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学风建设,完善研究生课程考核制度,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 40 号)、《教育部关于改进和加强研究生课程建设的意见》(教研﹝2014﹞5 号)、《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教学管理规定》(校发﹝2017﹞159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我校接受学历教育的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
第三条: 课程论文写作是研究生课程考核的主要形式, 授课教师可将课程论文写作作为课程教学过程考核和期末 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授课教师在开课前应明确课程论文写 作成绩在课程考核总成绩中所占的比重,以及课程论文写作 的具体要求和评分标准。
第四条: 研究生应按要求完成课程论文写作,按时提交给授课教师进行评阅。授课教师应按评分标准评阅课程论文, 给出指导意见,并将评阅结果和指导意见及时反馈给学生。 授课教师应妥善保存课程论文评阅材料,并按要求提交学校存档。
第五条: 学校定期随机抽取部分研究生课程论文,采用知网“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进行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对研究生课程考核成绩进行重新认定。
1、文字复制百分比(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下同)不超过 15%的, 认定为检测合格,课程考核成绩不变;
2、文字复制百分比高于15%但不超过 30%的,由授课教师对该论文成绩及相应课程总成绩进行复核,重新认定;
3、文字复制百分比高于 30%的,视为检测不合格,论文成绩及课程总成绩均记为零分;
4、经认定存在抄袭、剽窃或伪造数据事实的,按相关规定给予处分。
5、学术圈查重老师提醒同学们,在学校正式查重之前,个人可使用免费知网查重检测卡对论文进行提前查重把关,查重率达标以后再上交学校,以免延误答辩。
第六条: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加强研究生诚信教育,在学校研究生教学管理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学院层面的研究生教学管理和课程考核制度,建立对学术不端行为的约束和惩戒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