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全力推进健康济南建设,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4〕66号文件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5〕2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秉承“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牢固树立社会大卫生观念,坚持政府组织、地方负责、部门协调、群众动手、科学指导、社会监督的工作方针,着力治理影响群众健康的危害因素,不断改善城乡环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为“打造四个中心、建设现代泉城”提供有力保障。
(二)总体目标。以“健康济南”为统领,继续大力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扎实推进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健康生活方式推广行动、全民健身行动、疾病预防控制行动和卫生城镇创建行动等,到2020年,努力实现全市城乡环境卫生面貌显著改善,影响健康的主要环境危害因素得到有效治理,重点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和精神疾病等公共卫生问题防控干预取得明显成效,健康生活方式广泛普及,城乡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明显提升。主要指标达到以下标准:
1.到2018年年底,全市基本实现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全覆盖。到2020年年底,市区和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以上,市区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8%、建制镇污水处理率达到70%;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比例高于95%,农村集中式供水人口比例提高到85%,供水水质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覆盖全部乡镇;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比2010年改善50%以上。
2.到2020年年底,市区、县城主要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全市无重大传染病暴发流行。
3.到2020年年底,全市城乡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分别达到23%和13%,居民基本医疗素养、慢性病防治素养、传染病防治素养水平分别达到17%、22%和27%,中小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90%。建成健康促进示范医院、示范学校、示范机关、示范企业、示范社区各20个,健康示范家庭200个。
4.到2020年年底,基本建成覆盖城乡、比较健全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在城市社区建设10分钟健身圈,在乡镇驻地、新型农村社区、行政村实现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基本全覆盖,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3平方米,国民体质测定总体达标率95%以上,中小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90%。
5.力争到2020年年底,全市所有机关、医疗卫生机构、学校实现全面无烟,15岁及以上人群吸烟率降至26%以下,其中男性降至48%以下,女性降至1.6%以下。
6.到2020年年底,国家卫生乡镇(县城)数量占全市乡镇(县城)总数8%以上,省级卫生县城实现全覆盖,省级卫生乡镇数量提高到全市乡镇总数的50%,省级卫生村(社区)达到200个,省级卫生单位达到400个,健康城市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二、工作任务
(一)打造宜业宜居的城乡生产生活环境。
1.实施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继续深入开展城乡环境整洁行动,努力解决城乡环境卫生存在的突出问题,逐步建立城乡环境卫生治理长效机制。在农村,重点加强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清理草堆、粪堆、垃圾堆等;规范农药包装物、农膜等废弃物处理,加大白色垃圾治理力度;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处理,有机垃圾可建设沤粪池或进沼气池处理后返田,煤渣、建筑垃圾及树枝垃圾就地处理,其余生活垃圾进入收运系统;清理积存垃圾,积极推进“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模式,建立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处理长效机制。强化秸秆禁烧监管,开展秸秆还田等资源化综合利用。因地制宜开展农村污水处理,改善农村河道水环境,防治畜禽养殖污染,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与废弃物综合治理利用。在城市,重点清理城市环境卫生死角,加强车站、景区、建筑工地等重点场所卫生管理,加大对农贸市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脏、乱、差”现象治理力度,切实解决马路市场、露天烧烤、占道经营等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严格活禽市场管理并逐步完善禽类定点屠宰、白条禽上市制度;强化铁路、公路、河流沟渠和内河航道沿线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和绿化美化工作;加强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继续改造提升生活垃圾收运设施设备,尤其是封闭小区、农贸市场、建筑工地等重点场所,切实达到密闭化、机械化要求;加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生活垃圾收运工作,扩大城市环境卫生保洁机械化清扫作业范围;加快推进城市环卫基础设施改造升级,适时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处理。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建立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开展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强化机动车环保检验,做好重大污染天气预报预警和应急响应,促进环境空气质量不断改善。(市城管局牵头,市农业局、商务局、城市园林局、市政公用局、环保局、畜牧兽医局、卫生计生委配合)
