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金是国家最新推出的一种新型的补充养老制度,受到广大劳动者的关注,那么取出企业年金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呢?找法网小编为你整理相关知识。
根据劳动部20号令的规定,只有三种情况下可以实现领取:身故、出境定居和法定退休,除此以外没有办法拿出来。即便你退出了年金计划,原来的企业年金管理方会将你的账户做“保留账户”操作,一直等到你有了新的年金计划时将你的账户转到新的计划中,或者满足领取条件后才会拿到。
如果你说的是正规的企业年金就是这样,没有办法。除非不是在劳动部门备案的企业年金,才有可能提前支取。
领取手续:您需提供:
(1)《支付申请表》
(2)申请支付员工的医学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或户籍注销证明或法院判决书复印件
(3)户籍证明等表明与身故员工间的关系证明复印件或声明原件(当无法提供关系证明时)
(4)《权益支付确认书》(当继承人为多人时提供)
(5)继承人身份证复印件
(6)银行活期存折复印件
(7)《授权委托书》(8)代办人身份证明原件(留存复印件)
相关拓展
企业年金取出方式:
1、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
计划参加职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或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后,即可领取企业年金待遇。需要提交的资料包括企业盖章确认的待遇支付申请书、退休证明、身份证、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等。
2、退休前身故。
计划参加职工若在退休前不幸身故,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由其指定的受益人或者法定继承人一次性领取。指定的受益人或者法定继承人需提供企业盖章确认的待遇支付申请书、身份证、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等材料。三是出国(境)定居。计划参加职工若在退休前出国(境)定居,也可以要求一次性领取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提交的资料包括企业盖章确认的待遇支付申请书、由政府部门出具的有效出国证明、身份证、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等。
3、一次性领取。
计划参加职工将已归属个人的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一次性领取完毕。一次性领取适用于方案规定正常退休后可以一次领取的情况,以及身故或出国(境)定居的情况。
4、分期领取。
企业可根据自身需要,在方案中确定企业年金待遇的领取频率、领取期限或者每期领取数额。计划参加职工按方案确定的领取方式领取企业年金待遇,直至该职工的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领取完毕为止。
5、转换为商业年金,终身领取或定期领取。
计划参加职工可以将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转换为管理人提供的终身年金、定期年金等多种商业年金产品,以满足自己不同的领取需
还要提醒的是,企业年金不是想领就能领的,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比如,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境)定居时;职工或者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以上四种情形,符合其中一种就可领取企业年金。
以上便是小编整理出来的有关企业年金提取的材料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