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连夜升级!
北仑、江北、象山、慈溪相继发布最严防控举措
村社一律封闭管理
疫情防控,容不得半点疏忽和松懈。为进一步加强属地防控,2月3日晚,北仑、江北、慈溪、象山先后作出部署,宣布升级疫情防控举措。
北仑出台了“十二项规定”,明确要求:所有村(住宅小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原则上只保留1至2个出入口,并对所有进入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对所有进入的暂住人员必须查明身份、做好登记,不允许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入,特殊情况由管理人员做好登记备案;宁波市外返回人员一律向村(社区)报告,并填写好《医学观察告知书》,做到“一人一卡、凭卡进入”;居民及在北仑居住的外来人员严格做到不串门、不集聚,每户家庭(居家隔离家庭除外)每两天可指派1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物资,其他家庭成员除疫情防控、生病就医以及急需工作以外不得外出,外出必须戴口罩,出现发热症状,第一时间向村(社区)报告;所有零售药店出售退烧、咳嗽类药品,必须实名登记,区内文化、娱乐、宗教等场所一律关停,“红事”一律停办,“白事”经报告后一律从简等。
江北要求做到“十个必须”,包括无物业小区必须以网格为单位落实专人负责封闭式防控管理工作;房东必须承担起出租房管理主体责任,主动劝说来自疫情高发地区的租客近期不要返回,即日起不得将房屋新出租给疫情高发地区人员,擅自出租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依法追究房东法律责任;居民必须配合接受检测、隔离观察等防控措施,拒绝配合造成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等。
慈溪出台了“十个一律、十个严厉”,包括实施道路交通管制措施,对出入车辆一律从严管控;所有外地来慈人员严格实施集中或居家隔离14天;划定疫点或疫区的村(社区、居民小区),一律按防控要求从严管控;对已被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一律不得外出;除农贸市场、农批市场、超市、副食品批发市场外,其他市场一律推迟开业等。
象山县明确要求,高速、省道等卡口及所有小区、村居,一律实行“三查五问、一登记一报告”制度;对非本小区、村居常住居民,如非必须原则上一律不得入内;所有中央空调一律关停,所有电梯及其他小型封闭场所每日预防性消毒;违反有关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等规定,哄抬物价、囤积物资,牟取暴利的,一律从重从快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所有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通告及其他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所有市民必须一律执行,党员干部必须带头执行等。
加上,此前已发出通告的海曙、鄞州、余姚,同一天内,宁波多数县(市、区)都升级了疫情防控举措,目的就是进一步提升疫情管控力,最大程度阻断疫情传播链条,上下同欲、万众一心,坚决打赢疫情防控这场特殊战役。
杭州西湖景区实行“十个一律”
封闭式景区一律关闭
村民(居民)一律不得外出
2月3日,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发布《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通告》。
为进一步落实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坚决遏制疫情蔓延,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十个一律”通告如下:
一、严控村(社区)出入口数量,外来人员和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本村(社区)人员未经体温检测及登记不得进入,特殊情况由管理人员备案。
二、村民(居民)一律不串门、不聚集,除生活必需外,一律不得外出。
三、落实出租户(房东)主体责任,租客未返杭的一律劝返。对存在隐瞒、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一律依法追究房东责任。
四、开放式景区一律设卡、测量体温,并严控人流量。封闭式景区一律关闭。
五、凡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一律在1小时内主动向村(社区)汇报。所有市外返程人员一律在1小时内主动向居住地村(社区)报告,并自觉落实14天居家隔离。
六、2月9日24时之前,除经批准同意的应急保障需要的企业外,其他企业一律不得开(复)工。
七、进入农贸市场等一律测体温、戴口罩,每天消杀两次以上。
八、“红事”一律停办,“白事”一律从简,并提前报村(社区)备案。
九、一律禁止组织或参与任何形式的集聚性活动。
十、拒绝接受检查、隔离观察等防控措施的,一律依法追究责任。
以上禁止性措施解除时间视情另行通知。
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3日
桐庐部分区域实施小区封闭式管理
采购生活必需品的
“一户一人,三天一次”
关于在县城部分区域实施出行管控的通告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规定,决定自2020年2月4日0时至2020年2月17日24时在县城部分区域内实行出行管控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施范围:城南街道全域和凤川街道宝心路以西区域。
