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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分日回看百年历法改革与24节气

2019-11-11 06:55:58浏览:91评论:0 来源:东莞配电箱   
核心摘要:“分排四季,均以春分为春季之第一日”——竺可桢《论新月令》,1931年春分(Vernal equinox)在各种历法中,具有绝对重要的地位

“分排四季,均以春分为春季之第一日”

——竺可桢《论新月令》,1931年

春分(Vernal equinox)在各种历法中,具有绝对重要的地位,1931年竺可桢先生在《论新月令》中指出“二十四节中,春分、夏至、秋分、冬至四者为言历法者之圭臬(古代测日影的器具,意指标准和法度)”,因为春分点的时候,太阳位于黄经0°,在春分点太阳直射地球赤道,昼夜时间等长。春分之前白天比晚上时间短,而春分之后白天比晚上时间长。

正因为如此,在我国过去两千多年的农历中,春分在24节气里式中有核心的价值,与其他较为不确定性(虚)的节气比如“惊蛰”、“霜降”、“白露”等相比,春分是可以精确到具体时间的,比如2018年春分点是北京时间2018年3月21日0时15分,而“惊蛰”、“霜降”、“白露”等节气如果以字面意义的物候特征来表示,不仅每年每地不同,甚至翻过山日子也完全不同。

作为通行全国2000多年的中国农历,运行到了近代,逐渐成为世界上偏于一隅的地方历法,随着西方世界的崛起,尤其是大航海时代和现代天文学的发展,盛行西方世界的公历(格里高利历法)成为全球通用的历法,这套历法之所以能够盛行,在笔者看来除了西方殖民者的全球扩张以外,与这套历法相关的日-地关系科学理论、时区划分、一天24小时确定、日界线划分、钟表等测时仪器等的全球推广,才是让格里高利历法通行世界的原因,这套历法的推广,靠的不是一个原因,靠的是与历法相关的综合科学技术体系和西方的崛起与现代化。

到了近代,对传统历法进行革新成了必然的结果。试想如果依然用农历,则国际旅行换算日期估计会成为很头疼的事情,国际贸易和交流也会有诸多的不便,随着国家交往的日益频繁,估计国际通用的公历也会事实上成为中国通行的历法。

民国的历法革命

君权神授,作为上天在人间的唯一代表,描述天时变化的历法,向来是被看做皇权的一部分,我国古代改朝换代新帝登基一般都会更改年号,并颁布新历法,传统的皇朝历书都是由皇帝颁布,并与皇帝年号相结合,最后由官方印发。因此把传统的历法称为“皇历”,传说最早的历法来源于黄帝,又称为“黄历”。

1911年辛亥革命成功后,也遇到了历法的问题,新政府讨论之后决定也得改历法,中国传统使用了2000多年的农历(阴历)被弃用,成了“旧历”,通行西方世界的格里高利历法(公历,阳历)被使用,1912年1月1日,孙中山在南京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正式通电各省,“中华民国改用阳历,以黄帝纪元四千六百零九年十一月十三日为中华民国元年元旦。”从此1月1日就成为法定元旦,从汉武帝起沿用将近2000年的正月初一的旧元旦被剥夺了名号。

袁世凯上台后,继续在历法上较劲,通过内政部发布命令,要求全国从1913年起跟阴历彻底断绝关系,原来阴历的传统节日,例如端午节、重阳节、元宵节、元旦、七夕等,一律改成按阳历过。

1914年1月,内务府确定春夏秋冬四节,以阴历元旦为春节,端午为夏节,中秋为秋节,冬至为冬节,至此,被剥夺了名号的农历新年终于有了新名号“春节”,在1913到1917年里,只有元旦放假,没有春节放假,所有人得在春节上班。

为了移风易俗,政府派出专员对各机关和学校进行督导,像鲁迅这样吃政府饭的人只好老实上班,然而民间照旧过阴历年,阴历年祭拜祖先、燃放烟花爆竹、走亲访友拜年等活动热闹非凡,而政府倡导的元旦新年则冷冷清清,阳历新年与一般国民的实际生活并不发生太多关系。坚持到了1918年,当时的北洋政府只好顺潮流而动,春节也正式放假了。

1927年北伐战争开始,1928年7月,随着张学良东北易帜,全国实现了名义上的统一,为显示“革命”的决心,新的南京政府又在历法上较劲了,决定废除旧历,一切旧历节令,一律不准循俗放假,国民政府采取了措施,强令春节期间各商铺开门营业,并禁止老黄历的销售,抓捕乡间售卖黄历的小商小贩,本来欢天喜地的春节被这么一折腾,变得乌烟瘴气人心惶惶。

民国时期时尚美女

移风易俗谈何容易,国民政府的影响力仅仅限于政府公职人员的节假日,民间依旧照旧过春节,当时有一个对联反映了当时的社会状态,“男女平权,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阴阳合历,你过你的年我过我的年”

眼看强推无效,政府里反对声音也不小,国民政府只得于1934年停止强制废除农历,要求“对于旧历年关,除公务机关,民间习俗不宜过于干涉”。从此阳历和农历在全国并行不悖,元旦放假,春节也放假,既过圣诞国庆,也过七夕中秋。时至今日,公历在城市、政府机关和学校里通行,而广大农村和民间,依然使用农历计时。公历在平日里盛行,到了春节假期,全国统一切换为农历模式一直到正月初五元宵节。

有没有完美的历法?

