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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文山电力: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020-02-10 11:54:11浏览:0评论:0 来源:必达   
核心摘要:时间:2017年04月17日 16:23:54 中财网 股票简称:文山电力 股票代码:600995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时间:2017年04月17日 16:23:54 中财网





股票简称:文山电力 股票代码:600995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017年4月26日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时 间



会 议 内 容





报告人













现场会议:

2017年

4月26日

14:30

开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介绍会议出席情况,并宣布股

东大会注意事项。




















二、审议会议议题







(一)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杨育鉴



(二)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周 丹



(三)《公司2016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李 平



(四)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五)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六)公司2017年经营计划;



(七)公司2017年财务预算议案;



(八)公司与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文山供电局2017年

趸售电合同;



段登奇



(九)公司与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文山供电局2017年

购地方电网电力电量合同;



(十)公司与文山盘龙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购地方电站电量合同;



(十一)公司关于聘请2017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

构的议案;



(十二)公司关于修改《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会议听取《2016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



独 立

董 事



三、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公司董事及高管回答相关问题。




四、推举股东大会监票人、记票人。




五、现场参会股东对股东大会会议议案进行表决,统计现场、网络

投票的有效表决票数,宣布表决结果。




六、宣读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七、律师现场见证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程序及议案表决结果,

并宣读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八、参会公司股东及委托代理人、董事及董事会秘书等有关人员签

署、确认会议决议、会议记录等会议文件。




九、主持人宣布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闭幕。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6日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注意事项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期间

依法行使权力,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云南文

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股东大会注意事项

如下:

一、请按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详见2017年3月3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年

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和登记方法办理参加会议的手续。


二、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

权等权利,同时也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自觉维护会场秩序,不得侵犯其他股

东的权益。进入会场后,请关闭移动电话或调至静音状态。


三、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四、股东或股东代表在发言时,应言简意赅,围绕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议题进

行讨论。


五、现场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股东以其持有的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

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请与会股东按照表决票上的提示认真填写。


网络投票按有关网络投票实施规则办理。


六、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聘请的律师、会计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

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七、本次会议由上海柏年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现场见证股东大会全部过程及表

决结果,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题之一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下面,我向会议作董事会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一、公司业务概要

(一)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

公司负责文山州文山、砚山、丘北、富宁和西畴五个市县的直供

电服务,负责州内马关、麻栗坡、广南三县的趸售电服务,开展对广

西电网百色供电局的趸售电服务,经营约11万千瓦的小水电发电业

务。股权投资方面,全资控股文山文电设计有限公司,参股深圳前海

蛇口自贸区供电有限公司、云南大唐国际文山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文

山平远供电有限责任公司、文山暮底河水库开发有限公司。


1.购售电业务



据中电联发布的《2016-2017年度全国电力供需形势分析预测报

告》,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电力生产消费也呈现新常态特

征。2016年,全国用电形势呈现增速同比提高、动力持续转换、消

费结构继续调整的特征。电力供应结构持续优化,电力消费结构不断





优化。全社会用电量增长主要动力从前些年的传统高耗能行业,持续

向服务业、生活用电、新兴技术行业及大众消费品业转换。全国电力

供需总体宽松、部分地区相对过剩。2016年,在实体经济运行显现

出稳中趋好迹象、夏季高温天气、上年同期低基数等因素影响下,三、

四季度全社会用电量增长较快,全国全社会用电量5.92万亿千瓦时,

同比增长5.0%,比上年提高4.0个百分点,第二产业用电量同比增长

2.9%,增速比2015年提高3.7个百分点,第二产业中的化学原料制

品、非金属矿物制品、黑色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冶炼四大高耗能行业

对全社会用电量增长拉动为零。


《文山州2016年1-12月电力供需情况》指出:2016年,受国内

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的影响,全州全社会用电量54.13亿千瓦时,

同比增长5.8%,其中,第一产业用电量0.87亿千瓦时,同比下降

3.72%;第二产业用电量37.6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92%;第三产

业用电量5.7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7%;工业用电36.37亿千瓦时,

同比增长5.79%;居民用电9.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64%。


公司2016年直供电量约29.364亿千瓦时,同比增加约3.22亿千

瓦时,增长12%,占文山州全社会用电量约54.25%。


2.发电业务

截止2016年底,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16.5亿千瓦,同比增

长8.2%;全国全口径发电量5.99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2%;发电

设备利用小时3785小时,同比降低203小时。






全州发电量85.86亿千瓦时,同比下降2.66%,其中,水力发电

79.85亿千瓦时,同比下降4.45%;火力发电1.76亿千瓦时,同比下

降6.05%;风力发电3.6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1.76%;光伏发电0.61

亿千瓦时。


公司2016年所属电站发电量约6.54亿千瓦时,占文山州发电量

约7.62%,发电设备利用小时约为5885小时。


3.电力设计业务

文山文电设计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送变电工程勘察设计、电力系统

规划、电力工程项目咨询,以及相应的总承包业务。2016年,完成

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资质证书由丙级升为乙级,设计业

务扩展至220kV电压等级;拥有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丙级、测绘

丙级、工程咨询丙级资质证书。


4.对外投资业务

2016年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余额13612.06万元,其中:对文

山平远供电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投资余额5209.16万元,持股比例

49%,本年投资收益115.08万元;对文山暮底河水库开发有限公司投

资余额455.38万元,持股比例25.78%,本年投资收益127.73万元;

对云南大唐国际文山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投资余额7947.52万元,持股

比例25%,本年投资收益616.54万元。2016年度,公司总投资收益

859.35万元。


(三)报告期公司核心竞争力分析

1.行业技术优势





作为具有悠久历史的电网企业,具有发电、输电、配电、售电各

环节较为完整的业务能力。我们的电网运营、电网建设、供电服务等

在文山州内拥有着全面、先进、专业的技术优势。这些优势,为我们

在未来的市场竞争中奠定了基础。


2.拥有一定的存量用户

长期以来,我们秉承“人民电业为人民”的宗旨,主动承担社会责

任,全力做好电力供应,为客户提供“可靠、高效、绿色、智能”的供

电服务,赢得了社会广泛认同,具有较强的品牌优势。多年以来,公

司与广大客户保持着稳固、密切、持久的供用电关系,客户信息、消

费行为、价值贡献等数据成为公司重要资产,也使公司拥有了巨大的

客户资源优势。


3.参与增量配售电业务的优势

公司多年从事文山区域电网经营和配售电业务,能够在电网规

划、勘察设计、建设、投资、运营方面提供完整的解决方案,在供电

服务方面具有完善的技术、服务能力优势。公司具备投资、运营增量

配售电业务所需的技术、管理等能力。


4.积极开拓电力设计市场

2016年,文山文电设计有限公司完成了电力行业(送电、变电)

设计资质由丙级升为乙级,拥有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丙级资质、

工程咨询资质(丙级)及测绘丙级资质,可以承担220kV及以下送

变电工程设计。文山文电在昆明设立了分公司,将立足于文山,面向

全省及广西周边地区开拓电力设计市场。






二、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自发电、购售电业务总体情况

2016年度,公司所属电站完成自发供电量65355万千瓦时,同

比增加5272万千瓦时,增长9%。完成购电量431756万千瓦时,同

比增加6356万千瓦时,增长1.5%。其中购地方308129万千瓦时,

同比增加20861万千瓦时,增长7.26%;购省网电123627万千瓦时,

同比减少14506万千瓦时,下降11%。完成供电量497111万千瓦时,

同比增加 11627万千瓦时,增长2.4%。完成售电量469506万千瓦时,

同比增加486万千瓦时,增长0.1%。其中直供电量293640万千瓦时,

同比增加32198万千瓦时,增长12%,趸售电量175866万千瓦时,

同比减少31713万千瓦时,下降15%,趸售电量中:供广西48888

万千瓦时,同比减少495万千瓦时,供马关、麻栗坡、广南三县电量

38748万千瓦时,同比减少3448万千瓦时,通过云南电网供平远电

量17339万千瓦时,同比减少5655万千瓦时,上省网电量70669万

千瓦时,同比减少20717万千瓦时。


购电及成本:

表1 公司2016年与2015年供电量对比



供电量来源



2016年



2015年



同比增减



自发供电量(万千瓦时)



65355



60083



5272



外购省电(万千瓦时)



123627



138133



-14506



外购地方小水电(万千瓦时)



308129



287268



20861



供电量(万千瓦时)



497111



485484



11627







2016年度,公司外购电量431756万千瓦时,同比增加6356万

千瓦时,总购电成本为95091万元。由于购电结构的变化以及市场化





交易购电侧退费的影响,2016年度总购电成本较2015年度减少17340

万元。




售电及收入:



表2 公司2016年与2015年售电结构对比表



用电类别



2016年占比(%)



2015年占比(%)



备注



城乡居民生活用电



16.3



15.0







一般工商业



11.1



10.6



含原非居民照明、商业、非

工业、普通工业类用电



大工业



34.4



29.6



含铁合金、电石及其他大工





趸售



37.5



44.3



含趸售马关、麻栗坡、广南

三县;趸售广西;通过省网

售平远;趸售省网



其他类用电



0.7



0.5



含农业生产、农排等



合计



100



100











2016年度,公司销售电量469506万千瓦时,售电收入为180153

万元。售电量与2015年基本持平,由于市场化交易客户侧退费的影

响,公司2016年度售电收入较2015年度减少12501万元。




(二)电力设计业务



2016年度文山文电设计公司完成营业收入3255万元,实现利润

总额1226万元,净利润1041万元。




(三)投资收益情况



2016年度,投资收益同比影响数为2456万元(2016年度为859

万元,2015年度为-1597万元)。




三、投资融资情况

(一)融资情况





2016年贷款额度计划为10.79亿元,公司实际新增贷款5.8亿元,

其中:短期借款3.1亿元,长期借款2.7亿元。归还借款8.135亿元,

其中:短期借款6.7亿元,长期借款1.435亿元;2016年末公司借款

余额为6.665亿元,其中:短期借款余额3.1亿元,长期借款余额3.565

亿元。


(二)投资情况



1.固定资产投资



2016年度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投资计划为:固定资产投资

2.3752亿元,其中:电网项目计划完成投资1.63亿元,其它0.7452

亿元。公司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24亿元(由于政策的变化,调

减了南汀河、落水洞电站增容工程投资项目)。2016年末固定资产原

值353772万元,账面净值202533万元,当年折旧19098万元,2016

年综合平均折旧率约5.4%。




2.对其他企业投资



(1)2016年4月,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向文山文

电设计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对文山文电设计有限公司增资990万

元,增资后文电设计注册资本由500万元变更为1490万元。根据《深

圳前海蛇口自贸区供电有限公司股东合作协议》和《深圳前海蛇口自

贸区供电有限公司章程》,2016年3月向深圳前海蛇口自贸区供电有

限公司缴交注册资本金160万元,2016年6月缴交注册资本金640

万元。根据《深圳前海股东合作协议》的有关安排,深圳前海拟将深

圳供电局有限公司前海区域和深圳招商供电有限公司前海蛇口区域





的资产注入。待尽职调查和资产评估等有关工作结束后,公司将在股

权比例不变的前提下,按照各股东方协商确定的注入方式和时间安排

参与增资。


(2)拟投资设立配售电公司事项。公司拟通过成立配售电公司,

以新的思路、业务模式参与州内、外配售电市场竞争,是公司适应国

家电力体制改革,发挥公司在配售电领域的优势,继续培育和提升公

司的核心竞争力,向文山州外谋求新的发展机遇,拓展发展空间,提

升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的举措。经2016年6月3日召开的公司六届

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投资2亿元在昆明注册设立配

售电公司。目前,上述事项尚需有关部门审批。




四、股利分配情况



根据公司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公司以2015年末总股本478,526,4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

利0.7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3349.68万元。公司已于2016

年5月完成上述股利分配工作。




五、董事会基础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日常工作

1.召开董事会会议及决议贯彻落实情况



2016年度,公司董事会召开7次会议,其中,以现场方式召开3

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4次会议。共审议议(预)案53项,

其中,董事会决策事项18项,提交股东大会决策事项17项。公司经

营班子认真贯彻落实董事会决策部署,因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终





止,与重组有关的15项预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于修

改<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预案》和《关于公司投资设立配售电公

司的议案》等2项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余各项决议均

已贯彻落实。


2.召集股东大会会议及决议贯彻落实情况

2016年度,公司董事会召集2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19项。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决策部署,严格执

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6年财务预算和经营计划等事项,基本实

现了股东大会确定的经营目标,19项决议均已贯彻落实。


3.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严格执行《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认真

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等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2016年,战略委员会组织开展了文山电力体制持续优化、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配售电市场改革等专题研究。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执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审计委

员会年报工作规程》,认真履行下列职责:审核公司变更外部审计机

构,督促新老外部审计机构工作交接和沟通;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

构;指导内部审计;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评估内部

控制的有效性;协调独立董事、监事、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有关

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及相关法律法

规中涉及的其他事项。2016年度,审计委员会召开5次会议,审议





通过17项议案,均已贯彻落实。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严格执行《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认真

履行以下职责:研究董事、经理人员的选聘标准和程序并提出建议;

研究公司六届董事会监事会换届事宜;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经理人

员的人选;对董事候选人和经理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执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

细则》,认真履行下列职责:认真研究董事与经理人员的考核标准;

研究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2016年度,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审议通过3项议案,通报了公司2015年度

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关联交易审查委员会严格执行《关联交易审查委员会

工作细则》,认真履行以下职责:审核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的关联交易事项;监督公司的关联交易活动。2016年度,关联交易

审查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12项议案,均已贯彻落实。


4.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公司4位独立董事均严格执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

指导意见》,对以下事项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发表独立意见: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重大关联交易,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关联企业对公司现有或新发生的总额高于300万元、高于上市公

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5%的借款或其他资金往来,公司是否采取有

效措施回收欠款,公司的股利分配方案,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变

更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一年来,公司独立董事均亲自或委托其他独





立董事出席了公司董事会会议,出席了公司股东大会,对公司涉及上

述事项的议案均发表了独立意见,对公司重大生产经营决策、对外投

资、高管人员的提名及其薪酬与考核、内部审计等方面起到了有效的

监督咨询作用。


5.董事长办公会情况

2016年度,公司召开4次董事长办公会,听取了《公司2016年

投资计划编制情况汇报》和《公司2016年预批投资计划汇报》,预审

了《公司2016年投资计划》,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均已贯彻落实。


(二)信息披露工作

2016年度,公司董事会披露了4期定期报告、53期临时公告及

有关附件。信息披露工作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未发生错

误、失实、遗漏、“打补丁”等情形。2016年9月13日,上海证券交

易所发布了《关于2015年度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评价结果的通

报》,公司2015年度信息披露工作评价结果为B级。


六、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竞争格局和发展趋势

1.电力行业发展规划



2016年12月,国家发改委正式公布了《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

(2016-2020 年)》。“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

期、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期。电力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产业,电力

供应和安全事关国家安全战略,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面临重要的

发展机遇和挑战。面对新形势,党中央、国务院明确提出了“推动消





费、供给、技术、体制革命,全方位加强国际合作”能源发展战略思

想,以及“节约、清洁、安全”的能源发展方针,为电力工业持续健康

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


规划把“积极发展水电,统筹开发与外送”作为十三五电力发展的

重点任务之一。坚持生态优先和移民妥善安置前提下,积极开发水电。


以重要流域龙头水电站建设为重点,科学开发西南水电资源。坚持干

流开发优先、支流保护优先的原则,积极有序推进大型水电基地建设,

严格控制中小流域、中小水电开发。坚持开发与市场消纳相结合,统

筹水电的开发与外送,完善市场化消纳机制,基本解决四川、云南水

电消纳问题。强化政策措施,新建项目应提前落实市场空间,防止新

弃水现象发生。继续做好金沙江下游、大渡河、雅砻江等水电基地建

设;积极推进金沙江上游等水电基地开发,推动藏东南“西电东送”接

续能源基地建设;继续推进雅砻江两河口、大渡河双江口等龙头水电

站建设,加快金沙江中游龙头水电站研究论证,积极推动龙盘水电站

建设;基本建成长江上游、黄河上游、乌江、南盘江红水河、雅砻江、

大渡河六大水电基地。重点依托西南水电基地开发,建成金沙江中游

送电广西、滇西北至广东、四川水电外送、乌东德电站送电两广输电

通道,开工建设白鹤滩电站外送工程,积极开展金沙江上游等消纳方

案研究。“十三五”期间,全国常规水电新增投产约4000 万千瓦,开

工6000 万千瓦以上,其中小水电规模500 万千瓦左右。到2020 年,

常规水电装机达到3.4 亿千瓦。这为云南水电发展开辟了广阔的空

间。






2.电力体制改革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及

其配套文件等系列文件明确了对电网企业全新的监管模式,管制业务

“准许成本+合理收益”的模式对电网企业强管理、控成本提出了更高

的要求,对输配电业务的监管更为系统全面。售电侧方面,《售电公

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管理办法》、《关于规

范开展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的通知》等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政策的颁

