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邯郸两地同日发现一男一女弃婴,其中,男婴发现时已是尸体。

社会上,总有些人做出的事让人觉得不可理喻。破坏伦理道德,违反社会公德,触犯法律法规的,我们可以用缺乏人性,“冷血动物”来形容和诠释他们。可是,还有一些人,连这等词汇都不足以解释,因为他们不但没有社会责任,连生物自然性都不具备,就连动物,都知道保护和养育自己的后代,对自己的孩子不离不弃。

我不能理解那些弃婴父母到底在想什么,为何能下如此狠心——11月14日,在安徽合肥某职业学院的操场,发现一具男婴尸体。法医鉴定称孩子出生大约两三天,目前,警方已经介入调查。具体信息还不明确。
同日,在河北省邯郸市武安一钢厂门口的花池边,群众发现有一个刚出生的小女孩,北方的初冬已经很寒冷,在粉红包裹里,夹着一张纸条,上面写着女婴的出生日期是“11月13日”……。暂时还看不出孩子有什么毛病。群众报警后,幼儿已暂由警方抱走收留看管。

实在可怜这些被遗弃的孩子,他们是无辜的,有什么错?错的是那些遗弃他们的亲身父母,自己的骨肉,为何如此残忍狠心?话说,连动物都不如,不论你有什么难处,都不应该如此对生命不负责任,对生命的遗弃,是多么的可恶!自己做的事,造成的结果,自己必须勇敢承担责任,必须勇敢面对因此带来的各种后果。
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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