2.切实保障食品和饮用水安全。以开展食品安全城市创建为契机,积极推动食安济南建设,坚持打建结合、扶优汰劣,通过示范创建、品牌引领,促进食品产业提质增效、健康发展。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过程监管体系和监管机制。针对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强化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保持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健全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制度,进一步加大科普宣传力度,提高公众饮食安全意识和水平。完善有奖举报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调动公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形成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做好饮用水安全工作。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在水源地保护、水处理和输配、水质监督监测等方面形成合力,建立从水源地保护、自来水生产到安全供水的全程监管体系,确保饮用水安全。开展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落实水源保护区污染综合防治措施。完成全市城镇集中式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同步推进乡镇、农村水源保护区和保护范围划定。加快城镇供水设施改造和建设,继续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提质增效,有条件的地区优先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同源、同网、同质供水或跨村、跨乡镇连片集中供水。大力发展规模化集中供水,进一步提高农村集中式供水人口比例和供水保障率,切实解决农村学校的饮水安全问题。加强供水水质检测能力建设工作,建立覆盖城乡的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和信息共享平台,到2020年底,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具备水质常规指标检测能力,市级疾控机构应具备《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规定的全部106项水质指标检测能力。(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市水利局、农业局、市政公用局、环保局、卫生计生委、畜牧兽医局配合)
3.深入推进农村改厕工作。坚持因地制宜、集中连片、整村推进,深入推进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工作,到2018年底,全市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基本实现全覆盖。城乡建设委负责在实施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危房改造等项目中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卫生计生部门负责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无害化卫生公厕建设。农业部门负责巩固“一池三改”建设成果,继续发挥沼气工程在农村改厕中的积极作用。教育部门负责农村中小学校无害化卫生公厕建设。商务部门负责配合做好标准化菜市场、集贸市场公共厕所的配套建设工作。交通运输、铁路、机场等部门负责在车站、机场和公路沿线候车区与服务区、铁路沿线建设无害化卫生公厕。旅游部门负责指导旅游景区、度假区、农家乐无害化卫生公厕建设改造工作。进一步加大对农村改厕资金支持力度,形成政府投资为导向,群众出资为主体,社会帮扶为补充的多元化、市场化投入新机制。注重无害化卫生户厕建设质量,引入社会力量对工程进行监管。各县(市)区要积极做好户厕维护和保养,引导农民科学合理使用卫生户厕,建立完善建管并举的农村改厕长效机制,让农民群众长期受益。(市城乡建设委、卫生计生委、农业局、教育局、交通运输局、旅游局牵头,市财政局、商务局配合)
(二)全面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1.落实重大疾病综合防控措施。坚持预防为主方针,强化各级爱卫会在传染病、地方病、慢性病、精神疾病等疾病防控工作中的统筹协调作用,推动相关部门和基层组织各负其责,协作配合,群防群控,共同落实重大疾病综合防控措施。进一步加强传染病疫情监测,加大对城乡社区、学校、流动人口的传染病防控力度,落实传染源管理、危险因素控制、防病知识普及、社会心理支持等综合防控措施,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治疗,提高救治能力,降低病死率。认真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适时开展易感人群补充免疫,确保形成有效的免疫屏障。开展慢性病及健康危险因素监测,推广重点癌症、心脑血管疾病高危人群筛查适宜技术,逐步普及健康查体、健康检测和居民健康自我管理,控制发病率,提高早期治疗率。继续开展减盐防控高血压相关工作,同步实施食品工业、餐饮行业和家庭厨房三个重点领域的减盐、低脂及合理营养等干预措施。合理调整食盐加碘措施,引导居民科学补碘。加强社会心理支持,建立健全严重精神障碍治疗管理网络,加强精神疾病康复管理,开展重点人群心理行为干预,逐步普及心理健康服务。完善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和救助制度,确保患者应治尽治。保持全市传染病发病率基本稳定,不出现重大传染病暴发流行。(市卫生计生委牵头,市教育局、食品药品监管局配合)