布实施,输配电价改革和售电侧改革配套政策初步形成。《云南省售

电侧改革实施方案》指出:“按照严格准入、有序发展的原则,坚持

市场化改革方向,满足供电可靠和节能环保要求,稳步推进售电侧改

革,有序向社会资本放开配售电业务,多途径培育售电侧市场竞争主

体,逐步引入竞争机制,有序放开增量配电网业务,提升电力服务质

量和水平,有利于电力用户增加选择权,与输配电价改革、交易体制

改革、发用电计划改革协同推进,形成有效竞争的市场结构和市场体

系,促进电力行业提高效率”。


3.文山州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文山州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确定了文山未来五年的经济发展目

标。围绕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总体目标,今后五年,必

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科学发展,坚持改革开放,坚持依法治州,

坚持党的领导,奋力实现以下新的目标要求。努力推进经济社会跨越

发展,打造国家实施“一带一路”战略和云南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

的重要支点,创建边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打造石漠化地区生态文





明建设示范区,打造滇桂黔石漠化片区精准扶贫和左右江革命老区振

兴整州推进示范区,人民生活水平得到全面提升。按照规划,十三五

期间,文山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速达到10%以上,2020年达到1100

亿元左右。地区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为电力消费增长奠定了基础。


4.文山地区市场格局

从文山州内供配电市场格局看,目前,云南电网文山供电局负责

220千伏及以上电网规划、建设、运营,开展趸售业务;文山电力负

责文山、砚山、丘北、富宁、西畴五县市110千伏及以下电网规划、

建设、运营,开展趸售和零售业务;文山平远供电公司负责砚山县平

远、阿舍两个乡镇的电网规划、建设、运营和供电服务;马关供电有

限公司负责马关县域电网规划、建设、运营和供电服务;麻栗坡供电

有限公司负责麻栗坡县域电网规划、建设、运营和供电服务;广南电

力公司负责广南县域电网规划、建设、运营和供电服务,存量配售电

市场格局未发生大的变化,但增量配售电业务方面,已有部分配售电

公司进入文山市场,售电侧面临着剧烈的市场竞争。


(二)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以“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全力做好电力供应”为使命,践行“创

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推动业务由高度集中转向

适度多元转型,以配售电业务为基础,通过盘活存量、适度增量投资,

拓展配售电增值服务;通过资质升级等途径,拓展电力工程设计等业

务;结合云南省、文山州资源禀赋,探索稳步参与竞争性非管制性业

务,坚定不移做强做优做大。






(三)可能面对的风险

1.运营风险

按照《文山电网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在对输配电成本

进行严格监审的基础上,按.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核定文山电

力股份有限公司供电范围(文山市、砚山县、丘北县、西畴县、富宁

县、平远供电公司)输配电价,完善输配电价监管制度和监管方法,

实现输配电价监管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2016年,公司配合

价格主管部门进行了输配电价成本监审工作,目前,文山电网输配电

价、具体实施方案尚未确定,尚无法准确分析对公司未来经营的影响。


2.市场风险

按照售电侧改革的相关政策,公司存量售电市场面临着其他售电

公司的竞争风险,区内的增量配售电业务也面临与拥有配电网运营权

的配售电公司之间的剧烈的市场竞争。


(四)经营计划

价值创造方面:2017年合并口径营业收入预计约19.97亿元,

利润总额预计约12577万元。


客户服务方面:2017年城市供电可靠率为99.7215%,农村供电

可靠率为99.5205%,综合供电可靠率为99.54%。


内部运营方面:售电量47.3亿千瓦时,综合线损率4.72%。




安全目标方面:杜绝重大及以上电力安全事故和设备事故;杜绝

较大及以上人身事故;杜绝有责任的较大电力安全事故和设备事故;

杜绝生产人员一般人身死亡事故;不发生有责任的一般电力安全事故





和设备事故;不发生有责任的对社会和公司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安全

事件;不发生恶性误操作事件;不发生有责任的一、二级事件;不发

生有责任且重复性的三级及以上事件;不发生有责任的三级事件;达

到年度预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目标;不发生因违反《企业安全生

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引发或导致影响扩大的事件。


企业成长方面:

固定资产投资约2.14亿元。


请予审议。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6日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题之二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受公司监事会委托,我向股东大会作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请予审议。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法律法规所赋

予的职责,2016年度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财务规范运作、关联交易、

募集资金使用、内控建设等方面进行了监督,公司监事列席了历次董

事会和股东大会,独立、勤勉尽责地履行了法定职责,现将2016年

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6年度,监事会共召开8次会议,审议、审核议案43项,具体如下:

(一)2016年4月13日召开公司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3.《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4.《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5.《公司2015年度资产减值准备金提取情况的预案》;

6.《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公司2016年财务预算预案》;

8.《公司与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购售电合同》;

9.《公司与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文山供电局2016年趸售电合

同》;

10.《公司与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文山供电局2016年购地方电

网电力电量合同》;

11.《公司与文山平远供电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过网费协议》;

12.《公司与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百色供电局2016年购售电合

同》;

13.《公司与文山暮底河水库开发有限公司2016年购地方电站电

量合同》;

14.《公司与文山盘龙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购地

方电站电量合同》;

15.《公司与马关供电有限公司2016年购售电协议》;

16.《公司与麻栗坡供电有限公司2016年购售电协议》;

17.《公司与广南县电力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购售电协议》;

18.《公司关于向鼎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保2016年财产保

险的议案》;





19.《公司关于与南方电网财务有限公司签订2016年度金融服务

协议的预案》;

20.《公司关于变更监事的预案》。


(二)2016年4月28日召开公司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三)2016年5月6日召开公司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六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四)2016年6月3日召开公司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2.《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

易方案》的议案;

3.《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

关联交易的议案》;

4.《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

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5.《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符合<关于规范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6.《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符合<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7.《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符合<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8.《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

联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

明的议案》;

9.《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

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10.《关于批准本次重组相关审计报告、审核报告以及资产评估

报告的议案》;

11.《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12.《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的议案》;

13.《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公司募集配套资金之非公开发行股

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1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免于以要约

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15.《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具体事宜的议案》。


(五)2016年8月16日召开公司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 》全文及摘要。




(六)2016年10月12日召开公司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

2.《关于公司与南方电网国际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电网有限责

任公司签署<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协议之终

止协议>的议案》。


(七)2016年10月28日召开公司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公司关于重大应收帐款坏帐核销的议案》。


(八)2016年12月9日召开公司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聘请2016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预

案》。


二、监事会发表意见情况

(一)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出发,列席了公司各次董事会和

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等进行了

监督,对公司生产经营决策、投资决策、重大资产购置和处置决策等

事项进行了了解和监督。




监事会认为:2016年度,公司董事会、经理层认真执行了股东

大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董事会所作出的决策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

东利益,董事会的各项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未发现违法行为或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未发现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意见

监事会通过各种方式了解公司财务运作和财务管理情况,认真审

查财务报告,在审核公司定期报告时,对重大事项进行了询问和了解,

对其他需要详细了解的内容,认真审查财务报表和明细资料。


监事会认为:2016年度,公司财务管理和财务运作规范,财务

状况良好,公司会计政策和内部控制制度在执行中不断完善和健全,

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对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

报告。审计意见客观公正。


(三)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意见

2016年度,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对关联交易事项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与云南电网公司2016年购售电合同》、《公司与

云南电网公司文山供电局2016年趸购电合同》、《公司与云南电网公

司文山供电局2016年购地方电网电力电量合同》等关联交易事项进

行了监督。


监事会认为:2016年度,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经董事会、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

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交易行为,关

联交易价格合理、公允,未发现损害非关联股东和公司利益的问题。


(五)对内部控制情况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体系基

本健全,监事会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

此报告无异议。


(六)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对内幕信息

知情人进行了告知、登记、备案管理。未发现有关人员违反制度的情

形。


(七)对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严格

履行现金分红相应决策程序;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现金分红政策

及其执行情况。


2017年,监事会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赋予的职

责,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围绕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内控建设实施、

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等工作,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对公司财务会

计基本资料的检查,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防范经营风险。


竭力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不断加强业务学习,进一步提高监事

会的运作水平,切实保障全体股东的利益。


请予审议。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4月26日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题之三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

内容与格式(2016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2016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细

内容见2017年3月30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

的《文山电力2016年度报告》及《文山电力2016年度报告摘要》。


请予审议。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6日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题之四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16年,在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在云南电网公

司和有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公司紧紧围绕“强电网、打基础、顺体

制、抓发展”的工作目标,抢抓机遇,多措并举,认真贯彻落实好股

东会、董事会的决策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努力加快电网

建设,全力做好电力供应,确保电网安全,扎实推进全面创先,提质

增效,强本固基,用心服务文山经济发展,各项工作成效显著。


一、财务预算的完成情况

(一)销售收入(含税)预算231,383万元,实际完成226,913.09

万元,完成预算的98.07%。


(二)主营业务收入(不含税)预算189,331万元,实际完成

183,411.70万元,完成预算的96.87%。其中:电力产品主营收入

180,152.67万元,其他产品主营收入3,259.03万元。


(三)其他业务收入预算 300万元,实际完成215.19万元,完成

预算的71.73%,其中: 1、固定资产出租收入48.63万元;2、代管

资产委托运行费收入9.43万元;3、手续费收入26.27万元;4、

物资材料、安装、检测、验收费收入130.86万元。






(四)营业外收入预算2,234万元,实际完成1,137.98万元,完

成预算的50.94%,其中:1、政府补助收入77.79万元;2、电费滞

纳金收入44.45万元;3、其他收入1,015.74万元。


(五)全年成本费用支出预算182,459.40万元,实际支出

164,559.26万元,占预算的90.19%。其中:

1、电力企业成本费用支出162,574.70万元,占预算180,120.40

万元的90.26%。


(1)工资支出19,488.07万元,占预算20,104万元的96.94%。


(2)福利费支出1,926.84万元,占预算2,011万元的95.81%。


(3)工会经费支出389.76万元,占预算402万元的96.96%。


(4)职工教育经费支出292.93万元,占预算400万元的73.23%。


(5)购电成本支出9,5091.28万元,占预算112,346万元的

84.64%。


(6)固定资产折旧费支出18,843.39万元,占预算18,300万元

的102.97%。


(7)修理费用支出3,091.32万元,占预算2,983.20万元的

103.62%。


(8)水资源费支出338.66万元,占预算335万元的101.09%。


(9)劳动保险费支出9,379.17万元,占预算9,881万元的

94.92%。


(10)保险费支出686.98万元,占预算698.40万元的98.36%。


(11)财务费用支出3,465.44万元,占预算4,736万元的73.17%。


(12)业务招待费支出24.37万元,占预算31.20万元的78.11%。




(13)其他费用支出9,556.48万元,占预算7,892.60万元的

121.08%。其中主要开支项目有:⑴办公费319.88万元;⑵差旅费





1,004.84万元;⑶会议费25.26万元;⑷劳动保护费243.98万元;

⑸低值易耗品摊销305.25万元;⑹中介费1,650.58万元;⑺无形资

产摊销702.90万元;⑻物业管理费806.02万元。⑼营销费1,364.81

万元;⑽运输费1,103.47元;⑾租赁费337.68万元。


2、其他产品成本费用1,984.56万元,占预算2,339万元的

84.85%。


(六) 实现税金23,889.41万元,占预算19,980万元的119.57%。


(七)实现投资收益859.35万元,占预算146万元的588.59%。


(八)所得税2,785.18万元,占预算1,160万元的240.10%。


(九)实现利润总额18,722.74万元,占预算7,100.60万元的

263.68%。


(十)净利润15,937.56万元,占预算5,940.60万元的268.28%。


(十一)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475.48万元,占预算639.20万

元的230.83%。


(十二)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14,462.08万元,占预算5,301.40

万元的272.80%。


(十三)年末总股本47,852.64万元,占预算 47,852.64万元的

100%。


(十四)股本收益率33.31%(股本按加权平均计算),比预算

12.41%增长20.90个百分点。


(十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0.42%,比预算4.05%增长6.37

个百分点。


(十六)资本保值增值率108.58%,比预算99.80%增长8.78个百

分点。


(十七)应收帐款周转率58.87次,比预算31.40次增长27.47次。






二、关于公司本年效益情况的简要说明

2016年国内经济增速回落,工业产品价格依然走低,我州高耗能

市场平均开工率为18%,虽较上年同期上升1个百分点,但用电仍处

于低迷时期。面对严峻的经营形势,公司采取各种稳增长应对措施,

积极应对各种不利问题,扎实开展增供扩销、降本增效,确保国有资

产的保值增值,为股东创造更多价值。公司2016年严格执行中央“八

项规定”,从严控制各项专项费用开支,竭尽全力保持各项经营指标

稳中有升。


三、各种税费的缴纳情况

2016年年初未缴纳各种税费共919.52万元, 本年应缴纳

23,889.41万元,已缴23,723.23万元,年末未缴1,085.70万元,

其中:

1、增值税:年初未缴数1,137.88万元,本年应缴18,246.24万

元,本年已缴18,333.14万元,年末未缴1,050.98万元。


2、营业税:年初未缴数12.85万元,本年应缴49.89万元, 本

年已缴62.74万元,年末无未缴数。


3、城建税:年初未缴数70.86万元,本年应缴1,111.47万元,

本年已缴1,123.98万元,年末未缴58.35万元。


4、教育费附加:年初未缴数57.07万元,本年应缴909.46万元,

本年已缴914.56万元,年末未缴51.97万元。


5、企业所得税:年初未缴-468.39万元,本年应缴2,583.40万

元,本年已缴2,351.65万元,年末未缴-236.64万元。


6、其他各税:年初未缴109.25万元,本年应缴988.95万元,

本年已缴937.16万元,年末未缴161.04万元。


四、纳税调整及利润分配情况





1、2016年母公司实现利润总额17,354.82万元。根据国家有

关纳税调整政策的规定进行纳税调整,纳税调整减少应纳税所得额

1,338.92万元,其中主要调整项目:按税法规定不允许扣除的业务

招待费10.74万元;应上缴地方财政各项基金9.60万元;支付退休

人员费用288.29万元;坏账核销、计提坏帐准备-2,591.44万元;

扶贫捐赠支出、已支付辞退福利等26.64万元;补偿收入917.25万

元。全年应纳税所得额15,156.55万元,按 15%的所得税税率扣除

递延所得税费用计算,2016年度所得税费用2,600.05万元。


2、2016年子公司实现利润总额1,225.89万元。根据国家有关

纳税调整政策的规定进行纳税调整,纳税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7.24

万元,其中主要调增项目:按税法规定不允许扣除的业务招待费9.54

万元;提取坏账准备等-2.30万元。全年应纳税所得额1233.13万元,

按 15%的所得税税率扣除递延所得税费用计算,2016年度所得税费

用185.13万元。


公司全年实现净利润15,937.56万元,按母公司净利润

14,754.76万元提取 10%法定盈余公积1,475.48万元,本年可供股

东分配的利润 14,462.08万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68,630.31万元,

减2016年已分配利润3,349.68万元,2016年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

79,742.71万元。


五、年度财务决算的审计情况

公司2016年度的财务决算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计,已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请予审议。






附件:1.公司2016年财务预算完成情况表

2.公司2016年度审计报告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6日







附件1:



公司2016年财务预算完成情况



















编制单位: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万元



指 标



行 号



全年预算



全年实际

完成数



实际完成占

预算%



一、销售收入(含税)



1



231,383.00



226,913.09



98.07



(一)电力产品收入



1-1



229,263.00



223,467.37



97.47



其中:电费收入(含过网费)



1-1-1



219,177.00



210,332.31



95.96



农网还贷金



1-1-2



5,965.00



7,106.85



119.14



库区移民资金



1-1-3



1,606.00



1,914.17



119.19



差别电费



1-1-4



0.00



11.43







来煤加价



1-1-5



0.00



0.00







重大水利工程基金



1-1-6



1,020.00



1,225.84



120.18



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



1-1-7



1,495.00



2,479.42



165.85



其他(含电网辅助收入)



1-1-8



0.00



397.35







(二)其他产品收入



1-2



2,120.00



3,445.72



162.53



二、主营业务收入



2



189,331.00



183,411.70



96.87



(一)电力产品收入



2-1



187,331.00



180,152.67



96.17



其中:售电收入



2-1-1



187,331.00



179,731.11



95.94



输电收入(过网费)



