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2019半年度报告摘要 来源:证券时报网
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718 证券简称:友邦吊顶 公告编号:2019-034
2019
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9年上半年度,受房地产调控、各地精装房及全屋整装快速发展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公司上半年经营业绩承受了较大的挑战。面对市场环境和行业竞争加剧的压力,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紧紧围绕既定的战略目标,依靠研发设计、品牌、销售网络等方面的竞争优势,加大对功能背景墙业务的资源投入,积极培育新的业务增长点;同时,抓住地产精装房快速发展的机遇,大力发展工程大宗业务,提升产品市场占有率和品牌知名度。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34,970,432.36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228,088.85元。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1)优化完善零售渠道。公司基于对产品结构的调整,对零售渠道销售管理团队的职责分工、人员素质进行重点优化完善,搭建适应公司现行战略目标的销售管理平台。同时,集中优势资源,重点打造核心城市的终端门店样板,积极贯彻公司渠道下沉和全品类推广的销售策略。报告期内,公司进驻空白城市59个,新增销售网点166家,累计销售网点1557家。
(2)稳步拓展工程渠道。面对房地产行业集中度和精装房比例不断提升的趋势,公司积极与房地产及家装行业龙头企业开展广泛、深入的战略合作关系。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与恒大、万科、保利、绿地、华润、中南等国内优秀的地产公司,与爱空间、土巴兔、圣都装饰、有住网、业之峰等业内优秀的家装公司均已开展业务合作。
(3)提升产品研发效率。公司确立了以家居空间吊顶与墙面整体解决方案为重心的开发方向,加大全品类产品的研发设计力度。报告期内,公司以用户功能需求为核心出发点,推出“十秒速热暖空调”、“儿童擦擦墙”、“卫浴防水保温墙”等一系列既解决用户痛点,同时又兼顾用户审美的新产品。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司2017年度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规定,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上述会计准则,并按要求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变更。根据准则规定,对于施行日尚未终止确认的金融工具,之前的确认和计量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应当追溯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调整。本公司于2019年1月1日执行上述准则,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指标产生重大影响。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司2019年4月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规定,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启用修订后的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项目填列口径产生影响,不涉及调整以前期间数据,不调整比较期间报表,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指标产生重大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2019年5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减资退出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减资方式退出控股子公司优选电器。据此,本年合并范围较上年减少优选电器、优牌电器(优选电器全资子公司)两家子公司。
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时沈祥
2019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002718 证券简称:友邦吊顶 公告编号:2019-036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9日以邮件结合电话方式向公司董事发出,会议于2018年8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时沈祥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根据财政部最新颁布的相关文件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718 证券简称:友邦吊顶 公告编号:2019-037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9日以邮件结合电话方式向公司监事发出。会议于2018年8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杜全芬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募集资金管理亦不存在违规情形。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投资者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监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718 证券简称:友邦吊顶 公告编号:2019-035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务部于2019年4月修订并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修订了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2019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按照上述通知及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财务报表格式。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2019年4月修订并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适用修订后的企业财务报表。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的日期
根据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即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上述新的会计政策。
5、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9年8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即生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按照财政部于2019年4月修订并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要求,公司采用修订后的财务报表格式编制2019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执行上述政策的主要影响如下:
1、“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两个项目;
2、“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两个项目;
3、“递延收益”项目中摊销期限只剩一年或不足一年的,或预计在一年内(含一年)进行摊销的部分,仍在该项目中填列,不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项目;
4、“研发费用”项目还包括计入管理费用的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摊销;
5、删除了“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项目中的债务重组利得和损失。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项目填列口径产生影响,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均无实质性影响。
三、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一)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发布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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