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9月9日湖北举行坚持生态优先 推动绿色发展新闻发布会
9月9日,湖北省召开“壮丽70年·奋斗新时代””——湖北省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八场,邀请省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邹清平,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万丽华出席发布会,介绍湖北省“坚持生态优先、推动绿色发展”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主持人张修富:
各位记者朋友:
上午好!欢迎参加省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的新闻发布会。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始终坚持以绿色生态引领高质量发展。为此,“壮丽70年·奋斗新时代”——湖北省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八场,特请省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邹清平同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万丽华同志向大家介绍湖北省“坚持生态优先、推动绿色发展”情况,并回答记者朋友的提问。
下面,请邹清平副厅长介绍相关情况。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邹清平: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媒体朋友们:
大家好!很高兴在这里向大家介绍新中国成立70年来湖北自然资源事业的发展变化。70年来,自然资源聚焦湖北改革发展,见证了湖北从一穷二白、温饱不足到即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性跨越,更成为了谱写新时代湖北高质量发展新篇章的生动注脚。
一是持续支撑了城乡高速发展用地需求。截至2018年全省城镇建设规模2016万亩,比1952年增长近2.1倍。全省城镇化率由1952年的10.1%,提高到2018年底的60.3%。
二是不断积累了城乡发展建设资金。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最大程度显化土地价值。1990年至今,土地出让收入达1.6万亿元。2018年全省矿业经济产值超1.3万亿元,占全省工业总产值的30%。
三是加快推动了城乡转型发展。通过引入市场价格机制、竞争机制和节约集约利用机制,促进资源优化配置与合理利用。2018年全省GDP地耗降至979亩/亿元,较2005年下降70%。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彰显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地位,以绿色发展理念凝聚全社会共识,以高质量发展标注新时代奋斗担当。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四个着力”、“四个切实”重要指示,建立“多规合一”的国土规划体系,全面做好生态修复、环境保护、绿色发展“三篇文章”,以长江经济带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
一、做好国土空间规划顶层设计,为全省发展规划落地实施提供空间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底线思维,以国土空间规划为依据,把城镇、农业、生态空间和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规划产业发展、推进城镇化不可逾越的红线”。 重点是在开展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基础上,整体谋划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划定“三区三线”,实施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升国土空间开发保护质量和效率。
——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意见》明确国土空间规划是国家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到2020年,基本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逐步建立“多规合一”的规划编制审批体系、实施监督体系、法规政策体系和技术标准体系;基本完成市县以上各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初步形成全国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一张图"。到2025年,健全国土空间规划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体系;全面实施国土空间监测预警和绩效考核机制;形成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基础,以统一用途管制为手段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到2035年,全面提升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基本形成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安全和谐、富有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的国土空间格局。
——开启湖北空间发展和空间治理体系的生态文明“新时代”。在全国率先编制完成省级国土规划,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五级三类四体系”总体框架。把“三区三线”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规划产业发展、推进城镇化不可逾越的红线。优先将“一芯两带三区”重大项目纳入国土空间规划。2019年,实施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以县域为单位,率先在武汉、荆州、恩施等8个市州48个县市开展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确保全省1000个左右美丽乡村示范村编制完成村庄规划;2020年,全省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实现应编尽编。2013年以来,累计批准建设用地232万亩,国家存储器、汉十铁路、天河机场等全省1641个省级重大项目用地应保尽保。
二、把长江生态修复摆在压倒性位置,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