2-1-2



0.00



40.10







电网辅助收入



2-1-3



0.00



381.46







其他



2-1-4



0.00



0.00







(二)其他产品收入



2-2



2,000.00



3,259.03



162.95



(三)其他收入



2-3



0.00



0.00







三、主营业务成本



3



177,648.40



141,415.75



79.60



(一)电力产品成本



3-1



175,309.40



139,720.75



79.70



(二)其他产品成本



3-2



2,339.00



1,695.01



72.47



(三)其他



3-3



0.00



0.00







四、其他业务收入



4



300.00



215.19



71.73



五、营业外收入



5



2,234.00



1,137.98



50.94



其中:农网还贷资金返还



5-1



0.00



0.00







其他



5-2



2,234.00



1,137.98



50.94



六、营业外支出



6



768.00



403.52



52.54



七、税金及附加



7



1,683.00



1,938.70



115.19









其中:1、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7-1



1,671.00



1,932.78



115.67



其中:电力产品



7-1-1



1,656.00



1,884.32



113.79



其他产品



7-1-2



15.00



48.46



323.08



2、其他业务税金及附加



7-2



12.00



5.92



49.33



八、成本费用支出数



8



182,459.40



164,559.26



90.19



(一)电力企业成本费用



8-1



180,120.40



162,574.70



90.26



1、工资



8-1-1



20,104.00



19,488.07



96.94



2、福利费



8-1-2



2,011.00



1,926.84



95.81



3、工会费



8-1-3



402.00



389.76



96.96



4、职教费



8-1-4



400.00



292.93



73.23



5、劳动保险费



8-1-5



9,881.00



9,379.17



94.92



6、辞退福利



8-1-6



0.00



0.00







7、折旧费



8-1-7



18,300.00



18,843.39



102.97



8、财务费用



8-1-8



4,736.00



3,465.44



73.17



9、购外部电成本



8-1-9



112,346.00



95,091.28



84.64



其中:购省电



8-1-9-1



58,078.00



47,863.01



82.41



购小电



8-1-9-2



54,268.00



47,228.27



87.03



购其他



8-1-9-3



0.00



0.00







10、修理费



8-1-10



2,983.20



3,091.32



103.62



其中:项目修理



8-1-10-1



467.40



622.46



133.17



零星修理



8-1-10-1-1



2,515.80



2,468.86



98.13



11、水资源费、库区维护费



8-1-11



335.00



338.66



101.09



12、财产保险费



8-1-12



698.40



686.98



98.36



13、业务招待费



8-1-13



31.20



24.37



78.11



14、其他费用



8-1-14



7,892.60



9,556.49



121.08



(二)其他企业成本费用



8-2



2,339.00



1,984.56



84.85



九、投资收益



9



146.00



859.35



588.59



十、利润总额



10



7,100.60



18,722.74



263.68



十一、所得税



11



1,160.00



2,785.18



240.10



十二、净利润



12



5,940.60



15,937.56



268.28



十三、实现税金



13



19,980.00



23,889.41



119.57



十四、盈余公积金



14



639.20



1,475.48



230.83



十五、可分配利润



15



5,301.40



14,462.08



272.80



十六、总股本



16



47,852.64



47,852.64



100.00



十七、股本收益率(%)



17



12.41



33.31



268.41



十八、净资产收益率(%)



18



4.05



10.42



257.28



十九、资本保值增值率(%)



19



99.80



108.58



108.80



二十、应收帐款周转率(次)



20



31.40



58.87



187.48



二十一、资产负债率(%)



21



50.25



39.56



78.73













附件2:

公司2016年度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

安永华明(2017)审字第60862317_A19号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2016年12月31日

的合并及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16年度合并及公司的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

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

括:(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2) 设计、执行和

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

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

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

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

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

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

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

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上述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2016年度的

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杨 豪

中国注册会计师:刘汉蜀

中国 北京 2017年03月28日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16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七、1



249,219,395.66



247,934,403.10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七、4



7,358,117.50



200,000.00



应收账款



七、5



1,670,155.41



60,637,972.06



预付款项



七、6



906,432.36



2,365,986.54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七、9



124,612.02



532,939.47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七、10



5,240,281.59



7,512,294.48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七、13



2,366,438.73



4,956,043.96



流动资产合计







266,885,433.27



324,139,639.61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七、14



8,000,00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七、17



136,120,627.19



127,527,143.04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七、19



2,025,332,157.45



1,870,472,186.36



在建工程



七、20



106,377,635.94



438,893,986.66



工程物资



七、21



3,013,815.59



6,212,851.86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七、25



75,611,194.98



66,043,474.59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七、28



750,251.62



938,472.25



递延所得税资产



七、29



11,515,035.25



13,532,874.24



其他非流动资产



七、30



2,112,400.00



12,021,458.78



非流动资产合计







2,368,833,118.02



2,535,642,447.78



资产总计







2,635,718,551.29



2,859,782,087.39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七、31



310,000,000.00



670,000,0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七、35



6,267,940.24



48,249,164.95



预收款项



七、36



158,067,733.94



91,324,812.01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七、37



15,284,720.81



15,663,836.68



应交税费



七、38



13,223,382.76



14,151,221.28



应付利息



七、39



848,344.44



1,274,150.01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七、41



123,884,931.52



120,712,896.59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七、43



86,500,000.00



117,0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714,077,053.71



1,078,376,081.52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七、45



270,000,000.00



113,000,000.00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七、47



44,001,421.23



194,443,650.75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七、51



14,650,383.83



6,851,402.01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328,651,805.06



314,295,052.76



负债合计







1,042,728,858.77



1,392,671,134.28



所有者权益







股本



七、53



478,526,400.00



478,526,4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七、55



155,605,754.16



155,605,754.16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七、59



161,430,426.19



146,675,662.21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七、60



797,427,112.17



686,303,136.7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592,989,692.52



1,467,110,953.11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1,592,989,692.52



1,467,110,953.1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635,718,551.29



2,859,782,087.39







法定代表人:杨育鉴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品端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16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26,223,933.25



237,396,812.46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7,358,117.50



200,000.00



应收账款



十七、1



788,337.17



59,985,703.83



预付款项







691,379.93



2,280,151.58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十七、2



104,366.52



303,521.21



存货







5,240,281.59



7,512,294.48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2,103,363.24



4,956,043.96



流动资产合计







242,509,779.20



312,634,527.52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8,000,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十七、3



146,069,227.19



127,575,743.04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1,991,606,253.27



1,831,328,110.66



在建工程







110,075,380.81



455,019,443.27



工程物资







3,013,815.59



6,212,851.86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75,511,956.45



65,964,834.17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11,513,342.65



13,529,608.29



其他非流动资产







2,112,400.00



12,021,458.78



非流动资产合计







2,347,902,375.96



2,511,652,050.07



资产总计







2,590,412,155.16



2,824,286,577.59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310,000,000.00



670,000,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6,267,940.24



48,249,164.95



预收款项







151,880,391.11



84,575,196.93



应付职工薪酬







15,250,927.77



15,663,836.68



应交税费







12,398,227.37



13,639,907.82



应付利息







848,344.44



1,274,150.01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115,896,293.12



110,921,834.23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86,500,000.00



117,0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699,042,124.05



1,061,324,090.62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270,000,000.00



113,000,000.00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44,001,421.23



194,443,650.75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14,650,383.83



6,851,402.01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328,651,805.06



314,295,052.76



负债合计







1,027,693,929.11



1,375,619,143.38



所有者权益:







股本







478,526,400.00



478,526,4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155,605,754.16



155,605,754.16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161,430,426.19



146,675,662.21



未分配利润







767,155,645.70



667,859,617.84



所有者权益合计







1,562,718,226.05



1,448,667,434.2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590,412,155.16



2,824,286,577.59







法定代表人:杨育鉴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品端







合并利润表

2016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



七、61



1,836,268,914.69



1,953,837,466.29



其中:营业收入



七、61



1,836,268,914.69



1,953,837,466.29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1,664,979,551.64



1,883,361,751.95



其中:营业成本







1,414,294,462.67



1,564,920,954.46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



七、62



19,387,044.18



19,090,133.64



销售费用



七、63



67,906,999.66



55,003,046.80



管理费用



七、64



129,735,671.63



148,060,537.29



财务费用



七、65



34,608,043.08



54,864,847.88



资产减值损失



七、66



-952,669.58



41,422,231.88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七、68



8,593,484.15



-15,972,321.98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

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79,882,847.20



54,503,392.36



加:营业外收入



七、69



11,379,768.91



75,944,826.52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321,561.53



减:营业外支出



七、70



4,035,244.20



6,337,301.73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3,340,377.40



3,183,459.35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87,227,371.91



124,110,917.15



减:所得税费用



七、71



27,851,784.50



20,951,269.52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59,375,587.41



103,159,647.6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59,375,587.41



103,159,647.63



少数股东损益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

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

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

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

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

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

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

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

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159,375,587.41



103,159,647.6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159,375,587.41



103,159,647.63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3



0.22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3



0.22







法定代表人:杨育鉴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品端







母公司利润表

2016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收入



十七、4



1,803,673,558.29



1,929,552,689.73



减:营业成本



十七、4



1,397,585,963.07



1,549,472,290.29



税金及附加







18,902,429.38



18,808,361.58



销售费用







67,460,727.99



55,003,046.80



管理费用







128,366,997.55



148,476,575.03



财务费用







34,654,434.79



54,920,482.41



资产减值损失







-942,180.64



41,449,077.85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十七、5



8,593,484.15



-15,972,321.98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

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66,238,670.30



45,450,533.79



加:营业外收入







11,344,735.88



62,531,581.21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321,561.53



减:营业外支出







4,035,244.20



6,333,320.38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3,340,377.40



3,183,459.35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73,548,161.98



101,648,794.62



减:所得税费用







26,000,522.14



16,932,665.89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47,547,639.84



84,716,128.73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

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

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

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

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147,547,639.84



84,716,128.73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法定代表人:杨育鉴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品端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16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263,896,856.44



2,281,736,312.41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七、73



166,162,389.95



165,322,204.97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430,059,246.39



2,447,058,517.3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215,681,475.49



1,317,077,700.72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319,327,714.69



314,782,052.73



支付的各项税费







231,893,492.60



238,829,566.1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七、73



178,260,883.41



214,084,863.7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945,163,566.19



2,084,774,183.3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七、74



484,895,680.20



362,284,334.03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366,436.99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225,000.00



241,868.29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0,999,522.43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25,000.00



12,607,827.71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173,435,162.89



235,640,128.20



投资支付的现金







8,000,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81,435,162.89



235,640,128.2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181,210,162.89



-223,032,300.4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

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580,000,000.00



670,0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80,000,000.00



670,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813,500,000.00



816,5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的现金







68,828,995.21



85,582,110.41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

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71,529.54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82,400,524.75



902,082,110.4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302,400,524.75



-232,082,110.41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七、74



1,284,992.56



-92,830,076.87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47,934,403.10



340,764,479.97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49,219,395.66



247,934,403.10







法定代表人:杨育鉴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品端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16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236,491,730.56



2,255,022,602.47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65,144,513.13



164,861,887.9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401,636,243.69



2,419,884,490.4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209,383,713.05



1,306,918,531.18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312,413,034.33



310,777,818.35



支付的各项税费







227,990,906.05



231,419,084.2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73,078,693.77



213,846,200.0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922,866,347.20



2,062,961,633.7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78,769,896.49



356,922,856.63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366,436.99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225,000.00



241,868.29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25,000.00



1,608,305.28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169,867,250.95



229,768,119.01



投资支付的现金







17,900,000.00



48,6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87,767,250.95



229,816,719.0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187,542,250.95



-228,208,413.73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580,000,000.00



670,0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80,000,000.00



670,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813,500,000.00



816,5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的现金







68,828,995.21



85,582,110.41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71,529.54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82,400,524.75



902,082,110.4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302,400,524.75



-232,082,110.41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1,172,879.21



-103,367,667.51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37,396,812.46



340,764,479.97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26,223,933.25



237,396,812.46







法定代表人:杨育鉴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品端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16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数

股东

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



其他权益工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一、上

年期末

余额



478,526,400.00















155,605,754.16















146,675,662.21







686,303,136.74







1,467,110,953.11



加:会

计政策

变更























































前期差

错更正























































同一控

制下企

业合并























































其他























































二、本

年期初

余额



478,526,400.00















155,605,754.16















146,675,662.21







686,303,136.74







1,467,110,953.11



三、本



































14,754,763.98







111,123,975.43







125,878,739.41









期增减

变动金

额(减

少以

“-”号

填列)



(一)

综合收

益总额











































159,375,587.41







159,375,587.41



(二)

所有者

投入和

减少资

























































1.股东

投入的

普通股























































2.其他

权益工

具持有

者投入

资本























































3.股份

支付计

入所有

者权益





























































的金额



4.其他























































(三)

利润分





































14,754,763.98







-48,251,611.98







-33,496,848.00



1.提取

盈余公





































14,754,763.98







-14,754,763.98











2.提取

一般风

险准备























































3.对所

有者

(或股

东)的

分配











































-33,496,848.00







-33,496,848.00



4.其他























































(四)

所有者

权益内

部结转























































1.资本

公积转

增资本

(或股

本)





























































2.盈余

公积转

增资本

(或股

本)























































3.盈余

公积弥

补亏损























































4.其他























































(五)

专项储

























































1.本期

提取























































2.本期

使用























































(六)

其他























































四、本

期期末

余额



478,526,400.00















155,605,754.16















161,430,426.19







797,427,112.17







1,592,989,692.52















项目



上期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



其他权益工





资本公积



减: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一、上年期

末余额



478,526,400.00















155,221,398.16















138,204,049.34







623,197,844.38







1,395,149,691.88



加:会计政

策变更























































前期差错

更正























































同一控制

下企业合

























































其他























































二、本年期

初余额



478,526,400.00















155,221,398.16















138,204,049.34







623,197,844.38







1,395,149,691.88



三、本期增

减变动金

额(减少以

“-”号填

列)



















384,356.00















8,471,612.87







63,105,292.36







71,961,261.23









(一)综合

收益总额











































103,159,647.63







103,159,647.63



(二)所有

者投入和

减少资本



















384,356.00































384,356.00



1.股东投

入的普通

























































2.其他权

益工具持

有者投入

资本























































3.股份支

付计入所

有者权益

的金额























































4.其他



















384,356.00































384,356.00



(三)利润

分配



































8,471,612.87







-40,054,355.27







-31,582,742.40



1.提取盈

余公积



































8,471,612.87







-8,471,612.87











2.提取一

般风险准

























































3.对所有

者(或股











































-31,582,742.40







-31,582,742.40









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

者权益内

部结转























































1.资本公

积转增资

本(或股

本)























































2.盈余公

积转增资

本(或股

本)























































3.盈余公

积弥补亏

























































4.其他























































(五)专项

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

末余额



478,526,400.00















155,605,754.16















146,675,662.21







686,303,136.74







1,467,110,953.11







法定代表人:杨育鉴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品端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16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



股本



其他权益工





资本公积



减:









其他

综合

收益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上年期末余





478,526,400.00















155,605,754.16















146,675,662.21



667,859,617.84



1,448,667,434.21



加:会计政策变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





478,526,400.00















155,605,754.16















146,675,662.21



667,859,617.84



1,448,667,434.21



三、本期增减变

动金额(减少以

“-”号填列)



































14,754,763.98



99,296,027.86



114,050,791.84



(一)综合收益

总额







































147,547,639.84



147,547,639.84



(二)所有者投

入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

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





















































具持有者投入

资本



3.股份支付计

入所有者权益

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4,754,763.98



-48,251,611.98



-33,496,848.00



1.提取盈余公





































14,754,763.98



-14,754,763.98







2.对所有者(或

股东)的分配







































-33,496,848.00



-33,496,848.00



3.其他















































(四)所有者权

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

增资本(或股

本)















































2.盈余公积转

增资本(或股

本)















































3.盈余公积弥

补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





478,526,400.00















155,605,754.16















161,430,426.19



767,155,645.70



1,562,718,226.05















项目



上期



股本



其他权益工





资本公积



减: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上年期末余





478,526,400.00















155,221,398.16















138,204,049.34



623,197,844.38



1,395,149,691.88



加:会计政策变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





478,526,400.00















155,221,398.16















138,204,049.34



623,197,844.38



1,395,149,691.88



三、本期增减变

动金额(减少以

“-”号填列)



















384,356.00















8,471,612.87



44,661,773.46



53,517,742.33



(一)综合收益

总额







































84,716,128.73



84,716,128.73



(二)所有者投

入和减少资本



















384,356.00























384,356.00



1.股东投入的普

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





















































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

所有者权益的金

















































4.其他



















384,356.00























384,356.00



(三)利润分配



































8,471,612.87



-40,054,355.27



-31,582,742.40



1.提取盈余公积



































8,471,612.87



-8,471,612.87







2.对所有者(或

股东)的分配







































-31,582,742.40



-31,582,742.40



3.其他















































(四)所有者权

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

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478,526,400.00















155,605,754.16















146,675,662.21



667,859,617.84



1,448,667,434.21







法定代表人:杨育鉴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品端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

公司2016年度实现净利润15,937.56万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按母公司净利润14,754.76万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1,475.48

万元,本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14,462.08万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68,630.31万元,减2016年已分配利润3,349.68万元,2016年末可供

股东分配利润79,742.71万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

通知》(证监发﹝2012﹞37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指引》等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公司2016年度利

润分配拟采用现金分红方式,公司拟以2016年末总股本478,526,400

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

4785.264万元,现金股利占2016年度净利润的30.03%。


2016年度不送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请予审议。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题之五









2017年4月26日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题之六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经营计划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17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也是公司深入推进改

革发展扬帆奋进之年。公司经理班子将紧紧围绕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

会的决策部署,以纵深推进改革发展为主线,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

调,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改革发展稳定工作,

练好内功,补齐短板,促进公司发展转型升级,不断把公司做强做优

做大。


一、2017年工作目标

价值创造方面:2017年合并口径营业收入预计约19.97亿元,

利润总额预计约12577万元。


客户服务方面:2017年城市供电可靠率为99.7215%,农村供电

可靠率为99.5205%,综合供电可靠率为99.54%。


内部运营方面:售电量47.3亿千瓦时,综合线损率4.72%。




安全目标方面:杜绝重大及以上电力安全事故和设备事故;杜绝

较大及以上人身事故;杜绝有责任的较大电力安全事故和设备事故;