二、对县城部分道路实施临时性封闭,严禁车辆和人员进出,具体方案由公安交警部门公布。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等一律暂停营运。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开展身份核查,拒不服从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三、对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保障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进出车辆和人员实行通行证管理。
四、严格控制出行,对实施范围内的小区(城中村)实行封闭式管理,严禁车辆和人员进出,对确需采购生活必需物资的,实行“一户一人,三天一次”的实名限次出入。
五、对已有确诊病例的楼道单元实行全封闭管理,除工作人员外,其他所有人员一律不得出入户。
六、切实加强管控范围内小区(城中村)的管理和服务。
1.封闭式小区只允许设置一个出入口;开放式小区(城中村)最多只允许设置两个出入口,其他出入口设置硬隔离。
2.禁止外卖、快递进入。
3.对居家隔离户实行挂牌管理,标注隔离观察期。
4.关闭停用小区(城中村)内所有健身娱乐设施和活动场所。
5.所有住户不在小区走动,不串门、不访友、不聚集;自觉做好户内清洁打扫、开窗通风、个人卫生,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6.管控期间,由属地街道、社区(村)做好居民日常生活、就医就诊等服务保障。
七、广大市民要严格遵守本通告各项规定,相互监督、鼓励举报,对拒不遵守的,将依法严肃处理。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反规定的,由纪检监察机关严肃问责。
八、上述禁止性措施解除或延后将及时另行通告。
监督举报电话:967000或110
桐庐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3日
拱墅区“最严禁令”:
所有小区封闭管理,2天1人采购一次
外地返回1小时内要汇报
为落实全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进一步做好拱墅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就疫情属地防控工作“十二个一律”通告如下:
一、所有小区(含酒店式公寓)一律实行封闭式管理,进出小区要严格执行“一测二人三问”。
二、小区居民一律测体温,凭身份证进入。
三、外来人员和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小区,特殊情况由管理人员做好登记备案。
四、杭州市外返回人员一律在1小时内主动向居住地社区报告。
五、居民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一律第一时间向社区报告。
六、居民一律不串门、不集聚,尽量不外出,外出必须戴口罩,无口罩不出门。每户家庭(居家隔离家庭除外)每两天可指派1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物资,其他人员除疫情防控工作、生病就医等需要外不得外出。
七、“红事”一律停办,“白事”一律从简,并提前报社区备案。
八、河道边和小区内的凉亭、公园、地下室、休憩活动场所等一律不得有人员集聚,从事打牌、钓鱼等活动。
九、落实出租房管理主体责任,所有出租房房东及房屋中介机构一律暂缓出租业务,已出租的出租房内发生疫情,一律依法追究房东责任。
十、拒绝接受检测、隔离观察等防控措施,造成后果的,一律依法追究责任。
十一、进入超市、农贸市场一律测体温、戴口罩,每天消杀两次以上。
十二、所有党员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一律要发挥带头作用,管好自己、家人、亲属,带动街坊邻居,协助工作人员劝导居民按要求不出门、不上街、不串门、不聚众。
上述禁止性措施解除时间视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
拱墅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3日
余杭区“最严禁令”:
严格限制居民出行 2天1人采购一次
随着节后人员返程高峰到来,我区疫情防控形势更趋严峻。为坚决遏制疫情蔓延,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实行“十项从严”管控措施,现就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1从严实行临时交通管制
严格控制人员进出,对进入余杭各卡点非杭州籍车辆、人员一律做好劝返工作(除持有疫情防控专用通行证的车辆和人员外)。
2从严限制居民出行
严格执行“全民不出门”行动,每户家庭(居家隔离家庭除外)每两天可指派一名家庭成员出门采购生活物资,其余人员除生病就医、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在保障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重要岗位上班外,一律不得外出。
3从严村社进出管理
严格控制村(小区)出入口数量,严禁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入村(小区),本村(小区)人员未经体温检测不得进入。
4从严落实报告制度
严格执行发热、咳嗽症状报告制度,凡出现发热、咳嗽症状的人员,本人须第一时间向居住地村(社区)报告,村(社区)要主动提供就医服务。所有市外返程人员必须在1小时内主动向居住地村(社区)报告,并自觉落实14天居家医学观察,镇街、村(社区)要切实做好服务保障和监督落实。
