亿元,百亿康养特色文化小镇项目落户咸宁市咸安区向阳湖。大冶市金牛镇引入专业养老产业公司金源养老项目,投资6.53亿元精心打造以健康管理为核心、医养结合为特色、精神文化为重点的养生养老机构。宜昌市长阳县清江乐龄养老服务中心投资1200万元,创新“康养+合作社”“康养+生态食品”“康养+休闲旅游”等养老新模式,并通过帮助贫困户推销种植养殖产品等方式,对口帮扶100个精准扶贫户,把康养园区周边的生态环境建设作为企业拓展康养产业的重要内容,大力发展旅游休闲经济,深受老人欢迎。
(八)养老、孝老、敬老社会氛围进一步浓厚。各级党政领导以“欢庆十九大”为契机,通过不同形式出席敬老活动。“敬老月”期间,全省各级各相关部门走访慰问高龄、特困、留守老人近100万人次,发放慰问金2.8亿元,物资折款近0.2亿元。组织志愿者20多万人次,提供志愿服务30余万人次,送医送药减免费用价值3000多万元。
(九)老年优待范围进一步扩大。全省市州一级100%、县市一级70%落实了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优待政策,各级财政给予经济补偿金额总计在3.63亿元以上;向老年人提供免费公交线路1261条、车辆1.8万辆(武汉市地铁、轻轨全部对65岁以上老年人实行免费优待)。已享受初装燃气优惠的22714户,享受安装有线电视优惠的69141户;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医院3764所,挂牌明示老年人享受优待的医院有2071所;门票半价或全免景区景点356个、纪念馆254个、宗教活动场所1767个,体育场(馆)165个。其中,武汉市部分景区、场馆门票已向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全免。武汉等地坚持每年为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进行一次体检。
(十)老年人参与社会积极性进一步增强。采取以点带面、示范推进的方式,不断推进全省城乡社区老年协会建设。全省目前已建立城乡社区老年协会23817个,平均建会率达86.2%,其中城镇社区老年协会4013个,占比93.35%;农村社区老年协会19804个,占比84.89%,进一步发挥了城乡社区老年协会在维护老年人权益、参与社会公益事务、组织老年群众参与经济社会建设及开展文体活动等方面的积极作用。黄冈市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给予正常运行的老年协会每年3000元活动经费补助,解决了基层协会正常运转经费问题。
三、2018年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主要措施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老龄工作系列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扎实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省情教育,积极协调社会各方齐抓共管,着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相结合的老龄工作格局,站位新时代、践行新思想、适应新形势、落实新要求,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推进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上不断展现新作为。
(二)大力推进《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贯彻实施。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湖北省实施办法贯彻实施的工作方案,召开宣传贯彻实施办法专题会议,组织开展实施办法学习培训,适时出台实施办法的细化措施,推进依法行政。
(三)深入开展老龄课题调查研究和政策创制。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研究;围绕补齐农村老龄工作短板、高龄失能等困难老年人对美好生活需要与老龄事业产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等问题开展专题调查研究。制定出台湖北省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实施意见;研究出台湖北省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
(四)努力提升老年人福利保障和养老服务水平。巩固落实高龄津贴制度,持续推动高龄津贴提标扩面和监管工作。推动老年宜居环境建设,培育老年宜居社区。推进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扩面增项。支持湖北银行“金色乐龄助老服务卡”逐步在全省发行,发挥服务功能;开辟“金色年华”电视板块,为广大老年人提供更多个性化养老服务和产品。
(五)广泛开展养老孝老敬老宣传教育。树立大老龄的宣传观念,广泛发动新闻媒体、社会力量开展不同形式的宣传,形成大老龄宣传格局。创新方法,在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开设敬老宣传广告牌。广泛组织传唱敬老歌曲。扎实开展“敬老月”活动,动员全社会为老年人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营造养老、孝老、敬老社会氛围。组织开展第三届全国敬老文明号创建工作和全国老龄好新闻评选活动。
(六)认真做好老年优待和维权工作。进一步落实老年优待政策,提高优待服务质量。认真做好老年信访工作,及时化解涉老纠纷,切实维护老年群体稳定。
(七)积极组织老年人参与社会活动。开展“银龄扶贫行动”,因地制宜开展“送文艺、送科技、送医疗、送服务”等活动,发挥老年人力资源作用,持续扩大老年人增收,不断减少贫困老年人。举办第十三届全省中老年人才艺大赛和全省老年人读书征文等老年人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打造老年群众活动精品,不断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提高老年人生命生活质量。
(八)扎实推进老年社会组织建设。继续推进城乡社区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提高老年协会的组织协调和为老服务能力,建立关爱农村留守老人机制,努力实现城乡社区老龄工作有人抓、老年人事情有人管、老年人困难有人帮。
谢谢大家!
