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联合收费处居民用电客户:
根据供电公司上级管理部门的工作要求,2020年1月开始变更居民抄表、交费时间。更改为抄表月份与交费月份一致,以保证广大居民用电客户水、电、煤气费可同时交纳。
一、抄表变化情况
原来奇月抄表用电客户:在2020年1月正常抄表后,2月份临时增加抄表一次,从2020年2月1日开始调整为以后偶月抄表,交费月份不变化,在2月份交费过程中电费账单会出现两次。
原来偶月抄表用电客户:从2020年3月1日开始调整为以后奇月抄表。确保电费交费月份不更改,在2月份临时停止抄表一次。在3月1日抄表中会出现居民3个月的用电量,出现电量增多的情况,3月1日抄表后恢复正常仍然是两个月抄表一次。
二、交费时间变化情况
以后每月交费时间由原来的5号开始,调整到每月10号开始。希望广大用电客户能够提前预存电费,避免因电费金额不足引起欠费停电,给您生活带来不便。
在变更过程中有问题请随时咨询所属供电分公司或者联合收费处。
三、相关业务联系电话
中山分公司: 82613367 甘井子分公司:82614568
高新园区分公司:82613939
沙河口分公司:82611621(周一到周五) 82611681(周末)
联合收费处:84650005
望用电客户周知,在此期间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国网大连供电公司 2019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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