2.做好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实施以环境治理为主、化学防制为辅的综合防制策略,完善病媒生物防制设施,落实消杀措施,降低病媒生物密度。针对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孳生习性、消长规律和侵害状况,采取发动群众防制与专业队伍防制相结合等形式,统一组织开展季节性除“四害”活动。积极改善环境、清除病媒生物孳生地,控制病媒生物孳生、繁殖和扩散,防止登革热、流行性出血热、肠道传染病等病媒生物传播疾病的发生流行。把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向农村延伸,帮助指导农户开展预防控制“四害”工作。建立完善病媒生物危害监测和预警体系,认真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疫情防控、重大自然灾害和大型活动中的卫生防疫保障等工作,做好重大自然灾害中的环境和饮用水消毒、食品安全保障、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及垃圾粪便的收集处理等工作,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规范用药管理和用药技术,提高预防控制效果,减少环境污染。积极推进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服务市场化发展,鼓励引进专业病媒防制服务机构,提升防制效果,规范服务行为,确保服务安全与质量。(市卫生计生委牵头,市城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配合)
(三)不断提高全民健康素养。
1.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积极开展健康知识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活动,大力开展讲卫生、树新风、除陋习活动,摒弃乱扔、乱吐、乱贴、乱行等不文明行为,提高群众文明卫生意识,营造社会和谐、精神文明的社会新风尚。结合各类健康主题日,组织开展经常性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健康教育的内涵建设,组织发布科学防病知识,及时监测纠正虚假错误信息,坚决取缔虚假药品等广告,打击不实和牟利性误导宣传行为。继续开展健康中国行、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全民健康科技行动等活动,积极开展健康促进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打造健康教育品牌。医疗卫生机构、学校等要规范开展健康教育,推动重点人群改变不良生活习惯,形成健康生活方式。坚持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加强爱国卫生宣传教育,推动解决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突出卫生问题。(市委宣传部、市卫生计生委牵头,市教育局配合)
2.加强健康教育阵地建设。加大新闻媒体无偿开展卫生防病知识公益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互联网、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传播健康知识,提高健康教育的针对性、精准性和实效性。发展基层健康指导员和健康志愿者队伍,设立健康教育宣传栏、健康文化墙、健康文化大院、健康长廊、健康一条街等贴近居民的常设健康教育宣传阵地。依据国家和省相关标准,在公路沿线停车区与服务区、车站、机场、交通工具及医院、餐厅、商场超市、健身场馆等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设置健康教育设施,提供与服务内容相关的健康教育知识传播材料。大力推动在重点行业、重点场所设立健康教育基地,建设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健康主题广场等,将健康元素融入各类公共服务设施,提高健康知识宣传的普及性。(市委宣传部、市卫生计生委牵头,市文明办、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体育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商务局、济南日报报业集团、济南广播电视台配合)
3.积极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制定实施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规划,建设覆盖城乡、比较健全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推动各级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加快推进企事业单位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提高各类体育健身设施使用率。实施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提升计划,提高学校体育课质量,切实保障学生校内每天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加强职工体育,全面推行工间操制度,广泛发动建立职工体育俱乐部和体育健身团队,开展职工喜闻乐见的体育健身和竞赛活动。发挥中医治未病优势,推广和规范传统养生健身活动。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推广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和体质测试活动,推行“运动处方”,提高群众科学健身水平。(市体育局牵头,市教育局、总工会、卫生计生委配合)
