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2日,西安城东幸福南路华清学府城小区一名9岁男童离奇失踪,被找到后已不幸身亡。案件发生后引发多方关注。同年5月24日,新城区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令某、赵某批准逮捕。今日上午,这起案件在西安中院开庭审理。

被害男孩原本不是凶手的目标
公诉机关指控称,起初,被告人令某及赵某两人的目标并不是遇害男孩,2018年4月底,被告人令某与被告人赵某预谋,计划绑架新城区华清学府城内的一名女孩,令某承诺事成之后,给赵某支付购买手机费用。2018年5月2日,由于绑架这名女孩的风险较大,被告人令某自行临时决定将绑架目标更换为与其同住一栋楼一个单元的9岁男孩。

男孩伺机逃离被杀害
2018年5月2日晚8时许,被告人令某将自家床单撕开用于蒙面,通过手机告知被告人赵某自己准备实施计划并获得了鼓励后,独自前往22楼的男孩家。将男孩带至7楼的自己家后,被告人令某要求男孩给他的母亲打电话索要赎金10万元,之后又改为5万元。但男孩没有拨打母亲的电话伺机逃离,被令某追上扑倒后用身体压住全身数分钟,直至男孩不动。
之后,被告人令某判断男孩已经窒息死亡,将男孩的尸体抛放于22层与楼顶夹层一空房地面,被告人令某为了消除作案痕迹,将男孩所穿衣裤全部脱光后带走,并打电话通知被告人赵某其绑架行为已经完成,要求赵某帮助清洗自己家中被害人留下的指纹等痕迹。

作案后清洗衣物丢掉证据
起诉书中指控,被告人赵某到达后,二人先共同将男孩的衣物用水浸泡后扔至雁塔区等驾坡村一垃圾箱内,之后饭后到令某家中共同对室内和作案衣物等进行清洗,赵某清理完毕后回家。之后,令某将蒙面用的床单抛于路桥公司家属院内一水泥坑井内。
2018年5月3日零时,男孩被发现后送至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经西安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害人符合被他人捂口鼻致机械性窒息死亡。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令某、赵某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并杀害被绑架人,其行为触犯了刑法,应当以绑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男孩父母要求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庭审中,9岁遇害男童的父母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共有两项诉讼请求,第一,要求法院对两名被告人依法从重处罚,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第二,要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人令某、赵某赔偿原告各项经济损失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167万多。
来源:记者 刘晓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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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唯手熟尔 | 审核:荆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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