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烟台8月21日消息(记者孙莹)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今天(21日)上午8点,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张帆、张立冬、吕迎春、张航、张巧联故意杀人,被告人吕迎春、张帆、张立冬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一案。今年5月28日21时许,张立冬等6人在招远市一“麦当劳”快餐店内就餐时,与同在该店就餐的女子吴某发生口角。后张立冬等6人对吴某进行殴打,致吴某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经警方调查,包括五名被告人在内的6人均系邪教组织成员。
开庭后,进入法庭调查阶段。公诉人宣读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张帆、张立冬、吕迎春、张航、张巧联犯故意杀人罪,被告人吕迎春、张帆、张立冬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被告人张帆、张立冬、吕迎春犯数罪,应当数罪并罚。
四名原告人的诉讼代理人均当庭表示,根据原告人的授权,决定撤回对被告人张帆、张立冬、吕迎春、张航、张巧联的附带民事诉讼。法庭经当庭评议,依法予以准许,口头裁定准许,今天的庭审只审刑事部分。
法庭针对起诉书指控的故意杀人罪进行了调查。首先,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分别对被告人张帆进行了讯问或发问。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分别对被告人张立冬进行了讯问或发问。审判人员亦对被告人张立冬进行了讯问。
早上7点旁听人员陆续通过安检有序进入法庭。旁听席上座无虚席。旁听人员有被告人亲属2人、被害人亲属3人、新闻媒体记者15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人士共计92人。
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吴卫灿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牟江涛、吴国岩组成合议庭审理此案,烟台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宋钢、姜增堃、代理检察员刘艳霞出庭支持公诉,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也就是被害人丈夫、儿子、父母的诉讼代理律师,以及五名被告人分别委托的共计九名辩护律师出庭参加诉讼。
此案发生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张帆、张立冬等人为什么如此丧心病狂?我们来回顾一下事件经过。
2014年5月28日晚上9点多,在招远市府前街广场的麦当劳餐厅内,张立冬等人对吴某进行了残忍的殴打。招远市公安局罗峰派出所民警闫志军和另外三名民警赶到现场,当时行凶者仍然在殴打吴某,手段十分残忍。
闫志军:一个五十多岁的光头,男的,在用脚踹受害人的身体上部,一个小孩拿铝制拖把,空心的,打其头部。
当时也在餐厅就餐的目击者小张说,打人者中的一名女子一直在跟就餐的人要电话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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