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12月31日丨达进东方照明(00515.HK)宣布,2018年12月31日,公司全资附属TC (BVI) Limited(卖方)与蓝罗恒先生(买方)订立出售协议,据此,公司同意向买方出售出售权益,总现金代价为2000万港元。
出售权益包括(a)Best Pursue Holdings Limited(目标公司A)全部已发行股本;(b)达进东方江苏控股有限公司(目标公司B)全部已发行股本;及(c)目标集团于完成时结欠余下集团本金额预期为2134.16万港元的股东贷款。订立出售协议前,目标公司A及目标公司B全部已发行股本均由卖方拥有。
目标集团并无从事任何正在运作的业务,目前主要持有该地块。该地块原拟用作兴建集团的新LED厂房,由于近年集团LED分部的营业额有所减少,故董事会认为并无急切需要于该地块兴建新LED厂房。公司拟将出售事项产生的现金代价用作偿还集团的到期债务及负债。
目标公司A为于英属处女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投资控股公司。目标公司B为于香港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投资控股公司。订立出售协议前,目标公司A及目标公司B全部已发行股本均由卖方拥有。
中国营运公司为根据中国法律成立的有限责任外商独资企业及目标公司B的全资附属公司。于2018年11月30日,目标集团的未经审核资产总值及净值分别为4859.42万港元及31.18万港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目标集团分别录得收益及溢利(除税前及除税后)零港元及18.96万港元。
该地块为位于江苏省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工业用地,占地面积约为6.55万平方米。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由中国营运公司拥有,直至2061年7月30日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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