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豪透露:“现在对孙小果的犯罪活动、犯罪事实以及关系网和保护伞全部查清。”
云南省扫黑办7月26日表示,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在之前已对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原专职委员梁子安等11人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的基础上,近日又对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云南省司法厅原巡视员罗正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原专职委员田波、云南省公安厅刑事侦查总队原副总队长杨劲松等3人进行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同时,云南省检察机关在前期已对4名监狱干警立案侦查并采取逮捕措施的基础上,又对涉嫌徇私舞弊减刑的2名监狱干警采取逮捕措施。至此,孙小果案被查涉案公职人员、重要关系人增至20人。
结案时间待定
据了解,2018年7月21日晚,孙小果等人对王某涛等人进行殴打,致王某涛重伤二级,其他人不同程度受伤。
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于2018年7月30日对其立案侦查,于8月30日对其取保候审。案件于2019年1月3日移送至官渡区人民法院后,办案部门发现孙小果系1998年一审被判处死刑的罪犯,昆明市委遂及时向云南省委报告。省委高度重视,要求对该案深挖彻查,依法办理。官渡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3月18日决定对其逮捕,公安机关对孙小果2010年4月刑满释放后涉嫌违法犯罪全面开展侦查,发现孙小果及其团伙成员先后有组织地实施了聚众斗殴、开设赌场、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涉嫌黑恶犯罪,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
2019年4月,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进驻云南后,将该案作为重点案件进行督办;5月,全国扫黑办又将该案列为挂牌督办案件,并派大要案督办组赴云南指导督促案件办理工作。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期作出决定,依法对孙小果强奸、强制侮辱妇女、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案启动再审。
记者向陈豪询问,案件进展情况以及何时宣判。
陈豪表示:“现在进入到审理阶段,可以等着最终的结果。具体结案时间需要根据审理的过程决定。”
对于是否会新增涉案人员,他说:“涉案人员估计已经查得差不多了。”
中经实时报记者 索寒雪 北京报道
嘉宾:王绍涛律师
云南大韬律师事务所主任
云南省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方弘:1998年2月18日,孙小果因强奸妇女、强制侮辱妇女、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数罪并罚,被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此后,孙小果却离奇地逃离了死刑。这次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期作出决定,依法对孙小果强奸、强制侮辱妇女、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案启动再审。孙小果这次会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吗?
王绍涛律师:通过媒体披露的材料、尤其是从现在的舆论压力来判断,孙小果可能被判处死刑的概率很大,但这绝对不是专业的判断。
从专业的角度判断此案需要考量几个方面:
一、判处死刑所涉嫌的罪名必须是非常严重。比如,被告人涉及了多项罪名,但没有一个罪名的法定刑有死刑刑罚,那么被告人是绝对不可能被判处死刑。并非是几个罪名相加之后就可以得出死刑结论,而是某一个罪的法定刑有死刑而且犯罪行为已经达到了可以判处死刑的程度,造成严重危害程度,就必须用死刑来惩罚。
孙小果涉嫌的是强奸罪、强制侮辱妇女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其中强奸罪和故意伤害罪这两个罪名法定最高刑是死刑。
二、目前,启动再审是为了看这个案件中究竟有什么问题,严重到什么程度?根据媒体披露,云南省高院对孙小果此前的案件二审是维持原判。但是,在昆明中院对孙小果判处死刑之后,云南省高院是否维持原判一直没有得到确认。
死刑复核究竟是什么?我国《刑事诉讼法》以及1979年《刑事诉讼法》规定,死刑复核由最高人民法院行使。但受到严打因素的影响,经过全国人大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就把部分案件的死刑复核权力下放到各个高级人民法院。
在孙小果案件发生的时候,死刑复核是由高级人民法院来行使的,高级人民法院在行使死刑复核权力时就是二审与死刑复核合二为一!
二审与死刑复核合二为一就是:只要维持了原判就等于核准了死刑。
第一,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于孙小果这个案子是否维持了原判(是否核准了死刑)?
第二,如果维持了原判就等于核准了死刑,死刑裁定书已经生效,既然已经生效为什么可以改为死缓?