很明显,公历通行于全球大多数国家,具有世界通用性,并且每年天数基本固定,置闰更为方便,历日基本对应太阳高度角变化。但是公历也有明显的缺点,比如:每年开始的1月1日并没有明确的天文意义;各个月份日数变化,有28、29、30、31四种,排列也不规则;历法有太强的宗教意义,对其他文化而言属于外来文化;每月的日期没有明确的含义;与历法相关的星期与每月日期没有简单的对应关系。

一个完美的历法,最好是能够反映太阳轨道变化和月相的特征,比如岁首当天应该有明确的天文含义,每月的日期也应该有一定的含义,另外如果不考虑习俗和文化的原因,一年不见得非得分为12个月,每个星期也不见得非得分为7天,如果要分季节,则季节的开始日、结束日、季中日等应有明确的天文含义,最好还能与实际的气象特征、物候特征有所对应。

因此比较而言,中国古代的历法(农历)具有不少优点:每个月的日期有明确的天文含义,与月相相对应,农历是阴阳合历,阳历的特征主要反映在24节气中,24节气中的二至二分点与太阳轨道的具体位置相对应,含义明确,我国传统历法中的24节气综合了时令顺序(立春、春分、立夏、夏至、立秋、秋分、立冬和冬至)、物候变化(清明、惊蛰)、农事(小满、芒种)和气候现象(雨水、谷雨、小暑、大暑、处暑、白露、寒露、霜降、小雪、大雪、小寒、大寒)等方面的标志性意义,具有丰富的含义。

很明显,我国农历的缺点也很明显,比如:每年的长度有变,最短353天,最长385天,实在是不方便统一计算,闰月设置较为复杂,每次闰月的月并不确定,每年的同一月天数并不确定,有大月和小月的区分,并且大小月不固定,不方便统计天数。

对于历法改革,竺可桢先生有着仔细的思考,在1922年《改良阳历之商榷》一文中,竺可桢分析了当时通行西方世界的格里高利历法的缺点,指出格里高利历法每季中所含日数不同,即使同一个季节,孟春、仲春、季春三者日数也并不相同。他指出这个历法:

“立春介于冬至与春分之间,依天文学,则立春应为春季之始,依理想冬至应为最冷之日,因地球面部所受日光以是日为最少,但依之实际,则殊不然,一年中最冷之期,约在冬至后四十日,却在立春左右矣,此所以近今科学上,分排四季,均以春分为春季之第一日,诚以时令全视气候为转移也。”

他分析了法国大革命后确定的革命新历,这个历法一年中每个月都是30日,废除七日星期值,而改为10天,而这个历法的麻烦之处是把秋分设置为元旦,虽然有明确天文含义,但是秋分之时划分一年始末,把正常的工作农事期划分为二,比较起来,还不如把冬至设置成元旦,这样农业生活都已经结束了,也符合大家习惯。

关于我国使用2000多年的24节气,竺可桢在1931年5月9日发表的《论新月令》中认为:

“现行之二十四节气,乃初汉时所定,只能适用于黄河流域,以之概论漠北、岭南,则不啻闭门造车,削足适履。”

“我国地大物博,而二十四节气与月令尙沿用数千年之旧,如霜降、大雪,不适用于岭南,二月桃花,岂可言于关外?”

“二十四节中,春分、夏至、秋分、冬至四者为言历法者之圭臬。立春、立夏、立秋、立冬者,在天文学上尚有所依据,其余十六节,则实无存在之必要。如雨水、霜降等顾名思义,殊为不妥。盖我国版图之广,气候之温凉,农事之始终,各地段不能一律。盖以霜降论,依民国十一年通书,则霜降应为阳历二十四号。但依日本中央观象台之调查,则我国各处平均霜降之期,先后不同,如长春为九月二十一日,奉天为十月二号,大连为十月二十六号,天津为十一月七号,杭州为十一月十九号。至广州、香港一代则十年或十五年内始一见之。各处霜降之先后既若此,则不能擅定一日以为节候也明矣”