杜绝生产人员一般人身死亡事故;不发生有责任的一般电力安全事故

和设备事故;不发生有责任的对社会和公司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安全

事件;不发生恶性误操作事件;不发生有责任的一、二级事件;不发

生有责任且重复性的三级及以上事件;不发生有责任的三级事件;达

到年度预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目标;不发生因违反《企业安全生

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引发或导致影响扩大的事件。


企业成长方面:

固定资产投资约2.14亿元。


二、2017年重点工作

紧紧围绕董事会通过的年度工作计划,结合2016年工作任务实

际完成情况和存在问题,着力抓好安全生产、电网建设、供电服务、

改革发展、经营管理、队伍建设、管党治党等7项重点工作。




(一)突出抓好风险管控,确保安全生产稳定。牢固树立红线

意识,严守底线,建立健全公司“大安全”体系,全面加强安全生产

责任制落实,确保公司各项工作安全。抓实防范电网风险重点工作和

控制措施,严控电网安全风险。深化体系建设,提高安全监督质量和

效能,加强现场作业管控,强化外协承包单位监督与管理,切实防范

人身风险。加大电网运行智能系统及CSGⅡ系统的应用,提升信息化

支撑力度。强化应急能力建设,保证抢险、应急供电快速响应。优化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持续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加强政治、警示教育,

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守牢政治安全底线。加强涉电公共安全管理,确保公共安全、民生安





全。


(二)推进电网协调发展,提高发展质量效益。以市场为导向,

结合电力体制改革形势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围绕“增加定价有效资

产”,进一步优化公司“十三五”规划,科学规划各级电网协调发展。


紧密跟踪政府园区规划,争取园区电网规划主导权。优化电网投资规

模和策略,优先满足新增负荷、集控集抄、自动化等方面的投资安排。


全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不断完善主网网架,推动配电自动化建设,

改善配电网网架结构,逐步实现电网转型升级。持续推进投资决策研

究,探索适应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融资方式与投资决策机制。规范业主

项目部建设,持续开展外包工程安全治理,不断提升承包商现场管控

水平。强化质量管理,持续提升基建项目质量水平,为公司改革发展

奠定硬件基础。




(三)全力做好增供扩销,努力提升精准服务水平。积极与政

府沟通协调,努力凝聚共识,加强新政策、新要求的研究和需求侧管

理,充分挖掘州内负荷增长潜力,做细电力市场化相关工作,算清每

一分账,积极引导客户参与全省富裕水电市场化竞价交易,有效带动

企业生产积极性,确保稳存促增目标的实现。加大重要性客户资产接

收力度和新旧住宅项目小区的托管力度,做好州内重点工业园区、旅

游区开发及重点企业的供电服务,持续推进客户全方位服务工作,深

化业扩报装专项治理,完善业扩报装快速响应机制,强化客户停电集

中监控和配网抢修集中指挥,有效减少客户平均停电时间。提升微信、

支付宝、银行代扣等远程服务使用比例,不断提高服务便捷度,重点





提升预付费占比,确保电费回收风险可供在控。


(四)准确把握新形势,稳妥推进改革发展。统筹协调推进管

制业务和竞争业务发展,加快转型升级, 努力在落实“一主两翼、国

际拓展”产业发展布局中取得新进展。认真贯彻落实省、州推进供给

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结合省公司输配电价改革先行先试经验,

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稳步推进文山电网输配电价试点改

革工作,持续完善输配电价机制,确保科学合理分摊公司各电压等级

资产与成本。密切关注配售电公司的发展和业务布局动向,以敏捷的

机制和优质的服务,赢得客户、占领市场。加快投资设立配售电公司

相关工作,积极参与州内、外配售电市场竞争,有序拓展发展空间与

渠道。建立与竞争业务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针对性地赋予竞争业

务公司投资、财务、人力资源等经营管理权,通过发挥各自优势整体

提升竞争业务规模,逐步做强做大竞争业务。




(五)不断强化经营管理,提升依法治企能力。强化法律风险

防范和管理,降低公司经营风险。不断推进内控体系建设,定期开展

内部控制评价。强化资金安全管控与监控动态预警,坚持成本增幅低

于收入增幅,五项专控费用按“零增长”控制,加强资源整合,提高

资产运营效率。完善大监督工作机制,形成监督合力,提升监督效能。


强化审计监督问责,加大公司生产经营管理重要领域、重要事项、重

大风险和重点单位的审计工作,确保“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

责必追究”常态化。积极探索融合生产管理、营销、物资及财务等系

统数据信息的在线审计模式,及时查问题、找线索、堵漏洞,实现事





前、事中、事后全程审计监督。


(六)继续加强队伍建设,激发干事创业匠心精神。坚持党管

干部原则,进一步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在选

人用人工作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加大经营管理人才培训力度,构建

科学有效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体系,完善干部人才发展机制,优化干

部队伍年龄结构。持续开展结构性缺员专项治理工作,盘活优化公司

人力资源存量。切实加强基层及班组建设,以岗位培训练兵为抓手,

着力提升员工素质能力。积极开展技能、技术专家申报工作,加强高

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扎实推进人力资源管理“1+2”信息系统推广应

用,提升人力资源信息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公司发展活力与合力。




(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筑牢改革发展政治保证。坚持全面

从严治党、管党治企,把党建优势转化为竞争优势、引领优势和发展

优势。不断加强和改进公司党的建设,切实发挥党组织把方向、管大

局、保落实作用。着力构建纵向覆盖各级党组织、横向覆盖各专业领

域的“大党建”工作体系,严肃各项组织生活制度,持续深化“两学

一做”学习教育,扎实做好各项思想政治工作。全面深化“大监督”

工作体系,贯彻落实公司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实施方

案,围绕落实“两个责任”,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加强关键领域

廉洁风险管控,做深做细做实监督执纪问责,增强监督整体效能。主

动承担社会责任,持续推进行业扶贫和定点扶贫工作,提升公司发展

品牌形象。深化“和谐温馨供电所”创建工作,改善基层员工生产生

活条件。推动广大青年员工本职工作成长成才、建功立业。持续开展





丰富多样的团员青年活动,激发青年员工立足岗位争创一流,促进公

司全面发展。


请予审议。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6日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题之七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财务预算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2016年财务决算的情况,结合2017年工作计

划和公司生产经营面临的情况,提出公司2017年财务预算

方案,请予审议。


一、损益预算

(一)销售收入

1.售电收入(含税含价外基金)

根据2016年公司售电完成情况,综合考虑2017年公司

供电区域内电网负荷变动,且按现行电价政策进行预

测,2017年预计售电量47.30亿千瓦时,售电收入24.72亿

元。


2.农网还贷资金

计算式:农网还贷资金=(零售电量-化肥-农排)×0.02

元/千瓦时+售那坡、德保电量×0.02元/千瓦时

经测算,2017年公司预计代收农网还贷资金7,781.95

万元。


3.库区移民资金



计算式: 库区移民资金=(零售电量-农业生产)×0.0055





元/千瓦时+售那坡、德保电量×0.9×0.0055元/千瓦时

经测算,2017年公司预计代收库区移民资金2,094.71

万元。


4.重大水利基金

计算式: 重大水利基金=(零售电量-农排)×0.004元/千

瓦时

经测算,2017年公司预计代收重大水利基金1,330.04

万元。


5.可再生能源基金

计算式: 可再生能源基金=(零售电量-农业生产-居民生活

用电)×0.019元/千瓦时+居民生活用电×0.001元/千瓦时

经测算,2017年公司预计代收可再生能源基金

4,753.64万元。


6.电力产品净收入

电力产品净收入是指不含税、不含农网还贷金等价外基

金的收入。


计算式:电费净收入=售电收入-农网还贷金-库区移民

资金-重大水利基金-可再生能源基金-销项税。


(1)含税电费收入

计算式:含税电费收入=售电收入-农网还贷金-库区移

民资金-重大水利基金-可再生能源基金

计算式:

247,168.07-7,781.95-2,094.71-1,330.04-4,753.64=231,207.73

经测算, 2017年含税电费收入预计为231,207.73万元。


(2)电力产品净收入(不含税电费收入)

计算式:电力产品净收入=含税电费收入/1.17




=231,207.73÷1.17
=197,613.44

经测算, 2017年电力产品净收入预计为197,613.44万

元,上年实际180,152.67万元,同比增长9.69%。


7.其他产品销售收入

根据文电设计公司2017年经营计划,考虑合并抵销与

母公司内部交易后预计收入2,045.28.00万元,上年实际

3,259.03万元,同比减少37.24%。


因此,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包括电力产品净收入和其他产

品销售收入,公司合并报表2017年主营业务收入预计

199,658.72万元(197,613.44+2,045.28.00=199,658.72),

上年实际183,411.70万元,同比增长8.86%。


(二)其他业务收入

2017年预计其他业务收入300.00万元,包括:材料收

入、劳务收入、运维收入,同比上年215.19万元增长39.41%;

(三)营业税金及附加

营业税金及附加根据应缴增值税乘以附加税税率,并加

上四小税费而得。


1.电力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2017年预计2,438.00万

元,同比上年1,890.24万元增长28.98%。


2.其他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2017年预计55.00万元,

同比上年48.46万元增长13.50%。


3.2017年合并报表营业税金及附加预计2,493.00万元,

同比上年1,938.70万元增长28.59%。


(四)成本费用

1.电力产品销售成本:2017年预计18.37亿元,同比增

加2.11亿元,同比增长12.97%。






其中:购电成本2017年预计10.98亿元,同比增加1.48

亿元,同比增长15.52%。


2.其他产品销售成本:主要是文电设计公司2017年设计成

本及人工成本等费用,预计2,129.00万元,同比增加144.44

万元,同比增长7.28%。


因此,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包括电力产品销售成本和其他

产品销售成本,即公司合并报表2017年主营业务成本预计

185,794.72万元(183,665.72+2,129.00=185,794.72万元),

上年实际164,559.26万元,同比增长12.90%。


(五)投资收益

公司投资的单位有:文山平远供电有限责任公司、文山

暮底河水库开发有限公司、云南大唐国际文山水电开发有限

公司。⑴根据2017年云南大唐国际文山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预算,全年预计实现净利润1,480.00万元,公司持有25%

的股权,预计2017年确认投资收益370.00万元;⑵根据2017

年文山平远供电有限责任公司预算,全年预计实现净利润

950.00万元,公司持有49%的股权,预计确认投资收益466.00

万元;⑶根据2017年文山暮底河水库开发有限公司净利润

预算,全年预计实现净利润492.00万元,公司持有26%的股

权,预计投资收益127.00万元。因此2017年公司投资收益

预计963.00万元,上年投资收益859.35万元,同比增长

12.06%。


(六)营业外收支

预计2017年营业外收支净额-57.00万元。


(七)利润总额

计算式:利润总额=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税金及附加-成

本费用+投资收益+营业外收支净额





199,658.72+300.00-2,493.00-185,794.72+963.00-57.00=

12,577.00万元

经测算,按合并报表口径2017年利润总额预计为12,577.00万

元。


(八)所得税

所得税是根据利润总额,按国家税收法规的规定对不允

许扣除项目进行纳税调整后,测算出应纳税所得额,根据《国

家关于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

文山州地方税务局上报符合国家鼓励类企业认定的批复》及

《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各项文

件的规定,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率为15%。预计2017年公司

利润总额12,577.00万元,所得税费用预计为1,902.31万元。


(九)净利润

净利润是利润总额减去所得税后的净额。


12,577.00-1,902.31=10,674.69万元

经测算,2017年的净利润预计为10,674.69万元。


(十)法定盈余公积金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法定盈余公积

金按净利润的10%提取。公司2017年法定盈余公积金(合并

报表口径)预计为1,090.34万元。


(十一)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等于当年实现的净利润减去

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公司2017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

的利润(不含年初未分配利润)预计为9,584.35万元。


(十二)股本收益率



股本收益率等于预计净利润除以总股本。2017年预计

净利润10,674.69万元,总股本预计47,852.64万股,2017





年股本收益率预计为22.31%。


(十三)相关指标测算

1.净资产收益率

净资产收益率等于预计净利润除以平均净资产。公司

2017年度净利润预计为10,674.69万元,2017年初净资产

为159,298.97万元,2017年末净资产预计为166,301.33

万元,2017年度净资产收益率预计为6.56%。


2.资本保值增值率

资本保值增值率以年末所有者权益除以年初所有者权

益。2017年初所有者权益159,298.97万元,2017年年末所

有者权益预计为166,301.33万元,2017年资本保值增值率

预计为104.40%。


3.应收账款周转率

应收账款周转率以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净额除以应收账

款平均余额的百分比进行计算,2017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

入净额预计为199,658.72万元,应收账款平均余额预计为

152.51万元,2017年应收账款周转率预计为1,309.15次。


4.资产负债率

资产负债率以负债总额除以资产总额。2017年预计负

债总额为136,280.00万元,资产总额为302,581.33万元,

资产负债率预计45.04%。


二、资本性收支预算

(一)资本性资金收入(来源)预算

1.自有资金来源预算

公司自有资金来源预计29,356.29万元,其中:留存收

益预计11,156.29万元,预计提取折旧18,200.00万元。


2.融资来源预算





全年预计向商业银行筹集资金81,900.00万元,其中:筹

集生产经营资金43,200.00万元;筹集电网建设资金17,100.00万

元;筹集长期股权投资预算21,600.00万元。


经测算,全年资本性资金收入(来源)预计111,256.29万元。


(二)资本性资金支出预算

1.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预算

全年固定资产项目投资预算数21,361.69万元(其中:文

电设计100.00万元),投资明细如下:

2.归还贷款本金预算

全年预计归还银行贷款本金43,200.00万元。


3.长期股权投资预算

项目类别序号单位2017年计划投资

一、公司投资一万元21,261.69

基建投资1万元1,592.70

小型基建投资2万元882.76

城网项目3万元7,593.26

技改项目4万元6,776.25

电网规划前期统筹费5万元905.00

其他资本性6万元3,511.72

工器具6-1万元43.20

仪器仪表6-2万元143.98

备品备件6-3万元86.80

房屋建筑物6-4万元302.62

无形资产6-5万元276.50

办公设备6-6万元290.00

车辆购置6-7万元352.00

其他资本性6-8万元2,016.62

二、文电设计二万元100.00

总合计三万元21,361.69



2017年公司长期股权投资预算为27,000.00万元,包

括:追加深圳前海蛇口自贸区供电有限公司投资7,000.00

万元,所占股份8%;成立配售电公司需投资20,000.00万

元。






经测算,全年资本性资金支出预计91,561.69 万元。


上述财务预算指标为公司2017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

理控制指标,不代表公司对2017年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

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国家政策调整、市场需求状况等多种

因素,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请予审议。


附件:公司2017年财务预算表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6日











附件: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财务预算表















单位:万元



指标



2016年实际数



2017年预算数



2017年增

长率



一、销售收入(含税含代收费用)



226,913.09



249,336.07



9.88%



其中:电费收入



210,332.31



231,207.73



9.92%



农网还贷金



7,106.85



7,781.95



9.50%



库区移民资金



1,914.17



2,094.71



9.43%



差别电费



11.43







-100.00%



重大水利



1,225.84



1,330.04



8.50%



其他



397.35







-100.00%



可再生能源



2,479.42



4,753.64



91.72%



其他产品销售收入



3,445.72



2,168.00



-37.08%



二、主营业务收入



183,411.70



199,658.72



8.86%



其中:电力产品销售收入



180,152.67



197,613.44



9.69%



其他产品销售收入



3,259.03



2,045.28



-37.24%



三、其他业务收入



215.19



300.00



39.41%



四、营业税金及附加



1,938.70



2,493.00



28.59%



其中:其他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48.46



55.00



13.50%



五、成本费用支出数



164,559.26



185,794.72



12.90%



(一)电力产品销售成本



162,574.70



183,665.72



12.97%



其中:购电成本



95,091.28



109,848.18



15.52%



(二)其他产品销售成本



1,984.56



2,129.00



7.28%



六、投资收益



859.35



963.00



12.06%



七、营业外收支净额



734.46



-57.00







八、利润总额



18,722.74



12,577.00



-32.83%



九、所得税



2,785.18



1,902.31



-31.70%



十、净利润



15,937.56



10,674.69



-33.02%









十一、实现税金



23,889.41



24,900.00



4.23%



十二、盈余公积金



1,475.48



1,090.34



-26.10%



十三、可分配利润



14,462.08



9,584.35



-33.73%



十四、总股本



47,852.64



47,852.64







十五、股本收益率(%)



33.31



22.31



-33.02%



十六、净资产收益率(%)



10.42



6.56



-37.04%



十七、资本保值增值率(%)



108.58



104.40



-3.85%



十八、应收帐款周转率(次)



58.87



1,309.15



2123.80%



十九、资产负债率(%)



39.56



45.04



13.85%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题之八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与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文山供电局

2017年趸售电合同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与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文山供电

局2017年趸售电合同已经公司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六届监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请予审议。


附件:《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与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文

山供电局2017年趸售电合同》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6日







合同编号:

2017年趸售电合同

供电方: 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文山供电局

购电方: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供 电 方



购 电 方



单位名称:



云南电网有限责任

公司文山供电局



单位名称:



云南文山电力

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



文山市和谐路1号



法定地址:



文山市凤凰路29号



法定代表(负

责)人:



周 丹



法定代表(负

责)人:



杨育鉴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0876-2617125



电 话:



0876-6926432



电 传:



0876-2617125



电 传:



0876-6926432



E-mail:



wsxcy138@163.com



E-mail:



wsdlyxb@126.com



邮 编:



663000



邮 编:



663000



开户银行:



建行文山宏光支行



开户银行:



文山县工行南桥路分理





帐 号:



53001677140050757273



帐 号:



2506060909022103180



工商登记号:



5326001001309



工商登记号:



91530000709829203J



税务登记号:



91532600772677214L



税务登记号:



91530000709829203J













目 录

第1章 趸售电方式及设施

第2章 电量、电价和电费

第3章 供电方的义务

第4章 购电方的义务

第5章 合同的变更、转让和解除

第6章 违约责任

第7章 附则







鉴于购电方需要从供电方趸购一定电量、并在其供电营业许可区

内销售,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安全、经济、合理、有序地进行

趸购售电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

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电网调度管理条例》、《供电营业区

划分及管理办法》和《供电营业规则》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趸售、转售电方式及设施

第一条 趸售转售电范围

趸售转售电范围为购电方经依法核准的供电营业区域。


第二条 供电方式



供电方以下列方式向购电方供电:









由 供 电 方



至 购 电 方



供电变电站



供电线路



供电

电压

(kV)



出口

开关

编号



供电

线路

性质

(专线

/T接)



受电变电站



受电容量(kVA/

台)



一次站

用变容

量(kVA/

台)



1



220kV文山变



文马Ⅰ回

线



110



161



专线



110kV马塘变



63000×2



/



2



220kV文山变



文马Ⅱ回

线



110



162



专线



110kV马塘变



63000×2



/



3



220kV文山变



文马Ⅲ回

线



110



160



专线



110kV马塘变



63000×2



/



4



220kV文山变



文卧Ⅰ回

线



110



159



专线



110kV卧龙变



40000



/



5



220kV文山变



文卧Ⅱ回

线



110



156



专线



110kV卧龙变



40000



/



6



220kV文山变



文氯线



110



163



专线



氯碱厂



/



/



7



220kV文山变



文稼线



110



154



专线



110kV稼依变



5000+10000



/



8



220kV文山变



文回稼线



110



157



专线



110kV回龙

变、稼依变



50000×2+5000+10000



/



9



220kV文山变



文龙金线



110



158



T接



110kV回龙

变、金和冶炼





/



/



10



220kV马关变



1号主变高

压侧



220



201



/



/



/



/









11



220kV马关变



马拉线



110



165



专线



拉气电站



50000×2



/



12



220kV听湖变



1号主变高

压侧



220



201



/



/



/



/



13



220kV听湖变



2号主变高

压侧



220



202



/



/



/



/



14



220kV普厅变



1号主变高

压侧



220



201



/



/



/



/



15



220kV普厅变



2号主变高

压侧



220



202



/



/



/



/



16



220kV普厅变



3号主变高

压侧



220



203



/



/



/



/



17



220kV开化变



1号主变高

压侧



220



201



/



/



/



/



18



220kV开化变



2号主变高

压侧



220



202



/



/



/



/



19



羊雄山风电场



羊腻线



110



163



专线



110kV腻脚变



20000×1



/



20



110kV回龙变



金和冶炼

厂线



35



381



专线



金和冶炼厂



/



/



21



220kV文山变



文回稼线



110



185



T接



110kV回龙

变、110kV稼

依变



50000×2,25000



/



22



220kV文山变



文龙金线



110



183



T接



110kV回龙

变、金和冶炼





50000×2



/



23



220kV路德变



1号主变高

压侧



220



201



/



/



/



/



24



220kV路德变



2号主变高

压侧



220



202



/



/



/



/



25



220kV老山变



1号主变高

压侧



220



201



/



/



/



/



26



220kV锦屏变



1号主变高

压侧



220



201



/



/



/



/



27



220kV锦屏变



2号主变高

压侧



220



202



/



/



/



/



28



220kV老山变



2号主变高

压侧



220



202



/



/



/



/



29



220kV文山变



文德线



110



153



专线



110kV德厚变



25000+50000



/



30



文山垃圾沼气电





马厂线T文

山洪兴能

源支线



10



052



T接



/



/



/



31



古木光伏电厂



开角古线



110



151



T接



110kV三角塘







/



32



220kV莲城变



1号主变高

压侧



220



201



/



/



/



/









33



220kV马关变



2号主变高

压侧



220



202



/



/



/



/







文山地方电网与云南电网并网运行方式安排以保证电网安全稳

定为前提,由省调、地调统筹安排。


第三条 购电方的其他电源

并入购电方电网的电源:水电厂 16 座,装机容量 13.105 万

千瓦;



第四条 电力设施计量点及维护管理责任





计量点附图(附件1、2、3、4、5、6、7、8、9、10、11、12、

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

28、29、31、32、33)表述。




第五条 无功补偿装臵





按照无功补偿就地平衡的原则,购电方应合理装设和投切无功补

偿装臵。确保功率因数达到0.85及以上。


第二章 电量、电价和电费

第六条 用电计量装臵



1.计量装臵装设在220kV文山变电站110千伏161开关、

220kV文山变电站110千伏162开关、220kV文山变电站110千伏

160开关、220kV文山变电站110千伏159开关、220kV文山变电

站110千伏156开关、220kV文山变电站110千伏163开关、220kV

文山变电站110 千伏154开关、220kV文山变电站110千伏157

开关、220kV文山变电站110千伏158开关,220kV马关变电站

220千伏201开关、220kV马关变电站 110千伏165开关,220kV

听湖变电站220千伏201开关、220kV听湖变电站220千伏202

开关,220kV普厅变电站220千伏201开关、220kV普厅变电站

220千伏202开关、220kV普厅变电站220千伏203开关,220kV

开化变电站220千伏201开关、220kV开化变电站220千伏202

开关,110kV腻脚变电站110千伏163开关,110kV回龙变电站

35千伏381开关、110kV回龙变电站110千伏185开关、110kV

回龙变电站110千伏183开关, 220kV路德变电站220千伏201

开关、220kV路德变电站220千伏202开关、220kV老山变电站

220千伏201开关、220kV锦屏变电站220千伏201开关、220kV





锦屏变电站220千伏202开关、220kV老山变电站220千伏202

开关、220kV文山变电站110千伏153开关、文山垃圾沼气电站

10千伏052开关、古木光伏电厂110千伏151开关、220kV莲城

变电站220千伏201开关、220kV马关变电站220千伏201开关。


2.供电方按国家规定,在向购电方的售电点处安装用电计量装

臵,其配臵、安装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程的规定。


上述计量装置按照《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

(DL/T448-2000)进行配置,所计电量为双方贸易结算的依据。




各路电源计量装臵配臵如下:



序号



受电点



计量点



计量方式



CT变比



PT变比



计量倍率



1



220kV文山变



110kV 161开关



高供高计



600/5



110/0.1



132000



2



220kV文山变



110kV 162开关



高供高计



600/5



110/0.1



132000



3



220kV文山变



110kV 160开关



高供高计



600/5



110/0.1



132000



4



220kV文山变



110kV 159开关



高供高计



600/5



110/0.1



132000



5



220kV文山变



110kV 156开关



高供高计



800/5



110/0.1



176000



6



220kV文山变



110kV 163开关



高供高计



800/5



110/0.1



176000



7



220kV文山变



110kV 154开关



高供高计



600/5



110/0.1



132000



8



220kV文山变



110kV 157开关



高供高计



600/5



110/0.1



132000



9



220kV文山变



110kV 158开关



高供高计



600/5



110/0.1



132000



10



220kV马关变



220kV 201开关



高供高计



600/1



220/0.1



132000



11



220kV马关变



110kV 165 开关



高供高计



600/5



110/0.1



132000



12



220kV听湖变



220kV 201 开关



高供高计



1200/5



220/0.1



528000



13



220kV听湖变



220kV 202 开关



高供高计



1200/5



220/0.1



528000



14



220kV普厅变



220kV 201开关



高供高计



800/5



220/0.1



352000



15



220kV普厅变



220kV 202开关



高供高计



800/5



220/0.1



352000



16



220kV普厅变



220kV 203开关



高供高计



800/5



220/0.1



352000



17



220kV开化变



220kV 201开关



高供高计



1200/1



220/0.1



2640000



18



220kV开化变



220kV 202开关



高供高计



1200/1



220/0.1



2640000



19



110kV腻脚变



110kV 163开关



高供高计



800/5



110/0.1



176000



20



110kV回龙变



35kV 381开关



高供高计



300/5



35/0.1



21000



21



110kV回龙变



110kV 185开关



高供高计



600/5



110/0.1



132000



22



110kV回龙变



110kV 183开关



高供高计



600/5



110/0.1



132000



23



220kV路德变



220kV 201开关



高供高计



1200/1



220/0.1



2640000



24



220kV路德变



220kV 202开关



高供高计



1200/1



220/0.1



2640000



25



220kV老山变



220kV 201开关



高供高计



800/1



220/0.1



1760000



26



220kV锦屏变



220kV 201开关



高供高计



600/1



220000/10



1320000









0



27



220kV锦屏变



220kV 202开关



高供高计



600/1



220000/100



1320000



28



220kV老山变



220kV 202开关



高供高计



800/1



220000/100



1760000



29



220kV文山变



110kV 153开关



高供高计



800/5



1100/1



176000



30



220kV莲城变



220kV 201开关



高供高计



1200/1



220000/100



2640000



31



文山垃圾沼气

电站



10kV 052开关



高供高计



75/5



10000/100



1500



32



古木光伏电厂



110kV 151开关



高供高计



400/5



110000/100



88000



33



220kV马关变



220kV 202开关



高供高计



800/1



220000/100



1760000







第七条 计量失准及争议处理规则

(一)一方认为用电计量装臵失准,有权提出校验请求,对方不

得拒绝。校验应由有资质的计量检定机构作出。如校验结论为合格,

检测费用由提出请求方承担;如非人为因素造成的不合格,由供电方

承担。


(二)非人为因素致使计量失准时,计费差额电量按下列方式确

定:

1.互感器或电能表误差超出允许范围时,以互感器、电能表精

度等级的允许误差限为基准,按验证后的误差值确定计费差额电量。


超差时间从错误当月起计算实际电量。


2.计量回路二次连接线的电压降超出允许范围时,以允许电压

降为基准,按验证后实际值与允许值之差确定计费差额电量。超出允

许范围时间从连接线投入或负荷增加之日起至电压降更正之日止计

算。


3.其他非人为原因致使计量记录不准时,以对侧计量的电量加

线损电量结算,线损率取前三个月计量正常时的线损率平均值。


(三)以下原因导致的计量失准或计算出现差错时,计费差额电

量按下列方式确定:

1.计费计量装臵接线错误的,退补电量方案:

(1)以其实际记录的电量为基数,按正确与错误接线的差额率

确定计费差额电量,装臵接线错误时间按上次校验或换装投运之日起

至接线错误更正之日止计算。


(2)以对侧计量的电量加线损电量结算,线损率取该条线路的

理论计算值。




2.电压互感器保险熔断的,按规定计算方法确定计费差额电量;





无法计算的,参照对侧计量的电量加线损电量退补,线损率取该条线

路前三个月计量正常时的线损率平均值。


3.计算电量的计费倍率与实际倍率不符的,以实际倍率为基准,

按正确与错误倍率的差值确定计费差额电量,误差时间以抄表记录为

准确定。


(1)抄表记录,自动记录装臵等记录的数据作为双方处理有关

计量争议的依据。


(2)按确定的计费差额电量和差额电量发生期间的电价计算应

退还或补收的电费。


第八条 电价、电费及电量

(一)电价依据

电价按云南省物价局下达的趸售电价执行(遇电价调整时,则

在收到电价调整批复文件后次月进行电费退补,在新电价未下达时按

原下达文件执行),其他相应国家出台的基金按国家政策执行。


(二)电力、电量抄录

根据《关于加强抄表管理工作的通知》(市场交易〔2015〕10

号)文确定抄表时间为每月最后一日24:00电量,抄表方式为四合一

计量自动化系统抄读数据,双方不定期核对,遇特殊情况采取现场人

工抄表核对。


(三)功率因数考核

根据《功率因素调整电费办法》(水电财字[1983]215号)和《关

于规范功率因数调整电费结算事宜的通知》(交易客户[2009]30号)

的要求,乙方下省网部分电费功率因素按0.85的标准进行考核,功率

因素调整电费表如下:(注:转供电量不计入功率因素考核)



减收

电 费



实际

功率

因数



0.85



0.86



0.87



0.88



0.89



0.90



0.91



0.92



0.93



0.94-1.00



月电

费减

少%



0.0



0.1



0.2



0.3



0.4



0.5



0.65



0.8



0.95



1.10



增收

电 费



实际

功率

因数



0.84



0.83



0.82



0.81



0.80



0.79



0.78



0.77



0.76



0.75



0.74



0.73



0.72









月电

费增

加%



0.5



1.0



1.5



2.0



2.5



3.0



3.5



4.0



4.5



5.0



5.5



6.0



6.5



增收

电 费



实际

功率

因数



0.71



0.70



0.69



0.68



0.67



0.66



0.65



0.64



0.63



0.62



0.61



0.60



功率因素自

0.59及以

下,每降低

0.01



月电

费增

加%



7.0



7.5



8.0



8.5



9.0



9.5



10.0



11.0



12.0



13.0



14.0



15.0



电费增加2%







2. 购电方根据下述计量装臵抄表数据计算结算电量:

(1)220kV文山变电站161开关供出电量。


(2)220kV文山变电站 162开关供出电量。


(3)220kV文山变电站160开关供出电量。


(4)220kV文山变电站159开关供出电量。


(5)220kV文山变电站156开关供出电量。


(6)220kV文山变电站163开关供出电量。


(7)220kV文山变电站154开关供出电量。


(8)220kV文山变电站157开关供出电量。


(9)220kV文山变电站158开关供出电量。


(10)220kV文山变电站153开关供出电量。


(11)扣减110kV回龙变电站185开关供入电量。


(12)扣减110kV回龙变电站183开关供入电量。


(13)220kV听湖变电站201开关供出电量。


(14)220kV听湖变电站202开关供出电量。


(15)220kV普厅变电站201开关供出电量。


(16)220kV普厅变电站202开关供出电量。


(17)220kV普厅变电站203开关供出电量。


(18)220kV开化变电站201开关供出电量。


(19)220kV开化变电站202开关供出电量。


(20)220kV路德变电站201开关供出电量。


(21)220kV路德变电站202开关供出电量。


(22)220kV老山变电站201开关供出电量。






(23)220kV老山变电站202开关供出电量。


(24)220kV锦屏变电站201开关供出电量。


(25)220kV锦屏变电站202开关供出电量。


(26)220kV莲城变电站201开关供出电量。


(27)110kV腻脚变电站163开关供入电量。


(28)110kV回龙变电站381开关供出电量。


(29)10kV马厂线T文山洪兴能源支线052开关供出电量

(30)110kV开角古线151开关供出电量。


(31)220kV马关变电站电量计算根据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文件《关于明确拉气电站并网后马关变计量点设臵及结算关系有关问

题的通知》执行。


(32)本合同不考虑极端情况下的电网运行方式安排,如因电

网运行方式调整导致结算关系发生变化,双方根据实际运行方式协商

结算方式。


若新增计量点,按新增计量点结算。


(四)年合同下网电力电量

双方协商确定本年年合同下网电量为137589万千瓦时。


结合文山州各小水电站的发电情况和州内电力供需规律,具体分

解到每个月的合同下网电量为下表:

单位:万千瓦时



月份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10月



11月



12月



下网

电量



2995



1210



7742



15086



20375



13996



12240



7846



8677



12241



16767



18414









上述合同电力电量的考核严格按照三十二条执行。


(五)电费交付

1.当月电费次月月末结清。购电方交纳电费时间为:次月供电

方对电费计算并开具增值税发票后,购电方于月末最后一日早上8:

00前将电费到达供电方指定帐户,节假日不得顺延。


购电方电费交付方式为:购电方通过银行转帐方式向供电方交

付电费。


2.购电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拒付电费。购电方对用电

计量、电费有异议时,应先交清电费,然后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时,向供电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若遇电费争议,购电方应先按供电方所抄见的电量计算的

电费金额,按时足额交付电费,待争议解决后,据实清算。


第三章 供电方义务

第九条 供电质量

在电力系统正常状况下,供到购电方受电点的电能质量应符合国

家标准。


第十条 连续供电

在电力系统正常状况下,应向购电方连续供电。但有以下情形之

一的除外:

(一)供电设施计划或临时检修;

(二)供电方执行政府批准的有序供用电方案;

(三)购电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第十九条、第二十八条;

(四)购电方逾期未交电费、违约金,经催交仍未交付的;

(五)购电方危害供用电安全,扰乱供用电秩序,拒绝改正的,

拒绝检查者;

(六)购电方受电装臵经检验不合格,在指定期间未改善者;

(七)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或供电方的紧急避险行为;

(八)受电装臵经检验不合格,在指定期间未改善者;

(九)违反安全用电、计划用电有关规定,拒不改正者。


第十一条 中止供电程序

(一)因本合同第十条第(一)、(二)项原因需要或必须中止供

电时,应当:

1.计划检修的,提前七天以书面方式告知购电方;

2.临时检修的,提前24小时以 电话 方式告知购电方;

3.在停电前30分钟,将停电时间再通知购电方一次;

4.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实施停电。


引起停电或限电的原因消除后,应在三日内恢复供电,否则应向

购电方说明原因。


第十二条 供电设施故障抢修

供电方应24小时受理购电方的电力故障报修。


对供电设施故障,供电方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的时限到达现场,

及时抢修,尽快恢复正常供电。


对因自然灾害等原因断电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抢修。






第十三条 供电中的禁止行为

(一)擅自迁移、更动或操作用电计量装臵;

(二)擅自操作对方的电力设施,但遇下列紧急事故必须操作时

除外:

1.危及电网和用电安全;

2.可能造成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

实施此款行为时,应遵循合理、善意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减少因

此而发生的损失,并在24小时内书面告知对方。


(三)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第十四条 减少损失

因购电方原因造成供电方供电质量下降或停电等情形发生时,供

电方应及时配合采取合理、可行的补救措施,尽量减少因此而导致的

损失。


第十五条 有关事项的通知

(一)电网的检修计划;

(二)购电方有关的电网规划信息;

(三)与结算有关的账务信息变更;

(四)及时通知电价调整信息;

(五)对购电方保护定值的确定、调整。


第四章 购电方义务

第十六条 交付电费

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约定的方式、期限交付电费。


委托银行代为划拔电费的,由受托银行按照供电方的书面通知及

约定的时限划转电费。该通知视为对购电方的同时通知。


第十七条 受电设施运行维护

应保证其受电设施始终处于合格、安全的状态,并按照国家、电

力行业电气运行标准、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预防性试验,及时消

除安全隐患。


第十八条 无功补偿保证

应按有关标准设计和安装无功补偿设备,并做到随其负荷和电压

变动及时投入或切除,防止无功电力倒送。


第十九条 质量共担



因供用电活动的特殊性,购电方的谐波源负荷、冲击负荷、波动





负荷、非对称负荷对供电方电网的污染应符合国家标准。其计费周期

内的功率因数及电网高峰时段的功率因数应达到规定值。


第二十条 有关事项的通知

以下事项发生时或发生前,应及时书面通知供电方:

(一)购电方电网运行事故;

(二)电能质量异常;

(三)电能计量装臵及其计量异常,失压断流记录装臵的记录结

果发生改变;

(四)用电构成发生变化;

(五)拟对受电装臵进行改造或扩建;

(六)与供电方电网直接相连的设备的检修计划;

(七)电网建设规划;

(八)月度、年度电力、电量需求预测;

(九)拟进行撤消、解散、破产;

(十)发生重大诉讼、仲裁;

(十一)引入或撤出第三人电源。


第二十一条 配合事项

(一)对供电方依法进行的用电检查,应提供方便、配合并陪同

进入现场,应根据检查内容的需要,提供相应的资料;

(二)对供电方提出核实非趸售价格电量和不同用电性质的比例

时,应提供方便和配合。


(三)供电方依本合同第十条实施停、限电时,应及时减少、调

整或停止用电。


(四)受电装臵的继电保护方式应当与供电方电网的继电保护方

式相互配合,并按照电力行业有关标准或规程进行整定和检验。


第二十二条 用电中的禁止行为:

(一)擅自超过本合同约定容量用电;

(二)擅自超过分配的计划用电指标;

(三)擅自迁移、更动或操作用电计量装臵;

(四)使用电计量装臵不计量或者计量错误;

(五)擅自跨越本供电营业区供电的;

(六)擅自对原由供电方直接供电的用户供电;

(七)违反《文山电网调度管理规程》所规定的调度纪律。


第二十三条 越界操作





同本合同第十三条第二项。


第二十四条 电源引入

引入第三人电源,应采取合格的安全技术措施。


第二十五条 新增客户

其供电营业区内的新增客户有大型非线性阻抗特性的用电设备、

大型冲击用电负荷,可能对供电方电网产生影响,应邀请供电方共同

审查,确定供电方案。


第二十六条 减少损失

当供电质量下降或停电等情形发生时,应及时采取合理可行的措

施,尽量减少因此而导致的损失。


第五章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二十七条 合同变更

(一)合同履行中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双方应对相关条款的修

改进行协商:

1.增加、减少受电点、计量点;

2.增加或减少用电容量;

3.改变供电方式;

4.对供电质量提出特别要求;

5.购电方用电构成改变;

6.电费计算、交付方式变更;

7.供用电设施产权分界点或维护责任的调整;

8.违约责任的调整。


(二)下列事项的变更,以双方用电业务流程中的书面申请及批

复、书面通知书、业务工作单票体现:主体更名、供电线路变更、电

能计量装臵更换。


上述变更的业务书证应当长期保存。


第二十八条 变更程序

前条第(一)类事项的变更,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提出方向对方提出变更意向,陈述变更的事项和理由;

(二)双方协商达成一致;

(三)按本合同订立程序签订《合同事项变更确认书》。






第二十九条 合同解除

合同履行中,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一)购电方要求解除合同;

(二)购电方主体资格丧失或被依法宣告破产;

(三)供电方资格丧失或被依法宣告破产;

(四)购电方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缴纳电费能力的情形,且债务

人拒不提供合法有效的担保或提供的担保不被债权人接受的;

(五)本合同到期后,双方无异议且继续履行,但没有重新签订

新的有期限合同的。合同解除,不影响既有债权、债务关系的依法处

理。


第三十条 解除程序

(一)协议解除的,双方达成书面解除协议后生效;

(二)购电方行使合同解除权的,应立即前往供电方办理书面解

除手续并由供电方实施停电后生效;

(三)供电方行使解除权的,应提前30天通知购电方并实施停

电后生效。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一条 供电方

(一)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的,都应当按照国家或行业标准中约

定的义务予以改正,继续履行;

(二)违反本合同第九条中电压、频率的约定导致购电方对由其

供电的用电人承担了实际赔偿的,购电方应向供电方提供充分可信的

证据,由供电方按其赔偿额承担违约责任。但购电方违反本合同第十

九条约定的除外。


(三)违反本合同第十条规定的条件或第十一条规定的程序而停

电,导致购电方对由其供电的用电人停电、并承担了实际赔偿的,按

其赔偿额承担违约责任。但损失原因属下列原因之一的除外:

1.不可抗力;

2.购电方自身的过错;

3.因电力运行事故引起开关跳闸,经自动重合闸装臵重合成功

的;

4.多电源供电只停其中一路,而其他电源仍可满足用电需要的;





5.购电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六条而导致损失的扩大部分。


第三十二条 购电方

(一)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应当:

1.按照国家或行业标准或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予以改正;

2.造成供电方对外停电的,按少供电量乘以上月份平均售电单

价给予赔偿。少供电量,按照停电前正常供电月份或正常供电一定天

数内的每小时平均用电量乘以停电小时求得;

3.导致供电方对由其供电的用电人或其他受损人实际赔偿的,

按其赔偿额承担违约责任。


4.无功电力倒送按上送无功电量计费赔偿电费。


(二)违反本合同第十六条规定逾期欠交电费的,应当交付逾期

违约金,当年欠费部分每日按欠交额的千分之二、跨年度欠费部分每

日按欠交额的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三)未遵照执行政府批准的有序用电方案的,对计划部分外电

量应承担现行电度电价一至五倍的违约使用电费。


(四)上述违约责任可因以下事由而免除:

1.不可抗力;

2.供电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六条而导致损失的扩大部分。


(五)违反调度纪律,警告三次无效,导致中断供电时,按供电

合同电量考核赔偿中断供电时间内损失电费。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即成立后成立,自供电方向购电方供电时生效。


本合同有效期自 2017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7年12月31日止。


本合同原则上一年一定,合同到期后,如供用电双方都未提出变更、

解除合同,在双方未重新签订新的合同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三十四条 调度通讯

(一)按照双方调度协议执行;

(二)通讯联系

1.购电方联系电话 0876-6926432 ,联系方法口头及书面,调度

电话 0876-2124016转8116、8119 ;

2.供电方联系电话 0876-2617336 ,联系方法口头及书面,调

度电话 0876-2617085 。






第三十五条 补充事项

本合同中未明确的违约责任,按《供电营业规则》相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六条 争议解决

双方发生的合同争议,应先行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按以下方

式处理:

(一)先提请相关行政或受权机关调解;

(二)对上述调解不服的,对调解意见不能接受的,可选择申请

仲裁或提起诉讼方式解决。


第三十七条 文本和附件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效力均等。


合同签署前,双方按供、购电业务流程所形成的申请、批复等书

面资料,均作为附件,与正文具有相同效力。


第三十八条 提示和说明

本合同购电方已认真阅读,供电方亦就询问作出了必要和合理的

说明。


双方是在完全清楚、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以下无正文)







(签字页)

供电方:(盖章) 购电方:(盖章)

法定代表(负责)人: 法定代表(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题之九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与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文山供电局

2017年购地方电网电力电量合同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与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文山供电

局2017年购地方电网电力电量合同已经公司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请予审议。


附件:《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与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文

山供电局2017年购地方电网电力电量合同》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6日







合同编号:

2017年购地方电网电力电量合同

购电方: 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文山供电局

售电方: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购 电 方



售 电 方



单位名称:



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

司文山供电局



单位名称:



云南文山电力

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



文山市和谐路1号



法定地址:



文山市凤凰路29号



法定代表(负

责)人:



周 丹



法定代表(负

责)人:



杨育鉴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0876-2617125



电 话:



0876-6926432



电 传:



0876-2617125



电 传:



0876-6926432



邮 编:



663000



邮 编:



663000



开户银行:



建行文山宏光支行



开户银行:



文山工行南桥路分理





帐 号:



53001677140050757273



帐 号:



2506060909022103180



税务登记号:



91532600772677214L



税务登记号:



532621709829203



电力业务许

可证号:



3263006-00011



电力业务许

可证号:



3263007-00087













为明确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文山供电局(以下简称购电方)和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售电方)在电力购售中的权利

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及其他配套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云南电网电力市场实际,经购电方、

售电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电力电量

1.购电方依本合同按计划统一购买售电方的上网电量。


2.购电量

1)全年计划上网电量94400万千瓦时。


2)分月度上网电量计划(万千瓦时)。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10月



11月



12月













4300



1600



1200



700



100



2000



8600



15200



23000



18000



11000



8700







3)售电方同意其并网设备检修执行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

标准,其检修计划应报购电方综合平衡,经购电方批准后执行。


第二条 电能计量



1.售电方上网计量点为220kV文山变电站110千伏161开关、

220kV文山变电站110千伏162开关、220kV文山变电站110千伏160

开关、220kV文山变电站110千伏159开关、220kV文山变电站110千

伏156开关、220kV文山变电站110千伏163开关,220kV马关变电站

220千伏201开关、220kV马关变电站110千伏165开关,220kV听湖

变电站220千伏201开关、220kV听湖变电站220千伏202开关,





220kV普厅变电站220千伏201开关、220kV普厅变电站220千伏202

开关,220kV开化变电站220千伏201开关、220kV开化变电站220

千伏202开关,220kV路德变电站220千伏201开关、220kV路德变

电站220千伏202开关,220kV普厅变电站220千伏203开关、220kV

老山变电站220千伏201开关,220kV锦屏变电站220千伏201开

关、220kV锦屏变电站220千伏202开关、220kV老山变电站220

千伏202开关、220kV文山变电站110千伏153开关、220kV莲

城变电站220千伏202开关、220kV马关变电站220千伏201开

关。在计量点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规程的规定装设主备两套双向

分时有功和无功电能表并具备远传功能,对售电方的上网电量进

行分时计量,并以此作为购电计费的依据。(购电方向售电方售电

计量点等有关事宜另行签订供用电合同明确)。




220kV文山变电站161



计量设备

名称



型号、规格



厂号



精度



设备

倍率



计算

倍率



电能表



MK3



2506002



0.2S



/



132000



电流互感器



LB7-110GYW



39372 KGYWB



0.2



600/5



电压互感器



TYD110/√3-0.01GH



04-3882



0.5



110/0.1



220kV文山变电站162



计量设备

名称



型号、规格



厂号



精度



设备

倍率



计算

倍率



电能表



MK6E



210140985



0.2S



/



132000



电流互感器



LB7-110GYW



39372 KGYWB



0.2



600/5









电压互感器



TYD2110/√3-0.01H



04-3882



0.5



110/0.1



220kV文山变电站160



计量设备

名称



型号、规格



厂号



精度



设备

倍率



计算

倍率



电能表



MK3



2434224



0.2S



/



132000



电流互感器



LVQB-110GYW



39978 GYW



0.2



600/5



电压互感器



TYD110/√3-0.01GH



06-261



0.5



110/0.1



220kV文山变电站159



计量设备

名称



型号、规格



厂号



精度



设备

倍率



计算

倍率



电能表



MK3



2434213



0.2S



/



132000



电流互感器



LVQB-110GYW



39978 GYW



0.2



600/5



电压互感器



TYD110/√3-0.01GH



06-248



0.5



110/0.1



220kV文山变电站156



计量设备

名称



型号、规格



厂号



精度



设备

倍率



计算

倍率



电能表



MK3



209150849



0.5S



/



176000





电流互感器





LVGB-110GV



A相:120112

B相:120113

C相:120114





0.2



800/5



电压互感器



TYD110/√3-0.0.1H 2



121886



0.5



110/0.1



220kV文山变电站163



计量设备

名称



型号、规格



厂号



精度



设备

倍率



计算

倍率



电能表



MK6E



207653795



0.2S



/



176000









电流互感器



LVQB-110GYW2



39372 KGYWB



0.2



800/5



电压互感器



TYD2110/√3-0.01H



04-3882



0.5



110/0.1



220kV马关变电站201



计量设备

名称



型号、规格



厂号



精度



设备

倍率



计算

倍率



电能表



MK6E



206659184



0.2S



/



1320000





电流互感器



LR-220



A相:281

B相:273

C相:274





0.2





600/1



电压互感器



TYD220/√3-0.01GH



A相:06-3611

B相:06-3608

C相:06-3609



0.5



220/0.1



220kV马关变电站165



计量设备

名称



型号、规格



厂号



精度



设备

倍率



计算

倍率



电能表



MK6E



207651764



0.2S



/



132000





电流互感器



LVQB-110GYW2



A相:286

B相:287

C相:289



0.2



600/5



电压互感器



TYD2110/√3-0.01H



08-1157



0.5



110/0.1



220kV听湖变电站201



计量设备

名称



型号、规格



厂号



精度



设备

倍率



计算

倍率



电能表



MK3



2615264



0.2S



/



528000



电流互感器



LR-220



39986DGYW



0.2



1200/5



电压互感器



TYD220/√3-0.01GH



A相:06-3602

B相:06-3602

C相:06-3602

06-3602



0.5



220/0.1









220kV听湖变电站202



计量设备

名称



型号、规格



厂号



精度



设备

倍率



计算

倍率



电能表



MK6E



207651617



0.2S



/



528000



电流互感器



LR-220





GB1208-2006



0.2



1200/5



电压互感器



TYD220/√3-0.01GH



A相:06-3604

B相:06-3614

C相:06-3612





0.5



220/0.1



220kV普厅变电站201



计量设备

名称



型号、规格



厂号



精度



设备

倍率



计算

倍率



电能表



MK6E



209151167



0.2S



/



352000



电流互感器



LVQHB-220W2



A相:09061

B相:09063

C相:09062



0.2



800/5



电压互感器



TYD220/-0.01H 3



A相:20902118

B相:20902118

C相:20902118





0.5



220/0.1



220kV普厅变电站202



计量设备

名称



型号、规格



厂号



精度



设备

倍率



计算

倍率



电能表



MK6E



209151168



0.2S



/



352000



电流互感器





LVQHB-220W2



A相:09064

B相:09066

C相:09065





0.2





800/5



电压互感器



TYD220/-0.01H



A相:20902116

B相:20902117

C相:20903208





0.5





220/0.1



220kV开化变电站201



计量设备

名称



型号、规格



厂号



精度



设备

倍率



计算

倍率









电能表



MK6E



212039382



0.2S



/



2640000



电流互感器





ZF-252L



A相:54

B相:53

C相:52



0.2



1200/1



电压互感器





JDQX2-252



A相:11202033

B相:11202037

C相:11202036



0.5



220/0.1



220kV开化变电站202



计量设备

名称



型号、规格



厂号



精度



设备

倍率



计算

倍率



电能表



MK6E



212039381



0.2S



/



2640000



电流互感器



ZF-252L



A相:51

B相:49

C相:50



0.2



1200/1



电压互感器



JDQX2-252



A相:11202038

B相:11202034

C相:11202035



0.5



220/0.1



220kV路德变电站201



计量设备

名称



型号、规格



厂号



精度



设备

倍率



计算

倍率



电能表



DTSD876泰瑞捷



202244



0.2S



/



2640000



电流互感器



LVQB-220W3



A相:21130440

B相:21130442

C相:21130441





0.2S





1200/1



电压互感器



WVB 220-10H



A相:198844

B相:198853

C相:198854





0.2





220/0.1



220kV路德变电站202



计量设备

名称



型号、规格



厂号



精度



设备

倍率



计算

倍率



电能表



DTSD876泰瑞捷



202245



0.2S



/



2640000



电流互感器



LVQB-220W3



A相:21130443

B相:21130439

C相:21130438





0.2S





1200/1









电压互感器



WVB 220-10H



A相:198849

B相:198850

C相:198851





0.2





220/0.1



220kV老山变电站201



计量设备

名称



型号、规格



厂号



精度



设备

倍率



计算

倍率



电能表



DTSD876泰瑞捷



202241



0.2S



/



1760000



电流互感器



LVQB-220W3



/





0.2S





800/1



电压互感器



WVB 220-10H



/





0.2





220/0.1



220kV普厅变电站203



计量设备

名称



型号、规格



厂号



精度



设备

倍率



计算

倍率



电能表



DTSD341



/



0.2S







528000



电流互感器



LVQB-220W3



/



0.2S



1200/5



电压互感器



TYD220/ -0.01H



/



0.2



2200/1



220kV锦屏变电站201



计量设备

名称



型号、规格



厂号



精度



设备

倍率



计算

倍率



电能表



DTZ71型三相四线智

能电能表



/



0.2S







1320000









电流互感器



LVQB-220



/



0.2S



600/1



电压互感器



TYD4 220/√3-0.01H



/



0.2



2200/1



220kV锦屏变电站202



计量设备

名称



型号、规格



厂号



精度



设备

倍率



计算

倍率



电能表



DTZ71型三相四线智

能电能表



/



0.2S







1320000



电流互感器



LVQB-220



/



0.2S



600/1



电压互感器



TYD4 220/√3-0.01H



/



0.2



2200/1



220kV老山变电站202



计量设备

名称



型号、规格



厂号



精度



设备

倍率



计算

倍率



电能表



DTZ71型三相四线智

能电能表



/



0.2S







1760000



电流互感器



LR(D)



