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记者从周口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获悉,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指挥部下发《关于延迟机关上班、学校开学时间的通知》,对全市机关和事业单位、学校开学时间再次做出调整,全市机关和事业单位上班时间调整为2月24日(农历二月初二,星期一),疫情防控工作相关单位除外,学校3月1日(农历二月初八)之后有序开学。
通知指出,非紧迫岗位人员可视情况在家办公或者网上办公。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从2月17日起上班,单位科室实行值班制度,但要严控值班人数。在家公职人员要主动参加社区疫情防控志愿者服务活动。市外返回周口工作人员先落实居家隔离观察14天措施。上班后干部职工或来访人员由各单位每日组织体温检测。各单位职工食堂暂不提供餐饮服务。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高校、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等)按省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在3月1日(农历二月初八)之后有序开学,具体开学时间以省教育厅正式通知为准。在此之前,学校不得组织学生返校、不得举行任何线下教学活动和集体活动(包括各类培训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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