——严格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从1988年划定全国第一块基本农田保护区开始,我们率先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建立完善省、市、县三级共同责任机制,制定并严格执行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截至2018年,全省建成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3323万亩,划定永久基本农田5888万亩,耕地质量提高0.82等别,牢牢守住了全省7288万亩耕地红线。
——大力开展国土生态整治修复。累计投入91亿元,综合治理长江沿线水土流失面积170多万亩,搬运充填沃土835万立方米。2018年,湖北省长江三峡地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成功纳入全国试点,累计投资23.7亿元,实施项目82个,力争到2021年,投资123亿元,实施一江两岸生态修复九大工程和地质灾害防治综合体系建设七大工程,筑牢三峡库区生态安全屏障。
——着力推动沿江绿色矿业发展。实行矿产开发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开展了4批次32家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8个县市纳入国家级绿色示范区创建范围,力争到2020年,所有矿山100%达到绿色标准。大力开展沿江矿山综合治理,投入33.1亿元,完成沿江“三区两线”504个矿山3.6万亩生态复绿。
三、把节约集约摆在突出位置,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型升级
——深化节约集约示范省创建。持续擦亮全国首个节约集约示范省创建金字招牌。把示范省创建作为自然资源16项改革试点的总抓手。明确创建标准,制定工作考核、责任追究等10项工作制度,配套出台生态文明建设等18项具体政策。细化省委省政府目标任务,分解为涉及9个部门4大类43项指标,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共建格局。截至2018年,全省单位GDP地耗连续6年下降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综合容积率、工业用地容积率、投资强度、亩均税收,分别增加8.0%、9.1%、9.3%、8.8%。
——全力打好脱贫攻坚战。充分发挥部门职能职责,举非常之力助推脱贫攻坚。先后出台精准扶贫政策性文件13份、制定扶贫措施70余条。全力保障扶贫搬迁和发展用地需求,累计支持全省易地扶贫搬迁用地4.1万亩,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释放贫困地区用地指标6.9万亩。大力筹措扶贫发展资金,充分利用补充耕地和增减挂钩结余指标交易为贫困地区筹集资金325亿元。
——加快推进“放管服”改革。聚焦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聚焦“一优两落”工作部署,最大限度压时限、减材料,所有许可事项及高频审批事项压缩事项70%,土地、矿产审批效率提速70%。取消16项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证明。出台差别化的资源调控政策15类36项具体措施,压缩煤矿、铁矿、铜矿等过剩产能,压减矿山企业29%,足额保障沿江化工企业搬迁用地8万亩。推行“标准地”出让,工业用地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政策,近年来累计降低企业用地成本56.6亿元。今年以来,我们着力开展建设用地审批和城乡规划许可“多审合一”改革,实现“六整合”再提效。把26种不动产登记窗口建设标准和流程图全部向社会公开,全省“一窗受理”率达到94%,一般登记压缩至10个工作日,抵押登记压缩至7个工作日,年底均将在5个工作日办结。
下一步,湖北省自然资源管理将始终以高质量发展为主攻方向,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聚焦“两统一”核心职能,切实担好生态保护、发展保障和民生服务之责,全力服务湖北长江经济带建设和高质量发展。
张修富:
谢谢邹厅长。
下面,请万丽华副厅长介绍相关情况。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万丽华: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
大家好!非常感谢新闻界朋友长期以来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高度关注、大力支持、广泛宣传。现在,我就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坚持生态优先、推动绿色发展有关情况作简要介绍。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湖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作为全局性、战略性的大事来抓,做出了一系列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众志成城、克难攻坚、砥砺前行,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长江大保护为重点,以创建生态省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切实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服务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精准发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是打好蓝天保卫战。报请省政府先后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湖北省环境空气质量预警和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办法》和《湖北省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加强工业源治理,开展燃煤小锅炉专项整治,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2013年以来,全省完成燃煤火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45台、淘汰黄标车39.9万辆,淘汰或改造20蒸吨以下燃煤小锅炉7176台。2018年,纳入国家考核的13个地级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76.7%,较2017年同期上升0.6%,较2015年同期上升11.8%。
