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顿住房租赁市场。据报道,住房部等6部门印发《关于整顿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的意见》(简称《意见》),除对虚假房源信息、违规使用住房租金贷款等问题作出严格规定外,首次明确提出要加强对“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等现象的监管。
根据《意见》,规范住房租赁市场主体经营行为,保障住房租赁各方特别是承租人的合法权益。其中要求规范租赁服务收费,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赚取住房出租差价,住房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和出租人续约的,不得再次收取佣金。住房租赁合同期限届满时,除冲抵合同约定的费用外,剩余租金、押金等应当及时退还承租人。
此外,还将规范真实发布房源信息,落实网络平台责任。《意见》指出,所发布的房源信息应当实名并注明所在机构及门店信息,并应当包含房源位置、用途、面积、图片、价格等内容,满足真实委托、真实状况、真实价格的要求。
对发布10套(间)以上转租房源信息的单位或个人,应当核实发布主体经营资格。网络信息平台要加快实现对同一房源信息合并展示,及时撤销超过30个工作日未维护的房源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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