5从严落实出租户(房东)主体责任
出租户(房东)必须做好外地未返回余杭承租人的劝阻工作,确保逐人通知到位,明确告知承租人近期不要返回余杭。所有出租户(房东)、房屋中介机构暂停出租业务,疫情防控期间不得擅自将房屋出租给个人。对已租住的租户,房东须履行主动报告职责,承担监管责任,主动向所在村(社区)报告租赁人员情况。对存在隐瞒、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将依法追究房东责任。
6从严企业开(复)工管理
严禁企业在2月9日24时之前开(复)工,除经批准同意的应急保障需要的企业外,其他企业一律不得开(复)工;开(复)工前,员工不得返回余杭。严禁非涉及民生领域的市场在2月9日24时前复市。如企业、市场违规提前开(复)工的,将按相关规定从严追究责任。
7从严落实公共场所管控
对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一律关闭;居民生活必需的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等场所合理安排营业时间,定期消杀,进入人员一律测量体温,经营人员和购物者一律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快递、外卖行业一律实行“无接触配送”,加强配送安全。
8从严管控集聚性活动
严禁全区所有人员在疫情防控期间组织或参与任何形式的集聚性活动。对参与举办或承办集体聚餐、聚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一律按照相关规定从重处理。“红事”一律停办,“白事”一律从简,并提前报村(社区)备案。
9从严做好疫点封锁管控
对已发现确诊病例的村组、小区,病例所在楼单元、村组实行硬隔离,一律实行封闭式管理,属地镇街、村(社区)要做好生活保障。
10从严执纪执法
全体市民要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对于拒绝接受检测、隔离观察等防控措施的,一律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全区党员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充分发挥带头作用,管好自己、亲属,带动朋友、邻里,协助管控居民不出门、不串门、不集聚。凡发现党员干部、工作人员违反相关规定的,一律从严处理。
余杭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2月3日
淳安从2月4日零时起全县居民
主动居家自我防护14天 每户2天1人采购一次
广大市民朋友们: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形势日益严峻,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平安,特发出如下倡议:
1.全县居民从2020年2月4日零时起至2月18日零时,主动居家自我防护14天。
2.每户家庭(居家隔离家庭除外)每两天可指派一名家庭成员上街采购生活物资,外出时建议佩戴口罩,尽量选择步行、私家车等方式出行,并及时返回。
3.家庭其他人员除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生病就医以及在农贸市场、超市和药店上班外,尽量不外出。
4.尽量不要外出到湖北(武汉)、杭州(西湖、江干、桐庐、余杭)、浙江温州、台州等疫情严重区域。
5.注意勤洗手、勤开窗通风,加强营养、注意休息、适当锻炼,保持良好体质。
6.保持良好的心态,从官方渠道获取疫情信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7.居家期间密切关注自身健康状况,如出现发热、咳嗽、气促等呼吸道感染症状,及时携带居民身份证、医保卡等到县内定点医疗机构淳安县第一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就诊时,须主动配合医生提供相应信息。
淳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3日
义乌城区部分道路实施交通管制
高速方面仅剩后宅1个出入口
2月2日下午,记者从义乌交警部门获悉,为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义乌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将对义乌城区内部分道路实施交通管制。
据悉,义乌交警决定于2月2日12:00开始对全市城区内部分道路进行临时性封闭,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第一阶段封闭通道15条/处:
1.跨义乌江通道将封闭兴隆大桥、广福桥、中江桥共3 条通道;
2.下穿机场路通道将封闭柳青路、北苑路涵洞,以及车站路跨线桥共 3 条通道;
3.下穿/跨国贸大道通道将封闭江滨西路、福田下穿通道一(长春六街)、福田下穿通道二、龙岗路共 4 条通道;
4.环城路沿线上下匝道口将封闭四季路、南洲路、龚青路共 3 条进出通道;
5.城区内非骨架路网通道封闭篁园路(城中路-稠州路段)、南门街(城中路北侧断面) 2 个断面。
另外,后续将视情况对宾王大桥、篁园大桥、丹溪大桥出城等跨江通道,洪深路、春晗路等下穿机场路通道,绣湖西路、宾王路、涌金大道等下穿国贸大道通道,篁园路、宗泽北路等环城路上下口做进一步临时封闭管制。
高速方面,因疫情防控需要,2月2日18时起,义乌市域内高速仅保留G60杭金衢高速义乌(后宅)收费站1个出入口;对外联系地方道路方面,金华方向仅保留四海大道1条通道,东阳方向仅保留S310一条通道,浦江方向仅保留S210一条通道,过境车辆请通过高速公路网绕行。
封闭范围包括:
1、G1512甬金高速义乌东(青口)收费站出入口;
2、S45义东高速福田收费站出入口;
3、G60杭金衢高速望道、上溪入口;
4、G1512甬金高速徐村、佛堂、义亭入口;
5、S45义东高速湖门、苏溪、廿三里入口;