根据1979年《刑事诉讼法》规定,死刑复核裁定生效后有两种情况是可以停止执行死刑的:
1、发现案件确有错误,可以停止执行死刑。
2、怀孕的妇女。
如果经过复核发现案件并没有错误是需要恢复执行的。而从现有的材料中是无法判断孙小果在哪一个环节被改判为死缓。
方弘:此前,很多网友猜测能够操作孙小果死刑,并多次减刑出狱。甚至可以保外就医不用服刑,背后一定有着非常强大的靠山。但是,云南省扫黑办调查后将孙小果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的基本情况向社会纰漏。即孙小果的生父只是一名普通职工,并且早在1996年因脑溢血中风瘫痪后病退,2016年8月20日去世。
而孙小果的爷爷奶奶和外公外婆有都是普通的工人。因此,很多人认为这样的家庭背景能够又这波操作那更可怕。因为连普通人都可以有如此能力操作司法,那么我们的司法公正就更让人质疑了。您怎么看?
王绍涛律师:大家对于孙小果的社会关系及背景提出了很多质疑甚至不相信目前公布的情况,我觉得这种现象很正常。但是,我个人认为公布的资料应该是属实的。
主持人说“普通人”都能如此操作这个案件,其实我认为孙小果并不是一个普通人。无论是他的母亲或者继父甚至他的生父都曾经在司法系统工作。
虽然《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检察院、法院之间是互相配合、相互制约的关系。但,他们实际上相互配合体现得更多一些,而真正的相互监督在实践中并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这个圈子里的领导、中层干部有的会相互认识甚至关系很好。例如:有的领导这几年可能是在公安部门工作,过两年又有可能被调到检察院工作,甚至调到法院工作。所以,大家的关系是相对紧密的。
本案中,孙小果父母在这个圈子里面,而且有一定地位和影响力,是可以把公安、检察院、法院等各部门的相关人员联络到一起来对案件进行操作的。
方弘:一个没有任何家庭背景的孙小果居然有20名公职人员为此徇私舞弊渎职犯罪,这是否意味着公检法系统徇私舞弊或者渎职成本非常低,这样会不会给司法公正带来严重打击?
王绍涛律师:孙小果案确实对社会造成了非常大的负面影响,甚至让人震惊。
从另外角度看,孙小果所犯的多起案件中并没有造成人员的死亡,在这样的情况下是否判决执行死刑,我认为会有不同的判断和看法。因此,这也为他逃脱死刑留下了一条“路”。
孙小果死里逃生不可能是某一个人单独完成的,它是一个链条。虽然,每一个人所做的事情都是违规、违法的,但表面看上去似乎都不是非常过分或者明显违法,每一个人在里面起到的作用似乎都不是很大。
正如有句话所说:“当雪崩发生的时候,每一片雪花都认为自己是无辜的!”
以下节选自人民网评:孙小果背后的“苍蝇”,比“老虎”更能伤人
一群小鱼小虾,却也能掀起滔天巨浪,才是更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看看孙小果案涉案人员:他们官小权大,兴风作浪,共同导演了孙小果“亡者归来”的剧情。其中的跌宕起伏,超乎了很多人的想象,也让人听之不寒而栗。
“县官不如现管”,从通报中提到的相关涉案人员的职务来看,这些人基本都是负责具体执行层面事情的小吏,他们对于流程和规则很熟悉,可以轻易寻找到漏洞,并利用对流程的熟悉、对规则执行尺度的左右找到解决办法。
这些看似普通的基层执法者,好比隐藏在木头中的白蚁,肆意践踏着法律,权力滥用、寻租变现等违法违纪行为,直接在公众中造成不良影响,一点一滴地持续损害着法治的公信力。
“苍蝇之害猛于虎”,孙小果案印证了“苍蝇”的危害性。它对法治的伤害,更直接,更广泛,更深远,对人心的冲击,也更具有切肤之感。执着地追问“老虎”是谁,很重要。切实预防和管控法治流水线上每一个可能掉链子的环节,更重要。
还要看到,尽管官方通报了相关细节,但舆论对于只抓了一些“苍蝇”级别的涉案人,显然不愿照单全收。“苍蝇”飞在人们身边,它们营营着追腥逐臭,更容易直接触发“塔西佗”效应,导致“你说我不信”、“越说越不信”的群体效应,在网络新型熟人社会蔓延。公众心理的抵触,舆论信任的消弥,必将让公权力对公众的影响力衰减。这比孙小果案的事实是什么更加让人怵目惊心。
既要“打虎”,也要“拍蝇”,这是中央扫黑除恶和反腐败的鲜明态度。在案件中为孙小果提供保护的国家公职人员、“关系网”和“保护伞”,势必会一查到底,依纪依规依法严肃处理。但由此带来的严重后果仍需要及时修补。
方弘:接下来,如何建立公众对司法的信心,对司法公正的信仰,修补公权力的威信,将是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
嘉宾:王绍涛律师
云南大韬律师事务所主任
云南省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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