/



0.2S



800/1



电压互感器



JDQXF3-220



/



0.2



2200/1



220kV文山变电站153



计量设备

名称



型号、规格



厂号



精度



设备

倍率



计算

倍率



电能表



MK6E N680



/



0.2S







176000









电流互感器



LVQB-110



/



0.2S



800/5



电压互感器



TYD2 110/√3-0.01H



/



0.5



1100/1



220kV莲城变电站201



计量设备

名称



型号、规格



厂号



精度



设备

倍率



计算

倍率



电能表



江苏林洋DTZ71



/



0.2S







2640000



电流互感器



LVQB-220



/



0.2S



1200/1



电压互感器



TYD 220/√

3-0.01W3



/



0.2



2200/1



220kV马关变电站202



计量设备

名称



型号、规格



厂号



精度



设备

倍率



计算

倍率



电能表



DTZ71



/



0.2S







1760000



电流互感器



LVQB-220



/



0.2S



800/1



电压互感器



TYD220/√3-0.01GH



/



0.2



2200/1







2.正常情况下,合同双方以主表计量的电量数据作为结算依据,

副表的数据用于对主表数据进行核对或在主表发生故障或因故退出

运行时,代替主表计量。在运行中若主、副表均发生异常或故障时,





异常期内的电量按计量点对侧电量并考虑理论线损计算值确定。


3.电能计量装置的计量读数由购电方在每月最后一日24:00抄读,

售电方监督。


第三条 上网电能质量

售电方上网电能电压(以计量点电压为基准)允许偏差为:10%。


第四条 电价

1. 220kV开化变上网电量优先满足售电方在220kV文山变过网使

用,220kV听湖变上网电量优先满足售电方在220kV路德变过网使用,220kV锦屏变、220kV老山变的上网电量优先满足售电方在220kV听

湖变的过网使用,若出现剩余,满足售电方在220kV路德变的过网使

用,以上转供购电方收取0.002元/千瓦时过网费,即购电价按云南省物

价局下达的趸售电价降低0.002元/千瓦时执行,以上转供若还有剩余,

优先满足文山平远供电有限责任公司使用,收取0.02元/千瓦时过网

费,即购电价按云南省物价局下达的趸售电价降低0.02元/千瓦时执行,

若再出现剩余则按《云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完善我省丰枯分时电价政

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价价格〔2013〕139号文件执行,在合同有效

期内,如遇电价或其他收费项目费率调整时,按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2.其他各变电站上网电量首先满足消耗在在文山平远供电有限

责任公司使用,电价按云南省物价局下达的趸售电价扣减0.02元/千瓦

时结算,若再出现剩余则按《云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完善我省丰枯分

时电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价价格〔2013〕139号文件执行,在

合同有效期内,如遇电价或其他收费项目费率调整时,按调价文件规





定执行。


第五条、电费结算方式

1.购电量按月结算,年终清算。


2.购电方向售电方的供电量和售电方向购电方的售电量不能进

行互抵。


3.以购电计量点计费电能表每月最后一日北京时间24:00时抄见

电量为依据,经双方共同确认,计算结算电量。


4.购电方负责对购电量进行结算。于每月最后一日北京时间

24:00时在各计量点进行抄表计量,并于之后第5个工作日内与售电方

核对结算电量。


5.售电方在核对电量后,按双方确认的结算电量电费开具相应

的增值税发票报送购电方。


第六条 电费交付

1.当月电费次月月末结清。购电方交纳电费时间为:次月售电方

对电费计算并开具增值税发票后,购电方于月末最后一日早上8:00

前将电费到达售电方指定帐户,节假日不得顺延。


购电方电费交付方式为:购电方通过银行转帐方式向售电方交付

电费。


2.购电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拒付电费。购电方对用电

计量、电费有异议时,应先交清电费,然后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时,向售电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若遇电费争议,购电方应先按售电方所抄见的电量计算的电





费金额,按时足额交付电费,待争议解决后,据实清算。


第七条 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由于购电方原因造成售电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完成售电计划的,

购电方在年度内的以后月份尽力补给。若不能补足,对所欠上网电量

购电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上网电价对售电方进行补偿。但对有下列情

况之一的,购电方不予追补或赔偿:

a. 因售电方原因导致不能完成售电计划的;

b. 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事故引起的;

c. 因电力销售市场重大变动原因导致不能完成售电计划的。


2.由于售电方原因不能按合同规定上网,除不可抗力或者天气、

水情出现重大异常(如:特枯年)原因外,售电方应对所欠合同上网

电量按上网电价对购电方进行补偿。


3.售电方需直接或间接并入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网运行的

发电厂(站),应在发电厂(站)建设项目立项前与购电方联系,按

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就并网容量、发电时间、上网电价、

上网电量等达成电量购销意向协议。无意向协议的不予并网发电,同

时不安排购电量计划。


4.购电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条款向售电方结算电费时,购电方向

售电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的计算方法为:从逾期之日起,应当交付

逾期违约金,当年欠费部分每日按欠交额的千分之二、跨年度欠费部

分每日按欠交额的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5.由于售电方的责任造成电能质量不符合标准时,对自身造成





的损害,由售电方自行承担责任;对购电方和其他用户造成损害的,

售电方应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6.售电方必须服从调度机构的统一调度,执行调度指令,参与

系统调频、调峰及电压调整,按照调度机构要求的负荷曲线运行。


7.购电方每年10月1日前向售电方上报次年分月预测上网电力、

电量。当年12月18日前可再次确认。每月18日前滚动上报次月预测上

网电力、电量。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购电方、售电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应依本合同之原则协

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购电方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本合同效力及未尽事宜

1.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调度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

规章的规定办理。如遇国家法律、政策调整修改时,则按规定修改、

补充本合同有关条款。


2.本合同经购电方、售电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从2017年1

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止。


3.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购电方、售电方各执贰份,效力均等。


(以下无正文)







(签字页)

购电方:(盖章) 售电方:(盖章)

法定代表(负责)人: 法定代表(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题之十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与文山盘龙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购地方电站电量合同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与文山盘龙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责

任公司2017年购地方电站电量合同已经公司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请予审议。


附件:《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与文山盘龙河流域水电开发

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购地方电站电量合同》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6日







合同编号:

二〇一七年购地方电站电量合同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购 电 方(甲方)



售 电 方(乙方)



单位名称: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名称:



文山盘龙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

责任公司



法定地址:



文山县开化镇建禾东路71号



法定地址:



文山市追栗街镇硝厂村



企业负责人:



杨育鉴



法定代表

(负责)人:



李新华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0876-6926432



电 话:



13987067866



电 传:



0876-6926432



电 传:



0876-2125958



E-mail:



wsdlyxb@126.com



E-mail:







邮 编:



663099



邮 编:



663099



开户银行:



文山县工行南桥路分理处



开户银行:



文山民丰村镇银行盘龙支行



帐 号:



2506060909022103180



帐 号:



5326210201600000013290



工商登记号:



91530000709829203J



工商登记号:



91532600727291144G



税务登记号:



91530000709829203J



税务登记号:



91532600727291144G



电力业务许可证

号:



3263007-00087



电力业务许可证

号:



1063007-000137

















为明确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购电方)和 文山盘龙河

流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售电方)在电力购售中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及其他配套法规

和相关规定,结合文山电网电力市场实际,经购电方、售电方协商一致,签

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电力电量

1.购电方依本合同按计划统一购买售电方的上网电量。


2.购电量

1)全年上网电量23750万千瓦时。


2)分月度上网电量计划(单位:万千瓦时)



月份



总电量



1



2700



2



2300



3



1500



4



1500



5



800



6



850



7



1500



8



2500



9



3300



10



2800



11



2500



12



1500



合计



23750









3)售电方同意其并网设备检修执行云南电网公司企业标准,其检修计

划应报购电方综合平衡,经购电方批准后执行。






第二条 电能计量

1.售电方上网计量点为东电一、二、三、四、五级(配)电站(所)

110、35、6千伏 385、386、671、672、673、631、188、621、622、623开

关。在计量点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规程的规定装设一套双向分时有功和无功

电能表并具备远传功能,对售电方的上网电量进行分时计量,并以此作为购

电计费的依据。(购电方向售电方售电计量点等有关事宜另行签订供用电合

同明确)。




计量设备

名称



型号、规格



厂号



精度



设备倍





计算

倍率



一站385一松

线电能表



上海工业电度表厂

DSM9-1



009101



1.0



PT:35000/100VCT:150/5



10500



上海工业电度表厂

DXM9-2



009121



2.0



一站386二东

线电能表



上海工业电度表厂

DSM9-1



009898



1.0



PT:35000/100VCT:150/5



10500



上海工业电度表厂

DXM9-2



009114



2.0



二站671一号

机电能表



华立DS864



0203-703458



1.0



PT: 6000/100V

CT:400/5



4800



上海电度表厂

DX863-4



504811



2.0



二站672二号

机电能表



华立DS864



0203-703284



1.0



PT: 6000/100V

CT:400/5



4800



无锡威达DX863-2



000744



2.0



二站673三号

机电能表



华立DS864



0203-703293



1.0



PT: 6000/100V

CT:400/5



4800



无锡威达DX863-4



000177



2.0



三站631一号

机电能表



华立DSM68



1213-134215



1.0



PT: 6000/100V

CT:1500/5



18000



华立DXM68



1213-134211



2.0



三站632近区

变电能表



有功DS862-2



0708-024384



1.0



PT: 6300/100V

CT:50/5



630



无功DX863



0405-701031



2.0



四站188五西

线电能表



威胜DSSD331



200211411A0009



有功0.5无功2



150/5



33000









五站621一号

机电能表



威胜DSSD331



20051221010430



有功0.5无功2



PT:6000/100V

CT:1000/5A



12000



五站622二号

机电能表



威胜DSSD331



20060231040099



有功0.5无功2



PT:6000/100V

CT:1000/5A



12000



五站623近区

变电能表



威胜DSSD331



20060231040097



有功0.5无功2



PT:6000/100V

CT:200/5A



2400







2.在运行中若电能计量装臵发生异常或故障时,异常期内的电量按计

量点对侧电量并考虑理论线损计算值确定。


3.电能计量装臵的计量读数由购电方在当月1日00:00抄读, 售电方监

督。


第三条 上网电能质量

售电方上网电能电压(以计量点电压为基准)允许偏差绝对值为:5%;

功率因数为:0.8。


第四条 电价

1、按照云南省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电价执行,具体为:云发改价格

[2008]1507号文规定的文山电网小电上网电价,分别为:枯水期(1~4月、

12月) 0.22 元/kW.h;平水期(5月、11月)0.19元/kW.h,丰水期(6~10

月) 0.16元/kW.h。合同期内国家和文山州如有新的电价政策出台,按新的

电价政策执行。


2、用网电价:统一执行文山州财政局 文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财非

税[2016]29号文规定大工业目录电价。合同期内国家和文山州如有新的电价

政策出台,按新的电价政策执行。用网执行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功率因

数按0.85考核。


购电时段划分:





(1)丰枯时段

枯水期:1-4月、12月;平水期:5月、11月;丰水期:6-10月。


(2)峰谷时段

高峰时段:9:00~12:00,18:00-23:00;

平时段:7:00~9:00 ,12:00~18:00;

低谷时段:23:00~次日7:00

第五条、电费结算方式

1、售电方将符合本合同规定的上网电量、电费及相应的增值税发票报

送购电方,当月电费于结算后30日内支付,如售电方未按要求向购电方报送

电费列帐单,则购电方支付电费的时间按延误的时间相应顺延。


2、购电方向售电方的供电量和售电方向购电方的售电量不能进行互抵。


第六条 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由于购电方原因造成售电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完成售电计划的,购电方

在年度内的以后月份尽力补给。若不能补足,对所欠上网电量购电方应按本

合同规定的上网电价对售电方进行补偿。但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购电方不

予追补或赔偿:

a. 因售电方原因导致不能完成售电计划的;

b. 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事故引起的;

c. 因电力销售市场重大变动原因导致不能完成售电计划的。


2.购售电双方应在现有调度并网协议约束下共同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若

因发电厂(站)擅自解网造成电网安全稳定破坏,责任由发电厂(站)完全

承担。






3.未经购电方许可,售电方不能改变电网批准的并网方式和电网潮流方

式,若售电方擅自改变电网运行方式,由此造成的电量损失将按照年上网电

量的30%乘以上网电价进行补偿;给购电方为消纳售电方电量所投资的输配

电网资产造成损失的,售电方全额赔偿。


4.由于售电方原因不能按合同规定上网,除不可抗力或者天气、水情出

现重大异常(如:特枯年)原因外,上网电量少于第一条2.2款所列数量的,

售电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计算方式为:少上网电量乘以各时段上网电

价)。


由于售电方的责任造成购电方对外停电,售电方应按供电企业对外停电

时间少供电量,乘以上月份购电方平均售电单价给予赔偿。


5.售电方需直接或间接并入文山电网运行的发电厂(站),应在发电厂

(站)建设项目立项前与甲方联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就并

网容量、发电时间、上网电价、上网电量等达成电量购销意向协议。无意向

协议的不予并网发电,同时不安排购电量计划。


6.购电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条款向售电方结算电费时,购电方向售电方支

付滞纳金,滞纳金的计算方法为: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欠费的1‰支付。


7.由于售电方的责任造成电能质量不符合标准时,对自身造成的损害,

由售电方自行承担责任;对购电方和其他用户造成损害的,售电方应承担相

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8.售电方必须服从购电方调度机构的统一调度,执行调度指令,参与系

统调频、调峰及电压调整,按照地调要求的负荷曲线运行。




9.售电方每年10月15日前向购电方上报次年分月预测上网电力、电量。






当年12月15日前可再次确认。每月15日前滚动上报次月预测上网电力、电量。


10.售电方不上报或不按时上报预测上网电力、电量,上网电量购电方

不收购。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购电方、售电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应依本合同之原则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向购电方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本合同效力及未尽事宜

1、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调度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规章的规定办

理。如遇国家法律、政策调整或市场化交易规则发生变化,则按规定进行变

更、修改、补充本合同有关条款或者终止本合同。


2、本合同经购电方、售电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从 2017年1月1日

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合同原则上三年一签,合同到期后,如供用电双方

都未提出变更、解除合同,在双方未重新签订新的合同之前,本合同仍然有

效。


3、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购电方、售电方各执贰份,效力均等。


(以下无正文)

(签字页)

购电方:(盖章) 售电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题之十一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

2017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预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印发<中央企业财务决算审计工作规则>

的通知》(国资发评价﹝2004﹞173号)的有关规定,公司聘任安永

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为公司

2016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安永华明为一家专业化、规模

化、国际化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的审计

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2016

年,公司对该事务所的工作能力、敬业精神、服务态度等方面均感到

满意。


为维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高效性,公司拟续聘安永华明为

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决算、会

计报表、内部控制审计及其他相关的审计服务,聘期一年,财务审计

费用人民币45万元(大写:人民币肆拾伍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人民

币40万元(大写:人民币肆拾万元),合计人民币85万元(大写:

人民币捌拾伍万元)。


请予审议。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6日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题之十二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公司

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确保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募

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包括总则、募集资金的存放、募集资金的使用

管理和信息披露、募集资金的监督及附则共五部分。该议案已经公司

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请予审议。


附件:《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6日







附件: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地保障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

修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上市后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

司债券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

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募集资金的使用应以合法、合规、追求效益为原则,做到周密计划、

精打细算、规范运作,正确把握投资时机和投资进度,正确处理好投资金额、投

入产出、投资效益之间的关系,控制投资风险。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负责建立

健全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该制度的有效实施。公司应当将募集资金存储、使

用和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上披露。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分(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