二是打好碧水保卫战。新中国成立以来,湖北省制定实施了一系列法规与措施守护碧水。2005年,将汉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纳入湖北省汉江流域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的任期目标责任。“十二五”以来,湖北省制定了《湖北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建立了湖北省水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制度,积极探索建立跨界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机制。2014年7月1日《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正式实施,该《条例》明确了对水污染取上限处罚、按日连续处罚等。近年来,以“拆、堵、关、停、限、治、补”为主要手段,着力水质提升,大力推进水污染防治攻坚。2018年,全省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稳中趋好,全省179个河流监测断面,水质优良断面比例为89.4%,同比提高2.8个百分点,较2015年提高5.2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为1.1%,同比下降2.8个百分点,较2015年下降4.4个百分点。三是打好净土保卫战。以土壤污染调查和土地修复整治项目为重点,稳步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攻坚,完成全省农用地土壤污染详查成果集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有序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力度不断加大。累计争取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7.95亿元。开展黄石国家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建设试点,推进蕲春县、竹溪县耕地土壤修复试点。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全面建成,加快摸清土壤污染状况底数。
二、统筹施策推进长江大保护
为了保护好长江母亲河,湖北把修复长江生态摆在压倒性位置,制定了《湖北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总体规划》和《湖北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5个专项规划,为长江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提供指导和支撑。实施沿江化工企业专项整治等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推出覆盖产业、城镇、交通等领域的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十大战略性举措,着力让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2019年6月以来,扎实开展了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八大专项行动,持续改善长江生态环境质量。湖北省上述行动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关改搬转”101家沿江1公里范围内的化工企业,破解“化工围江”
三、坚持不懈抓好环保督察问题整改
扎实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信息化管理系统,实行全方位、全过程动态管理。严格落实整改销号和交账制度,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84个整改任务基本达到目标进度。高标准制定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1211个码头被取缔,腾出长江岸线150公里;禁养区内关停搬迁畜禽养殖场(户)12784家,拆除127.54万亩围栏围网和网箱养殖,27.45万亩投肥(粪)养殖和4.5万亩珍珠养殖被取缔;长江两岸造林绿化60.04万亩。全面核实并督促210家“三磷”企业完成问题自查。生态环境部“清废行动”交办湖北省疑似问题点位整改全部符合时序进度要求,已完成50个。全省共排查出黑臭水体214个,整治完成比例为82.7%。目前,长江出湖北断面(武穴中官铺)水质与入湖北断面(巴东巫峡口)水质保持一致,稳定在Ⅱ类。持续加强对省级环保督察问题的整改督办,移送移交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线索得到有效处理。通过督察整改,一大批群众关心的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环保工作格局初步形成。
四、全面推进环评“放管服”改革
环评管理涉及的4项行政许可,目前已经依法取消了3项,分别是部门预审、试生产审批、竣工验收许可;保留的1项是建设项目环评审批。2015年以来,先后2次调整下放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权限。印发《湖北省开发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改革试点实施意见》,对已开展园区环评的开发区、工业园区,进一步简化符合园区产业规划的项目环评内容。按照生态环境部统一部署将登记表由审批改为告知性备案,85%以上的项目无需开展环评。
五、不断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党的十八大以来,湖北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稳步推进,生态红线管控制度、神农架国家公园体制改革、排污权交易等一批国家试点项目进展顺利,河湖长制全面推开,耕地草原河湖休养生息制度初步建立,全省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机制落地见效,环保督察、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党政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的“闭环”逐步形成。一系列改革创新工作对湖北省生态环境事业起到了积极有效的促进作用。
下一步,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将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时的谆谆嘱托、殷切期望和指示要求,坚持生态优先、推动绿色发展,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更加深入人心,以更高的政治自觉,进一步凝心聚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定守护美丽湖北的青山绿水;抓好长江保护修复,确保一江清水永续东流;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释放市场活力,努力为湖北的生态文明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湖北日报记者:
开展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是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的一项重点工作,请问湖北是如何组织落实的?并取得了哪些成效?下一步的重点工作又是什么?