4.积极做好控烟工作。大力宣传和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在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推行全面禁烟。落实执行公务人员控烟措施,发挥领导干部带头作用,在领导干部中率先禁烟。将青少年作为吸烟预防干预的重点人群,严格落实不向未成年人售烟的有关法律规定,努力减少新增吸烟人群。严格烟草广告管理,加强对烟草广告、促销、赞助活动的监测和处置,依法严厉查处违法烟草广告。在全市开展无烟机关、无烟学校、无烟医院、无烟餐馆、无烟家庭创建活动。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控烟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烟草危害的正确认识,促进形成不吸烟、不敬烟、不劝烟、不送烟的社会风气,营造全面控烟的社会氛围。适时开展戒烟咨询热线和戒烟门诊等服务,提高戒烟干预能力。(市卫生计生委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法制办、教育局、城管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工商局配合)
(四)加大卫生城镇创建与管理力度。
1.广泛开展卫生城镇创建工作。在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的基础上,扎实推进卫生城镇创建工作,大力提高城镇卫生管理水平。制定科学合理的创建目标和实施方案,广泛开展国家卫生乡镇(县城)、省级卫生乡镇(县城)、省级卫生社区(村)、省级卫生单位创建工作。要以卫生城镇创建为契机,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夯实卫生防病基础,不断扩大卫生城镇的影响力和覆盖面。加强卫生城镇创建的技术指导和监督管理,完善退出机制,引导各级卫生城镇不断巩固创建成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到2020年底,每个县(市)区建成不少于2个省级卫生乡镇,济阳县、商河县建成省级卫生县城,章丘市、长清区、商河县、济阳县、平阴县至少建成1个国家卫生乡镇。(市卫生计生委牵头,市城乡建设委、农业局、环保局配合)
2.积极推进健康城市建设工作。积极打造健康环境、健康社会、健康人群,营造有利于健康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全面开展健康社区、健康校园、健康家庭、健康企业、健康机关、健康医院等健康“细胞”工程建设。研究制定健康城市建设规划,对影响健康的突出问题实施有效干预,营造健康、安全的生产生活环境。将健康政策纳入城市规划、市政建设、道路交通、医疗卫生等公共政策。鼓励社区、单位、家庭和个人参与健康城市建设活动,形成全民动员、全民行动、全民监督的良好氛围。研究制定健康城市建设标准和评价体系,探索引入第三方监测评价机构,全面、科学、公正地评估创建工作执行情况和效果。章丘市、平阴县要率先进入健康促进示范县(市)、区先进行列,力争到2020年底,全市健康县(市)、区比例达到30%。(市卫生计生委牵头,市爱卫会成员单位配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提高对新形势下做好爱国卫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继承和发扬爱国卫生运动优良传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爱国卫生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民生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难点问题,保障爱国卫生工作持续正常开展。各级爱卫会要研究制定工作规划,每年至少召开1次爱卫会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或全委扩大会议,研究部署重要工作任务,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爱国卫生工作落到实处。
(二)完善组织网络。各县(市)、区要健全完善爱国卫生工作组织机构,优化爱国卫生干部队伍,配齐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人员力量,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负。进一步完善基层爱国卫生网络,机关、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要建立爱国卫生组织或指定专人负责爱国卫生日常工作。各级爱卫办要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创新工作方法,加强人员培训和队伍建设,推进目标管理和责任制落实,不断提高爱国卫生工作水平。
(三)创新工作方法。不断创新工作机制,通过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和吸引社会力量参与环境整治、改水改厕、病媒生物防制等工作。教育和引导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爱国卫生活动,改进爱国卫生活动形式和内容,鼓励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通过捐赠、提供志愿服务、参加义务劳动等方式,参与爱国卫生公益活动。探索推广居民健康自我管理小组、病友互助小组、健身小组、社区健康讲堂等有效形式,发挥群众组织在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为广大群众开展自我健康管理搭建平台、提供便利。
(四)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监督检查,实行工作目标责任制,科学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层层分解任务目标。各级爱卫会要会同各成员单位加强督导检查,掌握工作动态和进展情况,定期交流信息,畅通督促检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不断提升社会满意度。
济南市人民政府
2016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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