竺可桢先生提出似乎更优的一套历法,以冬至作为岁首,每年分12个月,每月30日,如果这样设置,各个月份规整,且月份基本上与实际物候演变接近,含义清楚,比如春季开始的四月(孟春)一日正好在春分后一日,夏季开始的七月(孟夏)一日在夏至前两日,而秋季开始的十月(孟秋)一日在秋分前五日。

当然,竺可桢先生作为科学家,是个严谨的人,他也指出,想要做一个一点瑕疵没有的历法,基本上是不可能的,需要权衡利弊,择优选择。

“则欲创造一新历,使毫无疵病,实为不可能之事。不得已而思其次,则惟有权衡利弊,则其利多弊少着而从之”

科学家的思考局限于学术领域,并审慎地考虑到了实际中的问题,然而在火热的“革命”年代,革命群众的想法往往会超越实际。

文革里风波又起

1967年10月25日,竺可桢收到了浙江新昌县沙溪区开口岩吴振奇(由其他人代转)的信件,这个人放在现在会被看做是个“民科”,估计还会被看做是个“妄人”,但是在“革命”年代,“革命群众”们的看法是必须要重视的,各地知识分子和科学家向老农们学习如何利用“农谚”和乌龟等动物做天气预报,向群众学习如何利用“地震云”与青蛙蛤蟆等的活动规律来预报地震,所以当“革命群众”的信件被送到中国科学院副院长竺可桢的案头时,他还必须得重视。

吴振奇从1964年开始起,琢磨着要拟定一个新历法。这个历法要从1917年十月大革命算起,以1917年为第一年,以当年立春作为岁首,所以十月革命发生日(11月7日,11月8日为立冬)就成了新历中的10月1日,新历中设置每季各91天,以当中月为大月31天,其中6月也为大月,这样一年12个月365天,再设闰月等。

此人1964年10月给中央政府(主席刘少奇和科学院院长郭沫若)写信倡议改历,半个月后有人回信说已经转到紫金山天文台研究去了,再过半个月紫金山天文台还郑重其事的回信说修改历法时机不成熟。

吴振奇觉得被敷衍了事了,1965年元旦又给紫金山天文台写信,要求解释为什么改历时机不成熟,并要求指出自己的方案是否有问题,结果等了7个月没有回信。到了1965年8月1日他再次写了一份25页长的信给中央政府,认为1967年是十月大革命50周年,是改元正历的好时机,结果该信又被转到了紫金山天文台,紫金山天文台把全部信退还给本人,并耐心回信说“现行历法有不合理的地方,有待于改进,早已有人设计了很好方案,目前还没有实行,其原因是这个问题牵扯面很广,要经过多方面慎重研究,还要经过国际上的联系等待各方面成熟了,历法改革总有一天会实现”。

现在看来这个回复非常客观且明确,但是吴振奇气得不得了,大骂紫金山的天文专家“闭着眼睛不看事实”,他写信给科学院要求竺可桢来鉴定,并要求转呈毛主席,竺可桢接到的信是一份12页约25000字的洋洋洒洒长信。民间科学家做的设计自然漏洞百出,竺可桢也仔细进行了说明。

1. 如果按照作者设计,每季91天,但是一年365天并非春夏秋冬四季一样长,无论是天文还是气象都是如此;

2. 作者认为设立春为1月1日,则立秋即为7月1日,很明显这个计算有误,立秋并不是7月1日,还要差一两天;

3. 作者认为可以把二十四节气取消,或者平均地安排在12个月份里,这个明显是不合理的,24节气也是有意义的,并且天文上春夏秋冬四季本来就长短不一,如果平均分,必然会与实际相差几天;

4. 把我们的10月1日国庆节安排在立冬和十月大革命在一起,政治上是否有问题值得考虑。

当时中苏已经交恶数年,两国口仗打了好几个轮回,吴振奇竟然这点政治觉悟都没有,也算是当时全民搞政治里的奇葩。

紫金山天文台是专门做年历的单位,是国内历法最权威者,所以竺可桢并没有按照吴振奇的期望把信和说明转送毛主席,而是转寄给了紫金山天文台,同时给吴振奇回信一封以做说明,并说明信件上作者写的是8月29日,但是信件上发出的邮戳日期是10月14日,北京接到的邮戳日期是10月20日,所以自己10月25日收到,10月26日回复并没有任何拖延时间。

在革命群众随时可以揪斗知识分子的岁月里,竺可桢先生保持了一贯的镇定、从容、认真和平和。

从1931年认为“二十四节中,春分、夏至、秋分、冬至四者为言历法者之圭臬。立春、立夏、立秋、立冬者,在天文学上尚有所依据,其余十六节,则实无存在之必要”,到1967年认为24节气是有价值的,从最初设想要做一个最优的历法,到认为通行世界的公历(格里高利历法历法)虽然不合理,但现阶段并没有修改之必要,竺可桢先生自己的看法也是发生了较大的变化,这也是科学家不断思考的必然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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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东莞配电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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