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青年报 记者昨日从河北省武安市人民法院了解到,法院今天依法对河北“爱心妈妈”李艳霞等人涉恶案件进行一审公开宣判,对被告人李艳霞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伪造公司印章罪、敲诈勒索罪、诈骗罪等四项罪名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67万元。
李艳霞又名李利娟,因收养过多名孤残儿童,曾创办武安市民建福利爱心村,所以被称为“爱心妈妈”。武安市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李艳霞无视国家法律,为攫取经济利益,凭借开办武安市民建福利爱心村形成的影响力,单独或伙同被告人许琪等人先后实施诈骗、敲诈勒索等犯罪,且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予严惩。被告人李艳霞纠集被告人许琪等人,利用武安市民建福利爱心村的未成年人及残疾儿童多次实施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严重扰乱了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系恶势力犯罪。据此,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和情节以及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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