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

延迟复工期间加班费怎么算?居家隔离有何保障?详↓↓〇

2020-01-31 00:17:46浏览:0评论:0 来源:必达   
核心摘要:国务院通知延长春节假期到2月3日,上海市通知企业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延长春节假期和延迟复工有什么区别?企业不能提前复工
                    国务院通知延长春节假期到2月3日,上海市通知企业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延长春节假期和延迟复工有什么区别?企业不能提前复工,员工在家办公有没有加班费?对于隔离观察期间不能正常劳动的员工有哪些保障措施?
0
1
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按正常出勤支付工资报酬,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0
2
国务院办公厅于2020年1月26日发布的《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1号)规定: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至2月2日(农历正月初九,星期日),2月3日(星期一)起正常上班;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职工,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安排补休,未休假期的工资报酬应按照有关政策保障落实。
上海市人民政府2020年1月27日发布《关于本市延迟上海市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的通知》,明确规定:上海市区域内各类企业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涉及保障城市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电、通讯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等行业)及其它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除外。用人单位须依法保障员工合法权益;各相关企业和学校要切实落实本通知要求,强化主体责任,把各项防控和服务保障措施落实落细,确保社会平稳有序。
对于在延长春节假期期间和执行市政府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要求的企业职工,企业应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当月工资;涉及保障城市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及其它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企业,职工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按照休息日加班的有关规定,安排补休或者支付加班工资;职工按照企业要求在家办公的,同样按照休息日加班的有关规定,企业应给予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通俗地讲,就是两倍工资。
0
3
企业因受疫情影响,要求职工推迟复工,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应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0
4
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0
5
因受疫情影响,造成当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0
6
市经信委、市商务委将进一步细化明确工作要求和执行流程,引导企业分批次复工。
其中,因物流业涉及疫情防控物资运输,家政服务业、批发市场和菜市场、超市卖场与保民生、保供应密切相关,建议按时复工。
与医疗器械、药品、防护用品生产等疫情防控必需的产业链上的企业,要提前开工,增大产能。
对春节期间连续生产,无新增返沪人员,继续生产不会造成人员流动的企业,可以维持现状继续生产,同时企业需做好相关防控措施报镇(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或园区。
同时,建立提前复工审核报备制度。对因特殊原因确需在2月10日前提前复工的企业,需提供相关说明材料(含外来员工流动信息情况)、应对疫情预案措施以及确保不出现疫情的承诺等,报镇(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或园区,经核查批准后予以复工,同时报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备案。一旦出现不符合规范的情形或发现确诊病例,将立即责令停产,并按规定追究企业相关责任。
来源:上海发布、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编辑:何婷婷
猜你喜欢





原标题:《延迟复工期间加班费怎么算?居家隔离有何保障?详↓》

了解更多请登陆 配电柜 http://3683.bidadk.com/

(责任编辑:小编)
下一篇:

配电箱价格:2021推荐配电箱_家用配电箱

上一篇:

河北新增确诊病例15例,累计33例!教育部官宣:延期开学!还有…▁☉

  • 信息二维码

    手机看新闻

  • 分享到
打赏
免责声明
•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0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