万丽华:
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根本遵循和战略要求。2019年初,党中央、国务院专门部署了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其中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作为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的一项重点战役,直接关系到长江环境质量和生态安全。近年来,虽然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努力下,长江生态环境总体上不断改善,但形势依然严峻,突出的表现就是污染物排放基数大,底数不清,主要表现为“五个到底”,一是往长江排污的到底有多少排污口?二是到底在哪里排?三是到底谁在排?四是到底排什么?五是到底排多少?解决上述问题,做好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概括来说就是四个字“查、测、溯、治”,“查”和“测”就是诊断病因,“溯”就是要追溯根源、找准病根,“治”就是分类施策、系统治疗。
当前,湖北省刚刚完成对省域内的长江、汉江、清江历史上最大规模的航测飞行任务,这也是完成了最基础、最重要的“排查”任务。湖北省位于长江中下游地区,长江干线1061公里,占长江总长度的1/3以上,加上其两大支流汉江和清江,水系庞杂,沿岸地形地貌差异较大,航测任务约占长江经济带11省市航测总任务的四分之一,工作十分艰巨和繁重。对此,湖北省的主要做法: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凝聚思想共识。组织召开了湖北省长江、汉江、清江干流(列入国家排查整治范围)沿线15个市州人民政府负责同志参加的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座谈会,明确工作要求,切实统一思想认识。二是着力整体推进,省级直接统筹。为统一飞行尺度和标准,确保航测质量,省委、省政府决定由省级统筹组织开展湖北省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无人机航测工作,对长江、汉江、清江干流岸线既定范围开展全区域航测和热红外航测。三是制定航测计划,严密组织实施。经报请生态环境部技术审核同意,湖北省无人机航测工作方案充分考虑气象、地形、空域、时间等困难因素,综合安排无人机、载人固定翼飞行器(保障飞行)、载人直升机飞行器等多种飞行器和航摄仪及热红外传感器开展数据采集工作,各飞行器互为补充、协同保障作业。四是加强跟踪协调,抢抓工作进度。在组织实施过程中,努力克服6月份以来全省范围经历的多轮降雨梅雨天气和部队空域管制的影响,先后投入载人机35架次,无人机1000余架次,开展外业像控测量3000余个和外业检查点2000余个,拍摄了112084张高清照片、73210张热红外照片。截止7月31日,湖北省按计划如期完成了航测飞行任务,航测飞行总面积11212平方公里,热红外岸线总长度4808公里。湖北省是除江苏、重庆两个试点省(市)之外,在长江经济带其他省市中率先完成无人机航测的省份。
下一步,湖北省将严格按照生态环境部的统一安排部署,运用好航测解译成果,做好人工徒步现场复核的保障工作,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运用先进设备和科技手段,全力配合保障并有力有序推进监测、溯源和整治等工作按期完成。2019年底前建立入河排污口问题清单,2020年6月底前完成监测和溯源工作。2020年12月底前,完成整治方案制定工作和部分整改任务。之后,按照整改方案持续推进后续整改任务。
谢谢大家!
农村新报记者:
请您简要介绍下全新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主要内容以及实施方面的情况。
邹清平:
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部署。国土空间规划是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
第一个方面,关于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明确提出,建立五级三类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五级是对应行政管理体系,分国家、省、市、县、乡镇五个层级;三类是指规划类型,分为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三类。
具体到湖北省来讲,省、市、县要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对行政区全域范围涉及的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做全局性的安排。乡镇级规划,可以以几个乡镇为单位编制,区域比较小的,可以将市县级与乡镇规划合并编制。市县以下要组织编制详细规划,相关职能部门在特定区域、领域编制国土空间相关的专项规划。总体时间要求是到2020年,基本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完成省、市、县、乡国土空间规划及村庄规划编制,建立规划“一张图”。
第二个方面,关于规划的主要内容。国土空间规划是实现“多规合一”的规划,主要内容是在开展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基础上,整体谋划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划定“三区三线”,实施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升国土空间开发保护质量和效率,为推进长江经济带战略、“一芯两带三区”战略实施提供空间保障,对其他规划提出的基础设施、城镇建设、资源能源、生态环保等开发保护活动提供指导和约束,从而助推湖北省高质量、可持续、绿色发展。
第三个方面,规划实施监督的有关要求。一是强化规划权威。规划一经批复,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不得违反国土空间规划进行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二是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分级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审查备案制度。三是以国土空间规划为依据,对所有国土空间分区分类实施用途管制。制定城镇开发边界内外差异化的管制措施,实行“详细规划+规划许可”和“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的管制方式。四是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利用大数据、智慧化等技术手段加强规划实施监督等。同时将国土空间规划执行情况纳入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五是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动“多审合一”、“多证合一”。优化现行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能和监管服务水平。我厅按照“一类事项一个部门统筹、一个阶段同类事项整合”原则,开展建设用地审批和城乡规划许可“多审合一”改革,省级审批时间承诺在6个工作日内完成,明显提升了审批效率,有效保障了重点项目建设。
中国县域经济报记者:
湖北省作为长江经济带沿线省份和全国首批编制“三线一单”省份,请问“三线一单”的编制进展情况如何,取得了哪些成果?