6、G235(老S103)浦江界出入城口和金华界出入城口;
7、G527(东义公路)东阳界出入城口;
8、金义东南线东阳界出入口城和金华界出入城口;
9、东黄线金华界出入城口双向封闭。
全面构筑环绍“护城河”
绍兴推26条“铁律”防疫情
2月3日下午,天目新闻记者从绍兴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第二场)获悉,为应对接下来的返岗、返工、返学“三返”高潮,绍兴市制定出台了《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阻击战的若干意见》,决定在全市全面实行26条措施。
一、全面构筑环绍“护城河”
为加强对市外重点疫区人员流入的有效管控,绍兴建立了高速公路出口、火车站、环绍市际国省道路公路、水运等卡口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所有来绍车辆、船舶必须严格接受检查,发现湖北等重点区域来绍人员一律予以劝返,不能劝返的采取集中隔离14天留观措施。市内将合理安排客运班线、城乡公交、城市公交、出租车等公共交通运力,并做好相关消毒防护工作。
同时,进一步强化对外综合交通管控,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运营车船。2月1日起,在疫情I级响应期间,暂停网约车、租赁车向湖北等重点区域人员出租,暂停出租车跨省、跨市营运业务和顺风车业务。
二、切实加强返工、返学、返岗“三返”人员管控工作
绍兴市要求企业不得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学校严格落实2月17日之后开学,机关事业单位2月3日也就是今天上班。
根据《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返岗人员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于2月3日上班。市外返岗人员一律采取居家观察或集中隔离观察等措施,同时对体温测量等工作部署了具体要求。为支援基层,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近期,市委、市政府下发通知,要求市直机关党员干部就近到社区参加防疫工作,组建党员干部应急突击队,做到“召之即来、不召不来”,既不影响基层工作,又能够随叫随到,及时支援基层力量。
三、严格限制人员密集场所活动
全市集市集会、展会展览、文艺展演、人才交流、宗教活动等聚集性活动一律取消。全市各景区、歌舞娱乐场所、游艺厅、文化礼堂、老年活动中心、网吧、室内游泳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剧院、电影院、公共浴室、足浴场所、酒吧、茶室、棋牌室等公共场所暂停对外开放。
四、在各村、社区、小区,各类企业、工作场所、楼宇等基层单元设岗排查
对进入这些区域的人员进行询问、登记、测体温,发现有湖北等区域新来绍人员、有发热症状人员、密切接触者等重点人员,按规定及时处置,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五、进入公共场所前要测体温
对群众生活必需的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等场所合理安排营业时间,每天至少消杀1次,进入人员要求佩戴口罩并测量体温,经营人员一律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到基层卫生服务点、零售药店、个体诊所购买治疗发热、咳嗽药品都要登记,工作人员要劝导患者及时到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
六、对病人进行集中收治
为集中力量和资源全力做好病人救治工作,重症病人一律送绍兴市人民医院集中治疗,组建专家团队实施集中救治,对轻症病人视情送绍兴文理学院附属医院治疗。各医院将统筹医务骨干,集中力量开展确诊(疑似)病人的医疗救治,实行确诊(疑似)病例每日会商和会诊制度。危重症病例按程序提请省级医疗救治专家组会诊,经省级医疗救治专家组会诊同意送省定点医院医治。
七、坚持和创新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排查化解基层矛盾纠纷
绍兴是“枫桥经验”的发源地,在这次疫情防控工作中,基层可能会出现各种各样的矛盾纠纷。市委、市政府坚持把新时代“枫桥经验”运用到疫情防控工作中去,强化乡镇(街道)、村(居)的基础性作用,充分运用“一中心、四平台、一网格”县域社会治理模式,发挥全体网格员的作用,走村入户深入排查疫情和不稳定风险隐患,筑牢阻击疫情的铜墙铁壁。我们将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及时完善矛盾调处机制,让群众“足不出户”就可以表达诉求、解决问题。
八、开通举报热线
疫情防控是一场需要人人参与的战役,人民参与是打赢这场战役的关键。为进一步构建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的工作格局,绍兴开通了“12345”热线,设立奖励制度,发动大家对集聚性活动、重点场所、高危人群等开展监督举报。
九、不配合检测和隔离、出租房发生疫情将追究法律责任
对明知自己患有传染病但拒绝接受隔离、故意传播的,明知自己患有或疑似患有传染病但拒绝接受检测、隔离观察、治疗,明知自己来自湖北等重点区域但隐瞒不报而造成传染病传播,危害公共安全的,以及各类责任主体不履职、履职不到位的,一律严肃追究法律责任。小微园业主、出租房房东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一律不得新租给湖北等重点区域租户,擅自出租造成疫情发生的,一律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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