张修富:
谢谢尹主任。
下面,请媒体朋友们就各自感兴趣的问题提问。
湖北之声记者:
新修订的《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已从2017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请问湖北省实施办法有哪些突出亮点?将采取哪些措施,确保省老年法实施办法落地生根,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湖北省老龄办副主任、党组成员彭文洁:
新修订的实施办法给湖北省老年人带来的实惠是很多的,干货较多。亮点内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老年维权工作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实施办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乡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本辖区内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并应当配备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二是家庭养老支持力度更大。实施办法规定设立“护理假”,对赡养人、扶养人照顾失能或者患病住院老年人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便利,并给予每年累计不少于十天的护理时间;对独生子女照顾失能或者患病住院老年人的,每年护理时间应当累计不少于十五天。
三是老年人社会保障“大礼包”更加丰厚。实施办法完善了老年人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社会保障政策,确保老年人病有所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规定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障制度,完善老年护理筹资、评估、支付、服务、监管体系;对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给予护理补贴等等。
四是老年人的优待范围更宽更广。实施办法规定,老年人凭个人有效证件,可以免费进入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和场所、公园,享受减免旅游景区门票、普通门诊挂号、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相关费用、优先办理相关业务的优惠、优待等。
五是老年人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实施办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基本养老服务纳入公共服务体系,完善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建立健全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结合、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确保老人老有所养。
六是老年人的养老环境更加优化。实施办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优先推进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居住建筑、居住社区、公共场所和设施的适老化改造;重点加强坡道、楼梯、电梯、扶手等建筑设施设备的改造和安装。对特困供养、最低生活保障、低收入老年人家庭的生活设施无障碍改造给予补助等等。
亮点还有很多,在这里就不一一列举了。
为做好实施办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省老龄委已向各市、州、县老龄委,省老龄委各成员单位,省直机关、高等院校、大型企事业单位老龄工作部门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高度重视实施办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在职责范围内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以务实重行的工作作风,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加快推进实施办法的全面贯彻实施。为深入做好实施办法的贯彻实施工作,省人大常委会专门制定印发了贯彻实施工作方案,要求建立“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推进、一府两院实施、全社会参与”的实施大格局。按照方案要求,下一步,我们将重点从以下几大措施,加大学习宣传贯彻力度。
一是全面开展实施办法学习宣传贯彻活动,争取省人民政府适时召开全省宣传贯彻专题会议,明确任务和要求。在全省老龄系统举办实施办法学习培训班。采取多种方式宣传普及,广泛开展实施办法进机关、进单位、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活动。
二是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配套制度和政策措施,将每一项重点法律条款分解到各地各部门,研究出台贯彻落实具体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是开展监督检查。按照要求,在实施办法实施满一年和三年后,省老龄办需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法规实施情况报告。其间,省人大内司委、省政府办公厅还将开展执法检查,及时发现实施办法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全面推动实施办法贯彻落实,确保给予老年人的这些实惠落地生根,不会成为“纸上福利”。谢谢。
香港商报记者: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我们注意到,今年元月份,全国老龄办、中组部、中宣部等14部门联合发文,在全社会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请问,下一步,湖北省如何增强全社会人口老龄化的国情意识,提升人们关爱老年人的意识和老年人的自爱意识,营造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社会氛围呢?
彭文洁: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全社会人口老龄化国情意识,1月29日,全国老龄办、中组部、中宣部等14部门联合发文《关于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的通知》。湖北省将根据文件精神,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省情教育,力争到2020年,全省人口老龄化国情省情意识明显增强,关爱老年人的意识和老年人的自爱意识大幅提升,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
人口老龄化国情省情教育重点对象是:党政干部、青少年和老年人三类人群。
主要内容是:一是人口老龄化形势教育。全面阐释和深入分析湖北省人口老龄化的基本情况、主要特点、发展历程、深刻影响等,引导全社会准确把握人口老龄化对全省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发展带来的机遇和挑战,正确看待湖北省人口老龄化的发展规律,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及时应对、科学应对、综合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共识和观念。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也是拉开人口老龄化国情省情教育的序幕。二是老龄政策法规教育。重点宣传和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及《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湖北省关于老年人享受优待服务的规定》(省政府第301号令)等重要老龄政策法规,宣传各级党委、政府出台的老龄政策法规,加大老龄政策法规的执行力度,推动促进各项政策制度有效衔接。三是应对人口老龄化成就教育。结合改革开放40周年和“三大”攻坚战,积极宣传湖北省在老年人社会保障、养老服务业发展、健康老龄化、老年宜居环境、老年维权、老年优待、老年文化教育以及社会参与等诸多方面的积极进展。四是孝亲敬老文化教育。开展具有民族特色、时代特征的孝亲敬老文化教育,把弘扬孝亲敬老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激励人们向上向善、孝老爱亲。五是积极老龄观教育。倡导全社会树立积极老龄观,积极做好全生命周期养老准备,充分发挥广大老年人自尊、自强的积极作用。
主要方式:一是把人口老龄化国情省情教育纳入各级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干部培训教育内容。建立由党政领导、专家学者、老龄工作者等组成的宣讲队伍,深入机关、企业、学校、社区、养老机构、老年大学(学校)、基层老年协会等场所开展宣讲。二是把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作为大、中、小学德育教育的重要内容,把养老机构作为学生德育教育基地,将助老服务纳入大中学生社会实践内容。三是组织力量,多出反映老龄事业发展成就、弘扬中华民族敬老传统文化和面向老年人的优秀精神文化作品。四是在主流媒体上开设专刊专版专栏进行集中重点宣传,在各类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公众号等新媒体和电子屏、宣传栏、展板、标语、海报等传统媒体上开展专题宣传,教育引导人们自觉承担家庭责任,树立良好家风,实现家庭和睦、代际和顺,巩固家庭养老基础地位。五是丰富传统节庆日、“老年节”“敬老月”活动内容,精心组织开展“敬老文明号”评比表彰和“湖北省敬老模范集体”创建活动,寓教育于文化活动和创建表彰之中。六是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引领群团组织、社会组织以及城乡社区老年协会,开展结对帮扶、志愿服务等活动。七是充分发挥广大老年人的积极作用,对老年人进行自尊、自立、自强教育,引导广大老年人增强自爱意识。八是广泛开展“银龄扶贫行动”,不断扩大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的积极性,增强老年人归属感。
通过深入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省情教育,不断提升全社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意识,逐步构建起养老、孝老、敬老的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促进湖北省老龄事业和产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切实增强广大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张修富:
由于时间关系,记者提问到此结束,谢谢记者朋友们的热情提问。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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