万丽华:
按照生态环境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湖北省于2017年10月启动了“三线一单”编制工作。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成立了由曹广晶副省长任组长工作协调小组。省生态环境厅作为具体牵头实施单位,统筹协调,扎实推进,严格保障“三线一单”的编制工作按照国家质量要求和时间节点完成。目前,编制工作已基本完成。2019年5月7日,省生态环境厅在北京组织召开全省“三线一单”编制成果初审会,专家组一致同意湖北省成果通过初审。7月26日,省政府召开工作协调小组专题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北省长江经济带战略环评“三线一单”成果。
湖北省编制工作紧密围绕2020-2035年的环境质量目标和区域环境特征,形成了三方面主要成果。一是构建了“全域覆盖”环境管控分区体系。全省共划定优先、重点、一般三大类共1076个环境管控单元,优先、重点、一般三类单元占全省的面积比例分别为35.93%、25.54%和38.53%。三类单元划分格局和比例符合省内整体发展与保护的格局。二是编制形成“落地”到具体行政单元上的管控成果。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开发利用效率等四个维度,综合考虑普遍适应性和区域差异性,分别提出全省(62条)、重点区域(31条)、重点流域(30条)、地市州(共计587条)和1076个环境管控单元等5个层级上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三是体现湖北特色,落实长江大保护的管控要求。做为长江干流流经里程最长的省份,我们在编制过程中,对长江和汉江干流划定了优先保护岸线、重点管控岸线和一般管控岸线,实行岸线分段管控。同时,清单编制中严格落实湖北省委省政府长江大保护的相关要求,对长江和汉江流域形成一套系统性、精细化的管控要求。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生态环境部的要求,积极做好“三线一单”成果报生态环境部审核工作,在生态环境部审核通过后,将按程序发布工作成果。
湖北卫视记者:
请问增减挂钩指标交易在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服务高质量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方面有哪些重要作用?
邹清平:
截止目前,湖北省的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交易已经进行了4个批次,37个贫困县(市、区)共转让指标65605亩,交易资金194.58亿元,这项政策在脱贫攻坚、服务高质量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是有力地助推了脱贫攻坚,较好解决了贫困地区扶贫开发资金和土地问题。通过增减挂钩指标省域交易,将贫困地区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合理流转到经济发达地区,同一块土地,产生价值相差3-4倍,充分显化了农民财产权益。实施增减挂钩腾出了建设用地指标,优先用于贫困户安置、配套设施建设和扶贫发展,既解决了贫困地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用地,又满足了后期扶贫发展用地需求,确保农民长远生计有保障。同时,交易资金返还贫困地区,能够为贫困地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筹集大量资金,有效缓解了扶贫资金缺口,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是为发展较快地区拓展了新的发展空间。根据原国土资源部和财政部的相关文件规定,购买贫困地区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的发达地区,可享受四项政策红利:第一项是贫困地区拆除旧房腾出的建设用地规模指标可流转至发达地区使用,可以解决发达地区建设用地规划空间;第二项是发达地区可将增减挂钩指标充当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使用,缓解用地压力;第三项是贫困地区已拆旧复垦新增耕地,自行落实了耕地占补平衡,发达地区使用指标可不用额外补充耕地,解决了耕地占补指标不足的难题;第四项是发达地区使用指标可免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和耕地开垦费,节约了大笔资金。对指标竞买方而言,一项政策就有四项红利,政策的激励效果非常明显,这也是挂钩指标交易需求旺盛、交易政策有活力的主要原因。
张修富:
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和各位嘉宾的解答。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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