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代理律师:撤回民事诉讼为突出刑事审判
16时22分,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审判长宣布,山东招远杀人案庭审休庭,案件将择期宣判。
张立冬的辩护律师刘彦词告诉记者,张在庭审期间表现一般,“从内心来说,他已有悔改的念头。可能碍于其它被告人的表现,并没有表示悔过。”
据了解,法庭上,被告人吕银春和张帆,拒不承认自己的犯罪事实,称自己的行为是“正当防卫”。
对于张立冬的表现,被害人代理律师高成则持不同看法。在他看来,庭审上的张立冬没有认罪意愿,也无悔过表现。
谈到原告撤回民事诉讼的问题,高成表示,这是今早做出的决定,“是为了突出刑事审判,让被告人得到应有的刑罚。”
庭审期间,受害者丈夫金中庆的表弟于学庆曾在法院门口谈到了撤回民事诉讼的原因:由于时间仓促,未充分准备民事诉讼,预备之后再追加。
对此说法,高成告诉记者,“没听说,不好评价。”
关于是否会另行提起民事诉讼,高成告诉记者,“不好说。目前,原告方未仔细考虑经济赔偿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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