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图本报记者刘志月
本报通讯员张宇
7月11日深夜,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紫荆嘉苑小区1号楼2单元发生火灾。
官方通报消息称,火灾原因系紫荆嘉苑小区1号楼电缆井起火,截至目前,火灾造成7死12伤,伤者被送至周边医院接受治疗,暂无生命危险。
33层的住宅楼,小小电缆井失火导致19人伤亡。一时间,高层住宅电缆井安全问题,成为坊间热议话题。
供电系开发商私接专用变压器
“晚上我正在睡觉,被外面的吵闹声吵醒。起来开窗一看,对面单元楼直冒烟!吓死我了!”
7月15日,提起4天前的那场火灾,住在汉阳区紫荆嘉苑1号楼1单元的刘女士单手捂着胸口,仍心有余悸。
接到报警,7月11日11时35分,消防官兵到达现场处置,11点52分将电缆井内明火扑灭,并在现场逐层排查,伤者被第一时间送往医院治疗。
事件发生后,武汉供电部门对外发布消息,称供电部门尚未对紫荆嘉苑小区供电,失火电缆井内电缆由该楼盘开发商私自施放,并从开发商自己的专用变压器接入供电。
公开资料显示,紫荆嘉苑小区的开发商是武汉铁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是陈仁成;武汉铁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由湖北铁桥经贸股份有限公司控股的,后者的法定代表人也是陈仁成。
对是否存在私自施放电缆、私接变压器供电的情形,武汉铁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予回应。
不过,《法制日报》记者采访紫荆嘉苑小区物业经理得到了印证。紫荆嘉苑小区的物业由武汉铁桥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该公司也由湖北铁桥经贸股份有限公司控股。
对官方公布称失火楼栋供电系开发商私自行为,紫荆嘉苑小区物业经理鲁女士没有否认,并坦言线路不是一家一表,存在很多问题,且开发商仅仅扯入一条专线,天气热、大部分住户开着空调,存在安全隐患。
记者在现场看到,紫荆嘉苑1号楼的工程竣工标志牌显示,开工时间为2013年12月,竣工时间为2015年1月。
为何竣工半年有余楼栋还没正式通电?物业经理鲁女士说,小区办理供电的相关程序还没有走下来,但有住户要求入住,就只好临时拉电缆入户。
目前,火灾原因仍在调查中。
高层住宅电缆井失火呈多发
2010年5月12日上午10时30分许,武汉市洪山区岳家嘴东湖花园2号楼2单元电缆井失火;
2013年5月19日11时40分左右,武汉市武昌区南湖新城家园一栋18层居民楼电缆井失火:
2013年9月22日下午4时30分左右,武汉市武昌区三角花园小区一栋22层高楼的14楼电缆井起火;
……
记者到武汉市武昌区南湖新城家园小区回访。该小区物业经理承认,2013年该小区确实发生了电缆井失火,之前对电缆井的重视程度不够,那次事故之后,他们开始对相关检查工作予以重视,将电缆井纳入日常检查范围,此后没再发生类似事故。
紫荆嘉苑小区物业经理鲁女士承认,物业没有安排过对电缆井、用电设施及消防安全通道等的定期检查。
紫荆嘉苑小区火灾事故后,武汉多个小区被隐藏多年的电缆井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
武汉市东西湖区金湖天地小区业主刘先生入住3年后发现,小区使用的仍是临时用电,去年夏天,该小区一单元楼的电缆井也着过火,还好有人及时发现,没有造成伤亡。
与金湖天地小区类似,江岸区一花园小区尽管已交付使用11年,至今也仍是临时用电。业主杨女士说,小区2004年交房,但开发商当时并未按规定给每户安装电表。
使用临时用电,再加上物业管理不到位,这样的高层住宅往往存在较多用电隐患。对此,物业部门的回应大多是“开发商遗留下的问题”。
多道关卡管不住电缆井安全
日前,紫荆嘉苑小区发生火灾的1号楼和相邻的2号楼楼下,张贴了一张《通告》。
《通告》称,为确保小区用电安全,经公司决定对小区电路进行整改,时间为一个月,请广大业主在7月13日前往物业服务中心领取过渡费。《通告》落款为“紫荆嘉苑物业服务中心”,并盖有“武汉铁桥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紫荆嘉苑物业服务中心”的公章。
按规定,开发商在建设住宅时,应按照住宅用电指标和配置住宅配电变压器标准建设开闭站、配电室等供电设施,建设永久供电设施是开发商的责任。但据了解,不少开发商为减少成本就违反规定私接供电,糊弄住户。紫荆嘉苑小区就是典型一例。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周其明表示,“如果调查发现真的是因开发商私接供电造成如此大的伤亡情况,开发商是必须承担刑事责任的。”
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且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竣工验收申请之日起30天内,对涉及公共安全的内容,组织工程质量监督、规划、消防、人防等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进行验收。
作为一名普通武汉市民,周其明说,已竣工小区未实现通水或通电的情况,在武汉比较普遍。这不仅意味着武汉违规私接供电并非个别现象,电缆井安全隐患不少,同时也表明在武汉,相关住建、消防等部门,根本就没有依法把住验收关,以致不合格用电小区顺利“通关”。
记者希望进一步了解紫荆嘉苑小区火灾是否与私接供电有关,武汉市汉阳区供电公司办公室陈主任长时间请示领导后,告诉《法制日报》记者,供电公司正配合有关部门调查事故原因,其他具体情况他不清楚。
周其明认为,就高层住宅电缆井及小区用电安全,政府部门必须尽到监管责任,验收不能走过场。用电无小事,应将拒不建设标准供电设施的开发商列入“黑名单”,并对仍在正常运转的开发商冻结其资金用于供电改造。同时,小区物业也应该及时吸取教训,推动相关检查方案和制度的不断成熟,共同防止类似紫荆嘉苑小区火灾悲剧的发生。
消防部门提醒高层住宅居民,若着火点位于下层,且火和烟雾已封锁向下逃生的通道,应尽快往楼顶平台逃生;若向楼顶平台逃生时发现被火、烟追赶上或向上的通道被封锁时,要果断地改变逃生路线,从另一楼层的安全通道逃生。可以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弯腰或爬行离开火场。
(原标题:高层住宅用电埋“雷”谁之责)
了解更多请登陆 配电柜 http://3683.bidad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