分(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须遵守本办法。


第五条 发行股票、可转换债券或其他证券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

办理验资手续,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并应立即按

照募股说明书所承诺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组织募集资金的使用工作。






第六条 保荐机构应当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本办法对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事项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第二章 募集资金的存放

第七条 为保证募集资金安全使用和有效监管,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

事会批准设立的专用账户集中管理,用于募集资金的存放和收付。公司可以根据

募集资金项目运用情况开立多个专用账户,但开户数量不得超过募集资金运用项

目个数,如公司拟增加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数量的,应事先征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同

意。


第八条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除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外,公司

不得将募集资金存储于其他银行账户(包括但不限于基本账户、其他专用账户、

临时账户);公司亦不得将生产经营资金、银行借款等其他资金存储于募集资金

专用账户,专用账户不得用作其它用途。公司开设多个募集资金专用银行账户的,

必须以同一募集资金运用项目的资金在同一专用账户存储的原则进行安排。


第九条 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坚持安全、便于监督管理的原则,开户存放应

选择信用良好、管理规范严格的银行。


第十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由财务部门办理资金验证手续,并由具有证券从

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第十一条 公司应当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

的商业银行签订有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至少应当包括以下

内容:

(一)公司应当将募集资金集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商业银行应当每月向公司提供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并抄送保荐

机构;

(三)公司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

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

额”)的20%的,公司应当及时通知保荐机构;

(四)保荐机构可以随时到商业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五)公司、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的违约责任。


公司应当在上述协议签订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上述协议在有效期届满前因保荐机构或商业银行变更等原因提前终止的,公

司应当自协议终止之日起两周内与相关当事人签订新的协议,并在新的协议签订

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第十二条 公司财务部门应建立募集资金专用台账,详细记录募集资金的收

支划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开户银行账号、使用项目、项目金额、使用时间、使

用金额、对应的会计凭证号、合同、审批记录等。


第三章 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和信息披露

第十三条 募集资金须严格按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运用项目必须经过股东大会批准,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其他

相关法律义务。


第十四条 公司进行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时,资金支出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资金

管理制度和本办法的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募集资金的支出,须由资金使用部门

(单位)提出资金使用计划,经财务总监审核、总经理签批后,方可由财务部门

付款。


第十五条 公司应采取措施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公允性,在支付募

集资金运用项目款项时应做到付款金额、付款时间、付款方式、付款对象合理、

合法,并提供相应的依据性材料供备案查询。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募集资金的详细使用计划,组织募集资金运

用项目的具体实施,做到募集资金使用的公开、透明和规范。募集资金运用项目

通过公司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当采取适当措施保证该子

公司或被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办法的各项规定。


第十七条 募集资金运用项目应按公司董事会承诺的计划进度组织实施,资

金使用部门要编制具体工作进度计划,保证各项工作能按计划进度完成,并定期

向财务部报送具体工作进度计划和实际完成进度情况。


第十八条 对于确因不可预见的客观因素影响,导致投资项目不能按承诺的

预期计划进度完成时,必须公开披露实际情况并详细说明原因。






第十九条 募集资金运用项目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与前次披露的募集资金

投资计划当年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过30%的,公司应当调整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并在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中披露前次募集资金年度投资计划、目前

实际投资进度、调整后预计分年度投资计划以及投资计划变更的原因等。


第二十条 公司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披露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二十一条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可以在募集资金到账后

6个月内,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公司已在发行申请文件中披露拟以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且预先投入金额确定的,应当经会计师事务所专项

审计、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后,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

司董事会应当在完成置换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公告。


除前款外,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应当参照

变更募投项目履行相应程序及披露。


第二十二条 公司应当防止募集资金被关联人占用或挪用,并采取有效措施

避免关联人利用募集资金运用项目获取不当利益。


第二十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运用项目涉及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关联股东

对募集资金运用项目的审议应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应对该项目实施的合理性、是

否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明确意见。


第二十四条 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公开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项目范围内

具体负责项目实施,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或授权他人签署与项目实施有关的法律文

件,审批募集资金的使用支出。


第二十五条 财务部门根据会计制度针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运用设立

具体项目。


第二十六条 禁止对公司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关联

人以任何形式占用募集资金。


第二十七条 公司募投项目发生变更的,应当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 公司仅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可以免于履行前款程序,但应当经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在2个交易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改变原因及

保荐机构的意见。






第二十八条 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其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

下条件:

(一)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二)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投资产品不得质

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

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在2个交易日内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并公告。


第二十九条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的,应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公司应当在董事会会议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下列内容: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包括募集时间、募集资金金额、募集资金

净额及投资计划等;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三)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的额度及期限,是否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的行为和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措施;

(四)投资产品的收益分配方式、投资范围及安全性;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第三十条 为避免资金闲置,充分发挥其使用效益,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的前提下,募集资金可以暂时用于公司的日常运营、转为定期存款或协议

存款。


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不得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二)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三)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四)已归还已到期的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如适用);

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

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

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金融性资产的交易。




上述事项应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保荐机构、监事会发





表意见,在2 个交易日内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公告。


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公司应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在

资金全部归还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公告。


第三十一条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以下简

称“超募资金”),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但每12个月内

累计使用金额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且应当承诺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

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第三十二条 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的,应当经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独立董事、

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公司应当在董事会会议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公告下列内

容: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包括募集时间、募集资金金额、募集资金

净额、超募金额及投资计划等;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三)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的必要性和详细计

划;

(四)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

务资助的承诺;

(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对公司的影响;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第三十三条 公司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

应当投资于主营业务,并比照适用本办法第三十九条至第四十三条的相关规定,

科学、审慎地进行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十四条 单个募投项目完成后,公司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

收入)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且经独立董事、保荐机构、

监事会发表意见后方可使用。公司应在董事会会议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上海证券

交易所并公告。




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100万或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





额5%的,可以免于履行前款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


公司单个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用于非募投项目(包括补

充流动资金)的,应当参照变更幕投项目履行相应程序及披露义务。


第三十五条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在募集

资金净额10%以上的,公司应当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保

荐机构、监事会发表意见后方可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公司应在董事会会议后2

个交易日内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公告。 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

募集资金净额10%的,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保荐机构、监事会

发表意见后方可使用。公司应在董事会会议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

并公告。


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500万或低于募集资金净额5%的,可

以免于履行前款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在最近一期定期报告中披露。


第三十六条 公司进行再融资,应遵循有效的投资决策程序,并将投资项目

和资金筹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再融资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在选定投资项目时须经充分论证,并积极听取独立董事的意见。


(二)董事会在讨论中应注意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尊重独立董事的意见。


第三十七条 使用募集资金收购对公司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个人、法人或其他

组织及其关联人的资产或股权的,应当遵循以下规定:

(一)该收购原则上应能够有效避免同业竞争,或减少收购后的持续关联交

易,或有利于公司拓展新的业务,但必须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能切实保护中

小投资者的利益;

(二)《上市规则》关于关联交易决策、披露的有关规定;

(三) 公司有关制度关于关联交易决策、披露的有关规定。


第三十八条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遵循如下要求:

(一)应当按照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二)出现严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时,公司应当及时报

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公告;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以下情形的,公司应当对该募投项目的可行

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并在最近一期定期报





告中披露项目的进展情况、出现异常的原因以及调整后的募投项目(如有):

1、募投项目涉及的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的;

2、募投项目搁置时间超过1年的;

3、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相关计划

金额50%的;

4、募投项目出现其他异常情形的。


第三十九条 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确因市场等因素导

致项目投资环境及条件发生变化,预计项目实施后与预期收益相差较大、收益期

过长,而确需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必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并按照相关程序报

股东大会审批,且经独立董事、保荐机构、监事会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后方可变更。


涉及关联交易的,关联董事或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公司仅变更募投项目实施

地点的,可以免于履行前款程序,但应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在2个交易

日内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公告改变原因及保荐机构的意见。


第四十条 公司变更后的募集资金运用项目应投资于主营业务。


第四十一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审慎地进行拟变更后的新募集资金运用项目的

可行性分析,确信募集资金运用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有效防范

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第四十二条 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应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后2个

交易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以下内容:

(一)原募投项目基本情况及变更的具体原因;

(二)新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可行性分析和风险提示;

(三)新募投项目的投资计划;

(四)新募投项目已经取得或尚待有关部门审批的说明(如适用);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意见;

(六)变更募投项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说明;

(七)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内容。 新募投项目涉及关联交易、购买

资产、对外投资的,还应当参照《上市规则》等规定进行披露。


第四十三条 公司变更募投项目用于收购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资产(包

括权益)的,应当确保在收购后能够有效避免同业竞争及减少关联交易。






公司应当披露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进行交易的原因、关联交易的定价政

策及定价依据、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以及相关问题的解决措施。


第四十四条 公司拟将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募投项目在公司实施重

大资产重组中已全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除外),应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后2个交

易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以下内容:

(一)对外转让或置换募投项目的具体原因;

(二)已使用募集资金投资该项目的金额;

(三)该项目完工程度和实现效益;

(四)换入项目的基本情况、可行性分析和风险提示(如适用);

(五)转让或置换的定价依据及相关收益;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转让或置换募投项目的意见;

(七)转让或置换募投项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说明;

(八)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内容。


公司应充分关注转让价款收取和使用情况、换入资产的权属变更情况及换入

资产的持续运行情况,并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十五条 除非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公司募集资金项目

不得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

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公司不得

将募集资金用于质押、委托贷款或其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投资。


第四章 募集资金的监督

第四十六条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应当全面核查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由董

事会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 募投项目实际投资进度与投资计划存在差异的,公司应当在《公司募

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解释具体原因。当期存在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的,公司应当在《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中披露本报告期的收益情况以及期末的投资份额、签约方、产品名称、期

限等信息。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应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





通过,并应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后2个交易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董事会应在《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中披露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第四十七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应当持续关注募集

资金实际管理与使用情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事会或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

可以聘请注册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核,出具专项审核报

告。董事会应当予以积极配合,公司应当承担必要的费用。


第四十八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全面核查募集资金运用

项目的进展情况。在进行年度审计的同时,应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包括对实际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金额、实际投入时间和完工程度等进行专

项审核。


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注册会计师专项审核报告后2个交易日内向上海证券交

易所报告并公告。如注册会计师专项审核报告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在违规情

形的,董事会还应当公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存在的违规情形、已经或可能

导致的后果及已经或拟采取的措施。


第四十九条 公司与保荐机构应当在保荐协议中约定:保荐机构至少每半年

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调查;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机构

应当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于公司披露年度

报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保荐机构在调

查中发现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在违规情形的,应当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第五十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运

用募集资金,自觉维护公司资产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五十一条 对于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挪用募集资金用于股票及

其衍生品种或可转换债券的投资、或未按规定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致使公

司遭受损失时(包括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失),应视具体情况,给予相关责任人以处

分,情节严重的,相关责任人应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五十二条 本办法未作规定的,适用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第五十三条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五十四条 本办法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公司原《募集资

金使用管理办法》自本办法生效之日起失效。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4月26日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题之十三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

我们作为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2016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和《公

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有关规定,严格保持

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职业操守,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依法合规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了2016年度公司召开

的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切实

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以及公司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

益。我们在被提名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时已签署独立董事候选人

声明,不存在相关规定中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具备作

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现将我们在2016年度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黄聿邦,男,汉族,1946年出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2013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2003年3月任中国南方电网有限

责任公司审计部、体改办主任;2004年4月任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

任公司总经济师;2007年11月任中国南方电网超高压输电公司总顾

问,现已退休。


(二)田育南,男,汉族,1954出生,经济管理副教授,2013

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1984年9月至退休历任云南省委党校

经济管理教研部助教、讲师、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2007年荣

获云南省人民政府颁发“云南省清洁生产先进个人”称号,现已退休。


(三)杨勇,男,1965年出生,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2013

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多年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对公司和

企业的财务运作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章及规则,曾任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旅游

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

司、云南能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四)孙士云,女,汉族,1981年出生,博士、副教授、硕士

生导师,2015年4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2006年7月至今任昆明

理工大学电力工程学院电自教研室主任,2011年入选昆明市科技专

家库专家。


二、独立董事年度参加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情况



2016年度,公司董事会召集2次股东大会、召开7次董事会会议。


我们严格依照有关规定出席会议,在对议案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审慎





地发表独立意见,以科学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独立董事

姓名



本年应出席

董事会次数



出席现场

会议次数



通讯表决

会议次数



委托出席

会议次数



缺席

次数



备注



黄聿邦



7



3



4



0



0







田育南



7



3



4



0



0







杨 勇



7



2



4



1



0







孙士云



7



3



4



0



0











同时,我们分别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关联交易审查委员会委员,严格依照公司董

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履行职责。会前,我们认真审议

会议议案,积极了解议案背景材料,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为公司

重大事项决策提供重要意见和建议,为公司董事会的正确和科学决策

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我们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关

联交易实施指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

制度》的有关要求,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关联交易的必

要性和客观性,以及定价是否公允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

方面作出判断,并审核了履行的有关程序。






2016年度,我们对公司拟提交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第十六次

会议审议的如下关联交易议案:《公司与云南电网公司2016年购售电

合同》《公司与云南电网公司文山供电局2016年趸售电合同》《公司

与云南电网公司文山供电局2016年购地方电网电力电量合同》《公司

与文山平远供电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过网费协议》《公司与广西电网

有限责任公司百色供电局2016年购售电合同》《公司与文山暮底河水

库开发有限公司2016年购地方电站电量合同》《公司与文山盘龙河流

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购地方电站电量合同》《公司与马关

供电有限公司2016年购售电协议》《公司与麻栗坡供电有限公司2016

年购售电协议》《公司与广南电力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购售电协议》

《公司关于向鼎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保2016年财产保险的议

案》《公司关于与南方电网财务有限公司2016年度金融服务协议的预

案》《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报告书(草案)》以及签订的与本次重组有关的协议出具了事前认可

意见,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往

来和业务发展需要,属正当的商业行为,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本着

公平交易的原则,以合同的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符合《股票

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

所及公司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关联交易时进行了回避表决;

交易内容符合商业惯例,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定价

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

监发﹝2005﹞120号)及其他有关规定,我们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认

真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占

用资金的情况,以及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了解和审慎查验,我们认为:

公司一直严格贯彻执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

监发﹝2005﹞120号)、《公司担保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明确

股东大会、董事会审批对外担保的权限及违反审批权限、审议程序的

责任追究制度,遵守对外担保的决策审批程序,严格规范对外担保行

为,控制对外担保风险。2016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发生对外

担保、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形,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报告期未

的对外担保、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对外担保情形;与

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属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

公司资金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16年度,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选聘与薪酬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决策程序、发放标准符合公

司规定,2016年度报告中所披露的薪酬情况真实、准确。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2016年度,公司因购电和售电结构变化,销售毛利(售电收入减

购电成本)同比增加;公司财务费用等成本费用同比下降;联营企业





经营改善,公司投资收益同比增加等原因,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

预计2016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

将增加50%到60%。2017年1月,公司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

定,及时披露了业绩预增公告,后期无对业绩预告进行更正的情况。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对公司2016年度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独立意见:截至2015

年,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与瑞华会计师事务

所不存在重要意见不一致的情形。经公开招标,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中标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一家专业化、规模化、国际化的大型会计师

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的审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

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满足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

及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6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财务审计费用人民币45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40万元,总计人民币85万元。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经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采用

现金分红方式,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

利3349.6848万元,2015年度不送股,也不以资本共计转增股本。2016

年5月,公司及时完成了股利分配工作。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督促公司认真梳理公司及股东承诺并进行公告,监督承诺执行情

况。云南电网公司在收购文山电力时作出了规范关联交易承诺和避免

同业竞争承诺,云南电网公司及其全资附属企业和控股子公司等关联

企业没有与公司发生同业竞争的情况出现,公司与云南电网公司之间

的关联交易均严格履行程序,由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

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16年度,公司董事会披露了4期定期报告、53期临时公告及有

关附件。我们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保证了公司信

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相关信息披露人员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

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所有重大事项均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已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

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组织开展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公

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

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司内部控制符合公司实际,具有

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公司不存在重大和重要缺陷。


(十一)对监管问询回复的督促情况



2016年6月,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云南文山电力股

份有限公司收购文山文电相关事项的问询函》,我们高度重视,及时

与会计师沟通,对《问询函》中提及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督促公

司及时作出了《关于对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文山文电相关





事项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十二)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各位董事遵守有关制度,积极出席董事会会议及专门委员会

会议。公司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公司董事会下

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联

交易审查委员会等五个专门委员会,并分别规范了专门委员会议事规

则,在专门委员会的组成、议事程序和决策程序上进行规范约束,各

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得到了真正的发挥和进一步的加强。各位董事勤勉

尽责,认真审阅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并提出建设性的

建议和意见,为公司科学决策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十二)其他事项

1.无建议未被采纳的情况;

2.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3.无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及建议



2016年,我们在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高级

管理人员和有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感

谢。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

以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要求,本着客观、

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勤勉





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以及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17年,我们将继续秉承谨慎、勤勉、诚信、忠实的原则以及对

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继续履行好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客观公正地保

护好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

创造良好业绩发挥积极作用。


独立董事:黄聿邦、田育南、杨勇、孙士云

2017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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