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水壶漏电致人死亡 谁担责?
编辑同志:
朱某在蒋某经营的杂货店购买了一把杂牌电热水壶,当晚在烧开水时,其年幼的儿子玩耍中不慎碰倒放置该电热水壶的凳子,致使右腿外侧遭电击,经抢救无效死亡。水壶外观除贴有商标外,无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也未标明生产厂家和生产地址。随后,朱某以产品质量问题要求蒋某承担赔偿责任。蒋某认为电热水壶质量本身没有问题,事件的发生是朱某本人对幼儿缺乏监管造成的,拒绝赔偿。请问,该事件应由谁承担责任?
广 西 侯 翔
侯翔读者:
电热水壶属国家实施强制性认证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技术规定,没有经过认证和按规定施加认证标志,一律不得出厂销售和在经营服务场所使用。蒋某销售的电热水壶未能提供相关的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理应对朱某孩子的死亡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而朱某作为死者的法定监护人,本该意识到家用电器在使用过程中,不同程度存在一定危险,应加强对幼儿的监管,确保安全。但朱某却将电热水壶放置在孩子可触及的地方,且未采取任何隔离防护措施,致使事故发生,也应当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
编辑同志:
于某购买一小区临街门市房两间,开发商同意其使用该房北面一块空地。但不久该小区所属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办公室向开发商下达整改通知书,开发商按照办事处的要求垒围墙。随后,于某以开发商曾许诺其使用空地为由,将部分围墙推倒后,在原地另建一段围墙。其他业主认为于某占用小区业主共有部分的行为,未经其他业主同意,应属无效,要求于某立即排除妨害,拆除自建围墙。请问,于某是否应当排除妨害?
山 西 鲁志刚
侵犯其他业主权益 是否应排除妨害?
鲁志刚读者: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小区的房地产开发商向于某出售商品房,在未征得其他业主同意的情况下,将小区内的部分空地交由于某使用,该行为侵犯了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应视为无效行为。因此,于某应将房地产开发公司按照街道办事处要求建设的标准围墙重建,并应当将为使用空地而自建的围墙拆除。
编辑同志:
庄某为其孩子小鸥向保险公司投保了医疗保险,并签订了保险合同。当时,庄某向保险公司提交了小鸥的出生医学证明,证明小鸥的健康状况为良好,保险公司也未要求作其他检查。后小鸥被查出患有先天性心脏病,住院治疗并施行手术,花去各项医疗费用6万元。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各项保险金为8万元,庄某要求保险公司支付上述款项,而保险公司以庄某隐瞒病情投保为由拒绝赔付。请问,庄某要求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的主张能否获得支持?
安 徽 樊海涛
投保后查出先天性疾病 保险公司应否理赔?
樊海涛读者:
庄某与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同合法有效,应受法律保护。根据医院对小鸥的诊断,可以认定小鸥的疾病为先天性疾病,是一出生就具有的疾病,是投保前就存在的风险,属保险公司免责情形。但小鸥的疾病是投保后才发现的,并非庄某故意隐瞒,因此,庄某的行为属于因重大过失而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第五款的规定,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因此,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退还庄某已缴纳的保险费。
网络证据如何收集?
编辑同志:
乐凯公司经营的乐凯网上刊登了一则新闻,其主要内容为,工商局公布了近期市场监督抽查质量不合格油漆的产品及生产企业名单。其中,烁宝公司生产的烁宝油漆也在其中。由于互联网传播迅速,再加上乐凯网的影响力,此则新闻给烁宝公司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烁宝公司多次接到消费者及经销商的投诉,质疑烁宝油漆的质量问题,经销商纷纷退货,公司的商业信誉急剧下降。事实上,此次工商局抽检的结果显示,烁宝油漆各项检验项目均为合格。烁宝公司要求乐凯公司停止侵权、消除影响、恢复商誉、赔偿损失。请问,烁宝公司应如何收集网络证据证明其主张?
海 南 任晓志
任晓志读者:
网络证据主要以公证的方式进行保全,网络证据保全公证主要集中在企业或个人的名誉权被侵犯、企业产品权被侵犯、网页版面侵权等方面。由于网络具有隐蔽性,网页可以随时被修改或删除,致使网上证据极易消失。虽然当事人也可通过打印、摄像等办法自行采集证据,但在诉讼中,自行采集的证据往往因为效力问题难以被法院认定或采信。而由公证机关进行证据保全公证的证据,法院将会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我国相关立法赋予公证证据区别于一般证据的法律效力,具体体现在:第一,经公证机构保全的证据,其证明力高于其他一般证据;第二,经公证机构保全的证据,具有免除当事人举证责任的法律效力;第三,法律对知识产权保全证据公证也有专门的规定,确认了知识产权保全证据公证的法律效力。因此,烁宝公司应通过公证的方式收集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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