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电箱标准化实施导则(试行)
目录
第一章 总 则2
第二章 配电箱箱体规格要求3
第三章 配电箱内部电器安全技术要求4
第四章 购置或加工要求7
第五章 安装及验收8
第六章 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管理10
第七章 附则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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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电箱标准化实施导则(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第一一章章 总总 则则
第一条
第一条
第第一一条条 为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和法规,进一步提
高用电安全管理绩效,确保生产、施工现场(含办公区、生活区)
临时用电安全,防止触电和电气火灾事故发生,依据《用电安全
导则》(GB/T13869-2008)及《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46-2005),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导则。
第二条
第二条
第第二二条条 本导则适用于公司系统各工程项目用电安全的标
准化实施与管理。制造基地参考执行。
第三条
第三条
第第三三条条 基本要求
生产、施工现场用电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220/380V三相
五线制低压电力系统,必须符合:
1、采用三级配电系统;
2、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3、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第四条
第四条
第第四四条条 配电箱分类及适用范围
低压配电系统应满足三级配电两级漏电保护的原则,分级设
置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和专用配电箱。现场一般配电分级规律顺
序为:变电站低压总配电柜为一级配电、区域配电箱为二级配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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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部分配电箱和专用配电箱为三级配电、移动箱或专用负荷的就
地控制箱为末级开关箱。
配电箱一般情况下分为箱式变电站、二级配电箱、三级配电
箱及开关箱。
1、箱式变电站是指厂区接入的1kV以下低压配电系统及各分
路负荷所使用的变电站,除制造基地外,执行项目一般不涉及。
2、二级配电箱是指箱式变电站/低压配电盘各分路负荷开关
以下的区域,分配电力的配电装置。
3、三级配电箱、开关箱(含移动式配电箱)是指末级配电
装置的通称,亦可兼作用电设备的电源控制装置。
4、电气设备专用开关箱是是集中、切换、分配电能的设备。
第二章 配电箱箱体规格要求
第二章 配电箱箱体规格要求
第第二二章章 配配电电箱箱箱箱体体规规格格要要求求
第五条
第五条
第第五五条条 各级配电箱应采用冷轧钢板或阻燃绝缘材料制作,
铁板的厚度应为1.2~2.0mm,其中开关箱箱体钢板厚度不得小于
1.2mm,配电箱箱体钢板厚度不得小于1.5mm,箱体表面应做防腐
处理。
第六条
第六条
第第六六条条 各级配电箱必须安装二层保护门,且外层门与二层
门门锁使用同一钥匙开启。所有配电箱的二层门在隔离刀闸部位
开长圆孔,并且加装胶圈和有机玻璃,以便在不打开二层门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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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下可观察到隔离刀闸的刀口位置;开关操作把手和试验按钮及
插座必须在二层门上露出且与二层门在同一平面上,在二层门上
开孔要与设备大小合适。
第七条
第七条
第第七七条条 配电箱均为下进线,进线口的宽度不得小于100mm
且需加装防割保护垫,配电箱支架四脚焊接100mm见方的钢板,
以使配电箱安装落地稳固。配电箱支架横向角钢安装位置要求与
箱体下部进出线孔在一条垂直线上,用于绑扎固定进出线电缆或
电缆管。
第八条
第八条
第第八八条条 各级配电箱的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箱内
电器的正常不带电的金属底座、外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